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州燃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嘉投资”)于2021年5月31日与公司董事长洪鸣先生签署了《洪鸣与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东嘉投资将其所持公司56,909,2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予洪鸣先生;同时,洪鸣先生与东嘉投资于2021年5月3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洪鸣先生在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与东嘉投资采取一致行动并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东嘉投资与洪鸣先生发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前后有关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 | 本次转让过户前 | 本次转让过户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洪鸣 | 0 | 0.00% | 56,909,252 | 5.00% |
东嘉投资 | 506,461,840 | 44.50% | 449,552,588 | 39.50% |
一致行动人合计 | 506,461,840 | 44.50% | 506,461,840 | 44.50%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东嘉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江先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