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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能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公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82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符合市场惯例,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进行了承诺并接受约束,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制定了相应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上述措施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82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中介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提供保荐、承销、法律和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保荐、承销、法律和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前述三家机构作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 2020年度、2021年一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2021年一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更公允、准确地反应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务实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易平

钱美芳2021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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