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关于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本次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铁投”)提名熊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对武汉铁投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熊磊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熊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徐伟民 贾建军 朱欣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