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引起的被动稀释,不涉及增持、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钱文龙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3.32%降至10.25%;缪进义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5.32%降至4.0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7号)核准,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817,489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2,724,964股增加至1,160,542,453股。
2021年6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的《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号)。
二、本次股份发行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钱文龙先生持有公司118,923,7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13.3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钱文龙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0.25%。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缪进义先生持有公司47,499,4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缪进义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0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钱文龙 | 118,923,722 | 13.32% | 118,923,722 | 10.25% |
缪进义 | 47,499,404 | 5.32% | 47,499,404 | 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