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于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宋逸婷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宋逸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阮建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①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宋逸婷,成员:章融、戚乐安、阮建昌、贺玉龙;②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求嫣红,成员:章融、吴越迅;③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章融,成员:黄廉熙、宋逸婷;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求嫣红,成员:宋逸婷、黄廉熙。上述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宋逸婷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贺玉龙先生、金明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洋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黔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同意聘任蔡国权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权事务和信息披露工作,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1、金明华先生
金明华,男,1961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绍兴医药站任主办会计、绍兴市医药管理局任财务科长、经济综合处处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洋女士
李洋,女,197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周黔莉女士
周黔莉,女,1976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内审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及后续培训并取得证书。
4、蔡国权先生
蔡国权,男,198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8年8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