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79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数量: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共计46.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38%
2、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
3、回购股份性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的但未解除限售的部分股份2021年6月16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于桂添、谢运强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1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11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2021年1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31名变为113名,股票数量仍为
728.8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调整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1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公告》和《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6、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021年1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2021年2月4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于桂添、谢运强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公司决定对其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4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64元/股调整为
3.59元/股,回购数量为460,000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4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及注册资本
将发生改变。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所需审批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总股本由721,445,836股减少至720,985,836股,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996,313 | 11.78% | -460,000 | 84,536,313 | 11.73% |
高管锁定股 | 56,564,562 | 7.84% | 0 | 56,564,562 | 7.85% |
首发后限售股 | 17,142,851 | 2.38% | 0 | 17,142,851 | 2.38%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1,288,900 | 1.56% | -460,000 | 10,828,900 | 1.50%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636,449,523 | 88.22% | 0 | 636,449,523 | 88.27% |
三、总股本 | 721,445,836 | 100.00% | -460,000 | 720,985,836 | 100.00% |
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之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49.70万股之回购注销事项将与本次回购注销同时进行,详见公告2021-078。
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60,000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六、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中,于桂添、谢运强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于桂添、谢运强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的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1、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指南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指南第9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