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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603888

2021年6月28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本次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1年6月24日17:00之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专人送递出席回复的方式办理会议出席登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1年6月28日14:00之前到达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五层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现场表决。

三、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关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四、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写股东名称、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 “同意”、“反对”、“弃权” 中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

五、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七、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参会股东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北京健康宝、并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如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但仍可参加网络投票。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8日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9:15-9:25,9:30-11:30,13:00-15:00;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

隅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参 会 人 员: 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会 议 主 持: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根据会议当天实

际情况,有调整的可能)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律师

三、推选计票人员、监票人员

四、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9.《关于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10.《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5.汇报事项:《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提出书面问题

六、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现场计票

九、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211067号)。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运营、治理、经营成果和资产状况等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治理不断规范,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工作。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起的作用。公司全体董事在工作中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现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59项。

(一) 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 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2.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5. 《新华网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6. 《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 《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9.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关于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16.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0. 《关于收购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1. 《关于公司拟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22. 《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 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 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 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提名田舒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提名徐姗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提名丁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提名申江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提名刘加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关于提名叶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提名吴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关于提名曾剑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关于提名黄澄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4《关于提名俞明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任总裁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八) 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1《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2《关于选举董事会编辑政策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3《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4《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5《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5.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5.1《关于聘任丁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5.2《关于聘任申江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5.3《关于聘任刘加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5.4《关于聘任杨庆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5.5《关于聘任陈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6.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8.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九) 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和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新华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不误,凝心聚力、迎难而上,确保有序复工复产的同时继续聚焦主

营业务,守正创新在攻坚克难中迈出了新步伐。

(一)网络宣传主阵地职能稳固

1. 坚持政治统领,核心报道出新出彩

精心做好总书记报道,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强化“学习进行时”品牌优势,全面梳理解读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讲话,精心策划、巧设议题,做到全方位、全媒体、全覆盖。深入运用媒体融合创新成果,突出可视化、交互化,《非常日历》等重磅微视频形成“现象级”传播,“Xi’s Time(习近平时间)”融媒态、多语种展现大国领袖风采,解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系列报道总访问量突破3亿。全年累计发布相关稿件近2,500篇,原创解读产品300余个,广泛占据各大网站终端头部空间。《近平Style》等两项作品荣获中国新闻奖,获奖总数保持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首位。

2. 强化舆论引导,主流声音更加强劲

重大报道主力担纲,热点问题敢于亮剑,充分发挥网上传播主信源、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全力以赴投入抗疫战争,“新冠肺炎疫情实时动态”等交互化产品实时发布疫情防控权威信息,“抗疫答疑小课堂”等知识化产品有效引导理性看待疫情,“连线湖北”系列访谈深入报道一线感人事迹,《人民战“疫”》等重磅短视频大力弘扬抗疫精神,为夺取疫情防控胜利汇聚强大网上正能量。统筹做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主题宣传、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大会议、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报道,充分运用专题、直播、访谈、评论、微视频等报道形态,打造网上全媒权威信息总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舆论支持。评论报道引导力和战斗性进一

步提升,凸显主流媒体责任担当。

3. 推进深度融合,阵地建设取得突破

推动从新闻平台向“新闻+政务服务商务”平台的重大跨越,新版PC网站和客户端全新亮相、颜值提升、气质更佳,可视化产品占比大幅增加,“移动优先”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开放聚合生产机制进一步完善。自有强势终端迈上快速发展轨道,新华网客户端内容、技术、运营全方位升级,“新华号”平台初具规模,“政务号”“党建号”“媒体号”集群入驻用户达5,000余家;成功构建直播态、知识化内容生态,新华云直播场次和新华云上学课程资源均取得突破;探索打造数字化服务体系,“云创”“云展”“云商”“云数”多元子平台陆续上线。

4. 深化内外并重,国际传播能力显著增强

内宣外宣一体联动,多语种全媒体传播广泛影响国际舆论。推出《中国答卷》等中外文系列微视频,“中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战‘疫’”多语种专题总访问量超过5,000万。加强内容创新,充分运用短视频、数据新闻等融媒手段,强化特色外宣栏目“中国故事”。深化媒体合作,向海外多家主流媒体持续推送重大报道。拓展外宣阵地,新华网客户端9个语种版本在海内外市场全面上架。

