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44.79元/股?修正后转股价格:44.6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1年6月24日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8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嘉澳转债,债券代码:
113502),根据《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嘉澳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公司将对转股价格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转股价格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44.79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51元/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为差异化现金分红,每股现金股利的计算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P1=P0-D=44.79-0.151=44.64元/股 。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2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及2020年5月21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4日。根据上述规定,嘉澳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1年6月24日起由原来的44.79元/股调整为44.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4日起生效。
嘉澳转债自2021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