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若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若天”)于近日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兴若天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035,917,19元,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9元(含税)。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嘉兴若天的现金分红款,共计8,280,000元。
嘉兴若天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对公司本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