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4.80元/股。
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9号)。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号),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54,609,47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0,921,894.80元。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0日,除息日为:2021年6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80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和转增分配,故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零。
因此,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0.2)+0]/(1+0)=24.8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调整后,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