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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董事会于2021年6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制定并实施<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行经营管理团队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市场化运营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在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基础上,以效益为中心,以利润增量为基础,以增量价值分配为核心,进一步激发公司高质量运营发展活力,助力公司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按照国务院《“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行经营管理团队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推行经营管理团队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制定并按照《实施方案》推行经营管理团队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金玲、瞿业栋、邢立广、张日辉、王占成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拟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金玲、瞿业栋、邢立广、张日辉、王占成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已完成,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9名,独立董事5名。本次换届,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向公司推荐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李金玲先生、瞿业栋先生、邢立广先生、白华裔先生、张日辉先生、王占成先生、余英武先生;公司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向公司推荐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汪辉文先生、张丽华女士。经公司董事会广泛征求意见,现提名苍大强先生、祝社民女士、王晓铁先生、周华先生、杜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14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14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根据股东大会选举相关要求,本议案届时将分为《关于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两个议案组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金玲,男,1968年11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2004年3月至2018 年2月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其间:2005年6月至2008年5月先后兼任北方稀土冶炼厂党总支书记、副厂长,党总支书记、厂长),2014年12月至今任北方稀土董事,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兼任北方稀土董事会秘书,2018年2月至2021年1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董事,兼任北方稀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董事,兼任北方稀土董事长、党委书记。

汪辉文,男,1961年12月出生,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历任Nivalis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国投信托部总经理。现任嘉鑫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北方稀土副董事长、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瞿业栋,男,1975年1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硕士,中共党员。2004年3月至2007年7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科长、副部长、部长;2007年7月至2017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2月至2021年1月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任北方稀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5月至今任北方稀土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同时兼任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包头稀土研究院董事长。

邢立广,男,1968年2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包钢初轧厂生产计划员,包钢进出口公司业务主管,包钢薄板厂生产部部长、副厂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资产管理部部长;2016年5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公司、包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白华裔,男,1971年7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4年8月至2011年6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组织部(人事部)综合管理处业务主管、副处长;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5S”管理推进办公室副主任(副处职);2012年12月至2018年8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事部)干部管理处处长、副部长兼干部管理处处长、副部长;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巴润分公司党委委员、书记;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包钢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2021年3月至今任北方稀土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现同时兼任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监事。张日辉,男,1970年10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2004年3月至2016年8月任北方稀土董事会秘书,2008年3月至2017年4月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北方稀土董事。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兼任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经

理,现同时兼任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董事。王占成,男,1967年7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2年以来,历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主办、主管、副处长、处长(期间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驻焦化厂财务科科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6年8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曾兼任北方稀土计划财务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监事会主席,包钢(集团)公司职工监事。余英武,男,1971年9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2年8月以来,历任包钢计划财务部派驻选矿厂财务科副科长、派驻炼铁厂财务科副科长、派驻薄板厂财务部副部长,包钢办公厅秘书处业务主办、业务主管(正科职),包钢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综合绩效考核处处长(副处职)、企业管理处处长,包钢(集团)公司办公厅(2016年起改称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2018年

3月至2018年5月任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5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会秘书(期间曾兼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同时兼任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丽华,女,1978年10月出生,研究生毕业。现任嘉鑫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博厚拓普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工业大麻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苍大强,男,1949年2月出生,1969年参加工作,1990年开始在北京科技大学工作,中共党员,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博士毕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一机部第五设计研究院工业炉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学院讲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冶金系主任、生态系主任、冶金与生态学院副院长;联合国环保署(UNEP)工业技术部技术顾问;日本东北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工业炉学会秘书长,北方稀土、河钢股份有限公司(000709)独立董事。

祝社民,女,1956年10月出生,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评审专家。长期从事大气污染治理、稀土脱硝催化剂材料研究应用与开发。1992年至1998年,先后为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日本金沢大学及西班牙罗维拉威尔吉利大学访问学者。2008年至2011年,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材料学院党委书记;2011年至2013年兼任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环境新材料团队负责人,兼任北

方稀土独立董事。

王晓铁,男,1954年12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9年至2010年历任包头稀土研究院湿法冶金研究室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包钢稀土三厂总工程师,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包钢稀土(北方稀土前身)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0年至2012年在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筹备组工作;2012年至2017年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7年至今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同时兼任《稀土》编委会委员、《稀土信息》编委会副主任。

周 华,男,1976年10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2005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应用创新支持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资产评估师协会会员(均非执业)。现同时兼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监事,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30)、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3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669)、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三一筑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杜 颖,女,1972年12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教授。2000年7月至2008年5月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2013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中国知识产权

法学研究会、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中华商标协会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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