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捷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超捷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81,72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6.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056.89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3,615.00万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2,996.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5.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243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所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发改委备案情况 |
1 | 汽车零部件、连接件、紧固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项目 | 32,000.00 | 30,000.00 | 锡山行审备[2020]71号 |
2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不适用 |
合计 | 52,000.00 | 50,000.00 |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若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6月9日出具的《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222号),截至2021年6月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48.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 资金 | 合 计 | |||
汽车零部件、连接件、紧固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项目 | 32,000.00 | 7,748.23 | - | 7,748.23 | 24.21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20,000.00 | - | - | - | - |
合 计 | 52,000.00 | 7,748.23 | - | 7,748.23 | 14.90 |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金额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汽车零部件、连接件、紧固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项目 | 7,748.23 | 7,748.23 |
2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 | - |
合计 | 7,748.23 | 7,748.23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7,748.23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293.60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需要置换的发行费用类型 | 发行费用 不含税金额 | 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或支付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不含税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保荐及承销费 | 3,615.00 | 3,500.00 | 115.00 | 115.00 |
审计及验资费 | 1,231.13 | - | 84.91 | 84.91 |
律师费 | 1,264.15 | - | 56.60 | 56.60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 48.46 | 11.36 | 37.09 | 37.09 |
合 计 | 6,158.74 | 3,511.36 | 293.60 | 293.60 |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041.83万元。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8,041.83万元。
3、 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222号)。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41.8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 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222号),认为本次置换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6月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强林 | 刘昊拓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06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