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5月17日以书面通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监事会审核了《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