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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因出售资产形成关联担保及解决方案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因出售资产形成关联担保及解决方案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国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厦门国贸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因出售资产形成关联担保及解决方案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第一部分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启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启润”)拟将合计持有的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地产”)100%股权出售给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同时,公司拟将持有的厦门国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发展”)51%股权出售给国贸控股。上述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国贸地产及国贸发展股权。

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学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0年12月31日作为基准日,国贸地产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为843,830.82万元,国贸地产100%股权的交易金额参考评估值为982,809.77万元,评估增值138,978.95万元;国贸发展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为102,087.76万元,国贸发展51%股权的交易金额参考评估值为52,064.76万元。

上述评估报告尚需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国资委”)核准,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厦门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

果为准。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次拟出售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司出售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均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界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
国贸地产1,366,597.404,269,843.62843,830.82
国贸发展-102,812.98102,087.76
出售资产合计1,366,597.404,372,656.60945,918.58
上市公司35,108,894.5911,341,587.412,619,061.03
出售资产/上市公司3.89%38.55%36.12%
中文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65,990万元
成立时间1995年8月31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2021年3月末/一季度(未经审计)2020年末/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2,099.141,535.56
净资产526.71503.24
营业收入1,138.764,021.26
净利润21.6554.42

(六)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公司系独立法人,与国贸控股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国贸地产100%股权及国贸发展51%股权。以上交易标的均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一)国贸地产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少镛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9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7年6月3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901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9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4988381G
经营范围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2、建筑市场生产服务;3、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批发。
项目2021年3月末/一季度(未经审计)2020年末/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419.07426.98
总负债307.09315.65
净资产111.98111.33
营业收入6.19136.66
净利润0.6410.52
中文名称厦门国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少镛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5月28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901-1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901-1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3Y9MR6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建材批发。
项目2021年3月末/一季度(未经审计)2020年末/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10.2110.28
总负债0.000.07
净资产10.2110.21
营业收入--
净利润0.000.21

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厦门国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国贸地产100%股权评估值为982,809.77万元,国贸发展51%股权评估值为52,064.76万元。本次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尚需经厦门国资委核准,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经厦门国资委核准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已于2021年6月11日完成签署。

(一)国贸地产

1、协议主体

转让方1:公司

转让方2:厦门启润

受让方:国贸控股

标的公司:国贸地产

2、标的资产

国贸地产100%股权(“标的股权”)

3、交易价格

根据大学评估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国贸地产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982,809.77万元。交易各方同意,以前述评估值为依据,国贸地产100%股权的价格暂确定为982,809.77万元(其中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958,239.53万元, 应向厦门启润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4,570.24万元)。

鉴于前述评估报告尚需经厦门国资委核准,各方一致同意,如果评估报告所列示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在核准过程中有所调整,则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应以经

核准后的评估值为准进行调整。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日前,国贸地产可以就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前的留存收益向转让方分配利润380,788.8万元。若国贸地产实施利润分配,则分配的利润由转让方享有。届时须根据利润分配金额对应调整国贸控股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调整后国贸控股需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86,970.45万元,需向厦门启润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5,050.52万元。(为免疑义,实际分配利润金额以国贸地产股东会决议为准, 最终标的股权转让价款金额根据核准后的评估值及实际分配利润金额相应调整。)若国贸地产实施现金分红的,国贸地产可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前以现金向转让方支付部分股利。截至标的股权交割日国贸地产对转让方尚未付清的应付股利余额, 由转让方作为债权平价转让给国贸控股。

4、标的资产对价支付安排

(1)本次交易中国贸地产100%股权对价分二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①首期付款时间及金额:国贸控股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转让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51%。

②第二期付款时间及金额:国贸控股应于各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过户至国贸控股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后九十日内向转让方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49%。于国贸控股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当日,国贸控股需向转让方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年利率4.35%计算的利息,计息期间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国贸控股向转让方足额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之当日止。

(2)国贸控股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转让方一次付清应收股利债权转让价款。

5、存量债务的处理

截至《资产转让协议》签署日,公司尚欠国贸地产198,677.44万元的债务。公司应于国贸地产股权交割日前向国贸地产清偿该等债务的本金及按照年利率

4.35%计算的利息,计息期间为自《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向国贸地产足额清偿债务之当日止。