(二)积极应对疫情挑战,经营工作逐步有序推进

在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下,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对公司经营业务带来的影响,采取措施有序复工复产,在巩固传统业务基础上发力新型业务,安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报告期内,网络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信息服务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略有增加,其他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较去年相比有所下降。网络广告方面,受疫情影响,部分客户广告投放量减少,业务规模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老客户的续签和大客户的维护工作,努力开创新产品与合作资源,拓展合作深度和广度,开拓新服务模式;信息服务方面,公司推进大数据技术能力建设,加强大数据品牌形象塑造,提升公司在大数据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丰富新华睿思大数据产品矩阵,上线自媒体账号分析平台V1.0,上线新华睿思数据云图分析平台V5.0版本,同步升级睿思?舆情APP V5.0,推出“睿思战疫——大数据洞察新冠肺炎疫情动态”信息服务平台,为网民提供五大免费信息服务,有效提升新华大数据品牌知名度;移动互联网方面,运营商整体业务量相对收缩,从而导致业务规模下降,报告期内,聚焦“在线教育”“知识付费”“互联网党建”“溯源中国”等业务板块,进行“溯源中国”的平台升级建设,开展建设“5G富媒体实验室”,在4K+5G+XR等多领域实现项目落地,开展5G消息接入开发及初步调试工作,加快5G等前沿科技带来新场景的布局,丰富“智慧党建”产品体系;网络技术服务方面,本年继续加大技术集成业务拓展,政务服务及新华云业务规模增加,公司不断加快项目建设,拓展商业渠道和垂直领域业务,发布新华云2.0平台,探索和推进数字传媒的转型进化;数字内容方面,主要受疫情影响数字视觉展览业务在一段时间内未能全面开展,从而导致业务规模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将数字展览等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新华5G云展业务正式上线,开辟了云端业务全新产业布局,搭建云开幕、云论坛、云展示、云签约平台。

(三)技术引领水平有效提升

推动技术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平台再造提供有力支撑。完成超级编辑部4.0项目主体建设,开发移动化数据中台,推出“智媒助理”“新华云连”等子系统,提升人机协同全链条智能水平。发布新华云2.0平台,成为首家通过中央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联合评估的媒体云服务平台,形成面向党政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新华睿思”形成“数据中台+算法中台+平台矩阵”三位一体综合技术体系。

三、2020年公司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总额为4,373,710,360.83元,较上年的4,198,106,499.50元增长4.18%。

2.负债总额为1,368,671,213.69元,较上年的1,234,550,018.67元增长10.86%,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26.61%。

(二)所有者权益

股东权益为3,005,039,147.14元,较上年的2,963,556,480.83元增长1.40%。

(三)收入、利润情况

1.营业收入为1,433,403,177.47元,较上年的1,569,884,958.35元下降8.69%。

2.利润总额为159,508,879.21元,较上年的287,751,883.07元下降44.57%;净利润为164,941,398.26元,较上年的287,646,349.31元下降42.66%。

四、经营工作计划

2021年是新华网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顺应潮流、加快自我革命的攻坚阶段。在新一年中,公

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立足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网络主流媒体,加快构建内容新生态、传播新范式和数字产业新格局,在增强舆论引导能力、融合创新能力和技术引领能力上实现重大突破,巩固提升新时代网络宣传高地和重镇地位,推动各方面工作进一步强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精心组织重大主题宣传

聚焦核心报道,把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报道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作为头等大事,在资源整合、数据应用、内容形式创新上下功夫;精心组织建党百年网上宣传,统筹谋划“十四五”开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报道,改进创新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全面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强化“新华网评”议题设置能力,提升“独家连线”热点回应效率,创新语态样态,向可视化、移动化转型。

(二)推动国际传播能力提升外宣能力

按照“重塑外宣业务、重整外宣流程、重构外宣格局”要求,主动回应世界关切,积极引导国际舆论,升级“中国100秒”“国际看点”等融合外宣产品,把多语种客户端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新型外宣平台。

(三)持续推进移动传播主阵地

做大做强“新华号”基础设施,加强央地媒体合作,整合政务垂直内容,持续升级“云创”“云展”“云商”“云数”子平台,形成有力支撑产业的云上业务集群。加快布局新兴移动传播平台,形成客户端、新华号、微视频等协同传播、

全面覆盖的多维立体传播矩阵。推动5G消息与新闻传播的融合创新,推出更多适合移动传播的视听产品,抢占信息消费新场景。实现客户端与PC网站内容体系贯通、功能体验统一。

(四)发力数字经济,实现经营能力新突破

搭建数字经济中台,共享产品资源和服务能力,以协同销售实现效益最大化。加强数字内容运营,拓宽价值转化通道,深耕特色内容IP矩阵,强化流量变现能力,开拓5G新型增值服务。推动创新业务,加快溯源中国、睿思大数据、新华云等产品的市场拓展速度,加大车联网等研发成果的市场转化力度。

