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在北京谱尼测试大厦207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1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霞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谱尼测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