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2021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817,489股新股。
2021年5月2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51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11,175.36元(含发行费用)到账。
2021年6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事项,公司总股本由892,724,964股增加至1,160,542,4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的《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号)。
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892,724,964股增加至1,160,542,453股,注册资本由892,724,964元增加至1,160,542,45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本次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结果,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工商备案事宜。因此,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2,724,964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0,542,453元。 |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1,160,542,453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