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日和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415,592.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6,407.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对董事会原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6,407.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调整前: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规模 | 募集资金投入 |
1 | 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245,187.00 | 241,787.00 |
2 | 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 | 64,970.00 | 63,970.00 |
3 | 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49,835.00 | 49,835.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0,000.00 | 60,000.00 |
合计 | 419,992.00 | 415,592.00 |
调整后: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规模 | 募集资金投入 |
1 | 年产100GW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245,187.00 | 241,787.00 |
2 | 研发创新中心扩建项目 | 64,970.00 | 63,970.00 |
3 | 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49,835.00 | 49,835.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815.00 | 50,815.00 |
合计 | 410,807.00 | 406,407.00 |
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