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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5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2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詹晓华先生、张宇宏先生、占峰先生和周国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詹晓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宇宏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提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占峰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提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国军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提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詹晓华先生、张宇宏先生、占峰先生和周国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詹晓华先生、张宇宏先生、占峰先生和周国军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詹晓华先生、张宇宏先生、占峰先生和周国军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詹晓华先生、张宇宏先生、占峰先生和周国军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独立董事对詹晓华先生的辞职进行了核查,认为詹晓华先生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海先生、王俊先生、汪世清先生和缪丽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任期将从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11日

附件:

1、黄海先生,男,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2009年荣获上饶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1991.08-1999.07于江西省波阳县计委农业利用外资办任干部;1999.07-2000.08于江西省波阳县四十里街镇政府任副镇长;2000.08-2002.01于江西省波阳县双港镇任党委副书记;2002.01-2003.03 于江西省波阳县饶丰镇任党委副书记、镇长;2003.03-2009.12于江西省波(鄱)阳县四十里街镇任党委书记;2009.12-2011.03为江西省上饶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政府财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1.03-2016.12为江西省上饶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政府财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6.12-2020.09于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0年09月至今于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海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王俊先生,男,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2019年荣获“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1998.11-2000.03于上饶市(县级)外经委工作;2000.03-2004.04于信州区政府办工作;2004.04-2007.04于信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任局长;2007.04-2009.05于信州区区委政府接待事务办公室任主任;2009.05-2011.05于信州区北门街道党委任副书记、办公室主任;2011.05-2014.09于信州区北门街道任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2014.09-2015.04于信州区北门街道任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兼朝阳产业园党工委书记、主任;2015.04-2018.07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产业园任党工委书记兼区政府党组成员;2018年7月至今于上饶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19年11月至今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俊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汪世清先生,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1984.09-1991.05于万年湖云中小学任教导主任、副校长;1991.05-1997.10于万年湖云乡政府任办公室负责人;1997.10-2003.05于上饶市发电厂任办公室主任兼劳动人事科长;2003.05-2007.04于上饶市永利电热公司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2007.04-2010.04于上饶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经理;2010.04-2011.05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1.05-2014.10于紫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10-2016.09于上饶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09-2016.11于上饶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6.11至今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世清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缪丽女士,女,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2019-2020年度荣获“优秀共产党员”;1994.12-2018.11于上饶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8.11至今于上饶市城投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任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缪丽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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