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6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