(五)发挥科技优势,实现技术引领新突破

全面推广超编4.0项目建设成果。拓展“新华云”平台产品体系。丰富云化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面向媒体、政务等行业拓展IT资源及安全服务业务。推进大数据平台优化升级,丰富自有大数据资源池,开发垂直领域大数据应用,提升数据分析计算和大数据智库服务的产品化水平。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商业模式风险

与传统经济和传统行业相比,互联网行业作为新经济、新服务的典型代表,用户需求转化快,盈利模式创新多。互联网企业既有的盈利手段可能随着用户需求转变难以继续推广适用,创新盈利模式的出现也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并对原有市场竞争主体产生冲击。若本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新闻、资讯服务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或者不能及时捕捉和快速响应用户需求

的变化进而不断对现有盈利模式进行相应完善和创新,公司盈利模式的有效性将可能受到削弱,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性带来不利影响。

(二)网络广告业务风险

新华网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网络广告。网络广告服务具有明显的“注意力经济”特征,网站用户规模越大、受众面越广,越容易吸引广告客户的关注,从而获得相关客户广告投入。新华网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拥有庞大的用户规模和领先的用户黏性,在重点新闻网站中名列前茅。但是,如果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将新华网的媒体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则网络广告业务收入存在无法达到预期增长水平的风险,从而影响业绩。

(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款项余额789,386,745.50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9.33%。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进一步完善催缴机制。

(四)人才流失风险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属于人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商业模式的有效应用、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均有赖于公司核心管理和专业人才,本公司近年来依靠一批管理和专业人才,取得了持续快速发展。尽管公司重视人才的培养与管理、建立了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为管理和专业人才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前景,但随着各互联网企业对人才争夺的加剧,存在一定的人才流失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网络技术服务、数字内容等的人工成本、内容采购成本、资产折旧摊销以及线路费等,公司的营业成本面临不断增长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相关业务成本持续上升;为吸引优质互联网行业技术人才与销售人才,人工成本不断增加。如果公司主营业务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网络技术服务、数字内容等产品服务的收入不能同步上涨以抵消成本上升的压力,公司将面临成本上升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六)网络技术风险

整个互联网行业以快速发展为主要特征,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互联网技术革新在不断满足互联网用户需求变化和不断降低互联网企业运营成本的同时,也丰富了互联网内容和互联网企业的盈利模式。本公司需要不断跟进和采用最新的互联网技术,以应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这也将有利于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开拓新的商业机会,巩固现有的市场份额。如果公司无法及时跟进互联网技术的革新,公司将可能面临技术水平落后、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缺乏创新、运营成本升高等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七)系统安全风险

作为互联网新闻、资讯信息服务商,本公司必须确保计算机系统的稳定和数据的安全,因此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十分注重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虽然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公司的系统以及数据安全,但是,由于自然

灾害、电力供应等不可抗力或主观操作失误,公司存在计算机系统、数据安全方面的风险。上述风险因素一旦发生,将造成公司业务数据丢失或系统崩溃的严重后果,从而导致公司服务中断,严重的可能造成公司业务停顿。

2021年,新华网将不忘初心,弘扬新华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围绕核心竞争能力谋求创新升级,聚焦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加快建设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一流新闻网站和拥有强大实力的互联网文化企业!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的内设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在202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了各项监督职能。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2020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全面地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2020年度的依法运作状况、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认真监督。

一、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共三人,由2名职工代表监事谭玉平先生、孙巍先生和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武斌先生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谭玉平先生担任。监事会换届于2020年11月25日完成,三名监事均为第三届监事连任。公司监事分别具有纪检监察、管理、财务等专业背景,并定期按照规定参加监管部门、上市公司自律组织及公司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专业水平、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亲

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环节均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 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2)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7)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关于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4.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 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武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监督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集程序和各项决议表决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0年度

公司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的意见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认真尽责,未发现其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0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等情况。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的意见

2020年,公司无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

事项、资产置换等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且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决策严密、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公司未有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6.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决议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各项决议执行及时有效,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7.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工作进行了关注和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编制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

