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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2)
公告日期:2004-12-24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武昌鱼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鄂州武昌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莲花山风景区内
    通讯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莲花山风景区内
    联系电话:0711-3879666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04年12月22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系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的,持股变动的生效日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日为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协议生效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为准。持股变动的生效日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日为准。过户后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公司:指湖北鄂州武昌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昌鱼公司:指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湖北鄂州武昌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省鄂州市凤凰南路莲花山风景区
    注册资本:92,970,000元人民币
    注册号码及代码: 4207011000315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粮食、油料、棉花种植;饮料制造;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食品、饮料、烟、住宿、饮食服务;科技服务。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 4207011798878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情况:
    1、傅小安先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武昌鱼公司董事长。
    2、叶菲女士,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武昌鱼大酒店总经理。
    3、李俊,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无其他兼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人持股情况
    此次股份变动前,本公司持有武昌鱼公司国有法人股125,479,418股,占武昌鱼公司总股本的28.19%,为武昌鱼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人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持股变动情况
    本公司与中国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地公司”)于2004年12月21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武昌鱼公司国有法人股125,479,418股(占武昌鱼公司股份总股本的28.19%)以每股1.7120元的价格转让给爱地公司,转让价款合计214,820,763.62元人民币。
    协议签署之日,支付人民币34,598,500元;2005年元月31日前,支付113,000,000万元;2005年4月30日之前,支付13,000,000元;2005年8月31日之前,支付19,500,000元;2005年12月31日前,支付34,722,263.62元;如2005年12月31日之前即获国家有关有权部门的最终批准,则爱地公司需将剩余的全部价款支付给武昌鱼集团。
    本次股份转让已于2004年12月21日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以上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昌鱼公司股份。本公司也不存在受托行使武昌鱼公司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武昌鱼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武昌鱼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武昌鱼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协议生效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为准。持股变动的生效日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日为准。
    (三)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没有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没有就出让人持有、控制的武昌鱼公司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的武昌鱼公司股份尚有700万股被司法冻结,在过户时,如该司法冻结不能解除,则按照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武昌鱼公司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五、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股份转让协议》,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傅小安
    签字:
    盖章:
    签注日期:200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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