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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6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0】5号),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324-326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该房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长城华美仪器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美”)向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曾用于出租使用。本次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黄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房屋评估单位为“上海信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长城华美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黄浦区新昌路7号地块及1号地块南块旧城区改建(企事业单位)结算单》(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长城华美可获得补偿人民币9,128,687.11元。详情请见2020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

2021年6月15日,长城华美收到全部征收补偿款9,128,687.11元。至此,长城华美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署的补偿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房屋北京西路324-326号曾用于出租使用,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及长城华美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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