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6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24 | - | 2021/6/25 | 2021/6/25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24 | - | 2021/6/25 | 2021/6/25 |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13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34元。
(4)对于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符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股东,公司按照前述第一条规定执行;其他自行缴纳所得税的股东,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26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问题,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471-6222388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