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2021年2月10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1年5月1日,公司在企业微信号发布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1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浙江朗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激励名单的调整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原激励对象名单中时任副总裁凌祝军、王镇宇及沈益军职位变动,计入中层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何俊丽被聘任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故对上述激励对象职务作出了调整;
2、为提升员工积极性,真正实现员工“当家作主”,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潘丽春、赵勤、边劲飞、何昊、师秀霞、何俊丽自愿放弃在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份额,并提议将放弃的全部份额分配给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获授股票期权份额由90万份调减为0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0%;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获授股票期权份额由490万份调增为610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00%。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作调整;
3、因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与公司股本总额相关的比例相应进行了更新;
4、除上述变动外,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没有其他调整。
(二)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全体监事:
顾玉林 李 颖 沈方曦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