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1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6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1年6月16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68.015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4.3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关联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回避表决。《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