6、股权交割

国贸控股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及应收股利债权转让价款后,国贸地产将国贸控股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国贸控股签发出资证明书之时即视为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各方应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标的股权过户至国贸控股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

7、过渡期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日当日止为过渡期。标的股权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 由转让方和国贸控股按照50%: 50%的比例享有或承担;标的股权于2021年7月1日后所产生的损益, 由国贸控股享有或承担。

公司和国贸控股应在国贸地产股权交割日后30日内共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8、税费分担

在评估基准日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包含土地增值税),若后续经审计确认为超缴税金且不能进行抵扣或退税而造成的损失, 由转让方和国贸控股按照50%: 50%的比例分担。

前述经审计确认为超缴税金且不能抵扣或退税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在评估基准日前已经按照谨慎性原则计入当期损益的超缴税金,后续经税务部门确认可以抵扣或退税的,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应由转让方和国贸控股按照50%: 50%的比例分享。

9、生效条件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厦门启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国贸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4)本次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的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二)国贸发展

1、协议主体

转让方:公司受让方:国贸控股标的公司:国贸发展

2、标的股权

国贸发展51%股权。

3、交易价格

根据大学评估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厦门国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国贸发展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02,087.76万元。双方同意,以前述评估值为依据,标的股权的价格暂确定为52,064.76万元。

鉴于前述评估报告尚需经厦门国资委核准,各方一致同意,如果评估报告所列示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在核准过程中有所调整,则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应以经核准后的评估值为准进行调整。

4、对价支付安排

转让对价52,064.76万元由国贸控股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一次性支付。

5、股权交割

国贸控股支付全部股权对价后,国贸发展将国贸控股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国贸控股签发出资证明书之时即视为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各方应在标的股权交割完

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标的股权过户至国贸控股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

6、过渡期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日当日止为过渡期。标的股权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和国贸控股按照50%: 50%的比例享有或承担。标的股权于2021年7月1日后所产生的损益, 由国贸控股享有或承担。

公司和国贸控股应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后30日内共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7、生效条件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国贸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的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公司五年战略规划》”)提出公司将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

近年国家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调控,行业竞争加剧。同时,考虑到公司从事的供应链、金融、房地产行业均为资金密集型,高速发展需要大额增量资源支持。鉴于前述原因,公司计划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集中资源专注核心主业的转型升级,拓展战略新兴产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做优做强。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五年战略规划》中既定的战略目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以供应链管理与金融服务业务双轮驱动,积极布局新业务赛道,构建战略

核心产业、战略发展产业和战略孵化产业三大产业梯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战略发展方向,退出房地产行业所获资金为公司进一步跨越式发展提供充分保障。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国贸地产和国贸发展的股权,国贸地产和国贸发展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中公司持有的国贸地产和国贸发展股权评估增值13.90亿元,预计为公司带来较大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将收到

103.49亿元股权转让价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对于收到的股权转让价款,公司后续将根据新战略规划,集中资源投入供应链管理与金融服务两大核心主业,积极发展健康科技等战略新兴业务,同时强化组织管控、投资管理、人才建设、数字化、资本运作等战略支撑体系,通过长短期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持续创造新价值。

(三)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基本退出房地产行业。公司尚余少数房地产子公司,包括厦门浦悦房地产有限公司、厦门悦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贸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上述子公司开发位于厦门市的国贸学原项目及国贸璟原项目,项目大部分已实现销售。上述子公司在现有项目开发销售完成后,不再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通过将上述子公司注销、转让或变更经营范围等方式,彻底退出房地产行业。

公司未来拟将上述项目委托国贸地产进行经营管理,以解决本次资产出售后与控股股东在房地产行业的同业竞争。上述委托国贸地产进行经营管理的事项将按照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批。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高少镛、许晓曦、陈金铭、李植煌、吴韵璇依法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参考的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尚需厦门国资委核准。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第二部分 因出售资产形成关联担保及解决方案

一、存量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启润将合计持有的国贸地产100%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国贸地产股权转让给国贸控股后,公司对国贸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存量担保的性质由“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变更为“对关联方的担保”。

