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8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收到表决票9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菱转2”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8号”文核准,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4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1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菱转2”,债券代码“127023”。
根据《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华菱转2”转股期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华菱钢铁;股票代码:000932)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含125%),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华菱转2”已于2021年4月29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5.18元/股;2021年5月10日,公司因实施2020年度现金分红,已将“华菱转2”的转股价格由5.18元/股调整为4.97元/股。在转股期内,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4
月29日至6月15日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分别不低于“华菱转2”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华菱转2”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华菱转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及法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菱转2”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