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且需年审会计师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难以在《问询函》规定的回复时间之前完成相关工作,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2021年6月22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