截至2021年6月10日,公司对国贸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存量担保余额287,642.54万元。公司对国贸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存量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人被担保人债权人/担保函受益人担保余额(万元)主债务期限担保事项
公司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国贸地产2020-2021年中期票据的合法持有人30,000.002020.03.06-2023.03.06国贸地产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000.002021.04.26-2023.04.26国贸地产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公司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英大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2020.04.13-2023.04.12英大-合肥天同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
20,000.002020.04.27-2023.04.26英大-合肥天同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
公司厦门东山悦地产有限公司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7,028.802020.06.24-撤销监管为止国贸天成二期监管资金担保函
公司福州榕贸房地产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44,800.002020.07.02-2023.07.01开发贷
公司厦门东山悦地产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2,878.272019.03.08-2022.03.04开发贷
限公司厦门分行
公司厦门润悦雅颂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42,865.012020.08.27-2023.08.26开发贷
公司厦门润悦雅颂房地产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070.462020.10.23-2023.08.20开发贷
公司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17,000.002021.04.20-2024.04.21开发贷
合计287,642.54

担保措施,公司与国贸控股签订《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反担保的范围

(1)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代国贸地产及其子公司清偿的融资借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公司为实现追偿而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款项)等。

2. 反担保的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3. 反担保的期间

保证反担保的期间为自本次交易之股权交割日起至公司为国贸地产及其子公司担保责任全部解除之日止。

4. 权利和义务

(1)国贸控股承诺,若国贸地产或其子公司未能依约清偿债务导致债权人向公司提出诉求的,国贸控股将采取直接代国贸地产或其子公司向债权人清偿等措施, 保证公司不会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2)若最终公司代国贸地产或其子公司清偿债务的,则公司有权自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要求国贸控股无条件向公司清偿本协议约定的反担保范围内的全部款项。

5. 协议生效

《反担保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1)公司、厦门启润、国贸控股和国贸地产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达成生效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因出售资产形成关联担保及解决方案的议案》。

三、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国贸地产目前由公司持股97.50%,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启润持股2.50%。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厦门东山悦地产有限公司、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国贸地产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福州榕贸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国贸地产间接持股79.00%的控股子公司。厦门润悦雅颂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国贸地产间接持股66.00%的控股子公司。

1. 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少镛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9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7年6月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901
经营范围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2.建筑市场生产服务;3.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批发。
项目2021年3月末/一季度2020年末/年度
总资产419.07426.98
总负债307.09315.65
净资产111.98111.33
营业收入6.19136.66
净利润0.6410.52
银行贷款总额61.4953.36
流动负债总额247.04259.68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希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5日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中段161号综合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项目2021年3月末/一季度2020年末/年度
总资产7.276.68
总负债5.915.29
净资产1.361.39
营业收入0.070.45
净利润-0.03-0.84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2.902.29
中文名称厦门东山悦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克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8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鸿翔西路1888号海西明珠大厦6009-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厦门东山悦地产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3月末/一季度2020年末/年度
总资产36.2336.13
总负债35.3935.27
净资产0.850.87
营业收入--
净利润-0.02-0.08
银行贷款总额6.296.29
流动负债总额29.1028.98
中文名称福州榕贸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盖山路9-4号1层41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项目2021年3月末/一季度2020年末/年度
总资产41.7838.94
总负债18.7215.87
净资产23.0623.07
营业收入--
净利润-0.01-0.19
银行贷款总额6.406.40
流动负债总额12.329.46

5. 厦门润悦雅颂房地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厦门润悦雅颂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克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2月6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3号547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2021年3月末/一季度2020年末/年度
总资产41.4640.98
总负债35.4534.94
净资产6.016.04
营业收入--
净利润-0.03-0.26
银行贷款总额7.516.99
流动负债总额27.9327.95
中文名称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8月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竹岐村竹岐街15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简要财务数据

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3月末/一季度2020年末/年度
总资产4.493.88
总负债4.293.68
净资产0.200.20
营业收入--
净利润-0.00-0.10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4.283.67
中文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65,990万元
成立时间1995年8月31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

2、简要财务数据

国贸控股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3月末/一季度2020年末/年度
总资产2,099.141,020.90
净资产526.71327.93
营业收入1,138.762,956.13
净利润21.6522.66

项无异议。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尚需经厦门国资委核准,本次交易最终作价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同时,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独立财务顾问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审批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存续担保由原来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转变为对关联方的担保。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签署了反担保相关协议。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因出售资产形成关联担保及解决方案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因出售资产形成关联担保及解决方案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张子慧陈亚聪陈恒瑞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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