1.积极支持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2.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3.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编制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1,433,403,177.47
利润总额159,508,879.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4,941,398.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1%
资产总额4,373,710,360.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05,039,147.1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年末比年初增减
总资产4,373,710,360.834,198,106,499.504.18%
流动资产3,026,718,139.333,134,560,712.50-3.44%
其中:货币资金2,096,970,125.472,264,087,816.99-7.38%
应收账款474,888,400.46736,206,916.00-35.50%
预付账款22,747,760.5328,085,334.09-19.00%
其他应收款27,542,002.2928,629,221.82-3.80%
存货2,591,669.922,626,678.44-1.33%
非流动资产1,346,992,221.501,063,545,787.0026.65%
其中:固定资产285,829,475.59245,145,190.3416.60%
在建工程298,458,104.54324,048,515.92-7.90%
无形资产71,315,813.6449,064,706.8945.3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年末比年初增减
负债总额1,368,671,213.691,234,550,018.6710.86%
流动负债621,269,249.66470,233,466.1832.12%
其中:应付账款175,939,896.62145,540,640.4120.89%
预收账款311,170.00203,045,891.97-
合同负债249,742,385.00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80,072,563.6569,865,629.6414.61%
应交税费21,739,648.4517,671,208.2823.02%
其他应付款88,360,248.1434,110,095.88159.0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年末比年初增减
所有者权益合计3,005,039,147.142,963,556,480.831.40%
其中:股本519,029,360.00519,029,360.000.00%
资本公积1,499,045,955.971,499,045,955.970.00%
盈余公积201,111,802.88184,145,212.089.21%
未分配利润805,796,225.48759,032,143.936.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05,039,147.142,963,556,480.831.4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1,433,403,177.471,569,884,958.35-8.69%
营业成本878,147,901.71944,658,160.04-7.04%
销售费用229,025,425.28252,823,373.75-9.41%
税金及附加5,502,179.0124,211,089.73-77.27%
管理费用113,185,163.56103,128,065.859.75%
研发费用72,352,128.9871,606,075.471.04%
财务费用-23,520,648.03-27,387,491.0814.12%
营业外收入11,906,566.7268,727,172.98-82.68%
营业外支出3,488,963.951,155,405.23201.97%
利润总额159,508,879.21287,751,883.07-44.57%
净利润164,941,398.26287,646,349.31-42.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941,398.26287,887,614.18-42.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903,116.73120,486,670.18-41.98%
项目(母公司)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资产负债率26.61%
流动比率(倍)4.98
速动比率(倍)4.97

详细数据请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上述报告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941,398.2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665,907.9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966,590.80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63,700,188.10元,减当年已分配利润101,210,725.91元,2020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15,188,779.37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元(含税),共派发红利总额66,435,758.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及其关联方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7,6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金额累计为29,481.50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2021年度与控股股东新华社及其关联方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9,10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述议案,关联股东新华通讯社、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董事报酬如下:

1.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

3.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4.董事的报酬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5. 2020年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的税前报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目前任职状态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田舒斌董事长57在任74.79
徐姗娜副董事长52在任10.87
丁平董事47在任69.02
申江婴董事50在任69.02
刘加文董事50在任69.02
叶芝董事35在任0
吴振华独立董事58在任8.00
曾剑秋独立董事63在任8.00
黄澄清独立董事63在任0.67
俞明轩独立董事53在任0.67
郭奔胜董事50离任93.95
陈刚独立董事56离任7.33
刘海涛独立董事52离任7.33

任期结束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

公司董事薪酬和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关于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度监事任职期间报酬如下:

1.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2. 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监事的报酬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4. 2020年公司监事在任期间税前报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谭玉平监事会主席54在任62.43
孙巍监事47在任69.28
武斌监事39在任0

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增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具体措施包括书面征求意见、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三、公司2021年-2023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盈利、现金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在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如果公司以现金与其他方式相结合进行利润分配,需保证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3.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在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派发股票股利。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未来三年具体的分红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

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

2.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就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时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五、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新

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1.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拟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五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关于征集投票权的相关规定,拟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十条;

3.删除第一百八十七条第(四)款第2点内容。

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号院12号楼1-5层101,邮政编码:100162。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9层909-A01房间,邮政编码:100088。
第八十条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第八十条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八十七条 …… (四)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实施安排 1.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未来三年具体的分红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删除第一百八十七条第(四)款第2点 …… (四)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实施安排 1.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未来三年具体的分红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就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就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
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时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2.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上市后三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盈利、现金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在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时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如果公司以现金与其他方式相结合进行利润分配,需保证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3)公司在实施上述现

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在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派发股票股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二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关于征集投票权的规定,公司拟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第三十九条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第三十九条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第四十一条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第四十一条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三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8月12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更新,对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及方式等提出了更加详细的要求,公司拟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四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3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第182号令,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更加细化和完善的要求,公司拟根据相关要求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新华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非审议事项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0年的所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报告作为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全文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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