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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如下:

1、2018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31号),主要是要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等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并及时按照要求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回复,并披露了相关回复,详见《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2、2019年7月3日,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82号)(以下简

称“《监管函》”),主要是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与年报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4条、第11.3.4条规定。在收悉上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公司及相关人员及时加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杜绝以上事项再次发生。

3、2021年4月9日,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74号),要求公司对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陆续离职的原因、对日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影响及选聘新董事长的考虑等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并及时按照要求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回复,并披露了相关回复,详见《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相关事项的回复》(公告编号:2021-018)。

4、2021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95号),要求公司对控股股东股票司法拍卖事项、控制权稳定及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债务规模等事项进行核实并说明。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并及时按照要求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回复,并披露了相关回复,详见《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相关事项的回复》(公告编号:2021-03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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