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36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一)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规定,说明将报告期从合肥新站管委会得到的政策性奖励补助确认为经常性损益的依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已离职研发人员是否曾在瑞昱任职的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蓝牙技术并不源于瑞昱,与瑞昱不存在潜在知识产权争议的理由;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实际控制瑞昱的依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及最新的与瑞昱签订的芯片采购合同,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采购方面是否依赖瑞昱,发行人业
务是否具有独立性;并结合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说明是否会与瑞昱就Wi-Fi芯片方面开展新的合作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向CEVA及卓胜微采购个别技术的IP授权是否在有效期内,并结合发行人需要的CPU、DSP 技术IP授权,说明申请文件中有关“完整的自主IP技术”等的相关表述是否准确和规范。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行业地位、研发投入、客户依赖,进一步说明自身产品的先进性,以及改善人才结构、增强发行人研发能力所采取的有效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对上、下游采购、销售的议价能力、低毛利率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抵御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的能力,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宁德时代协商推迟执行三元正极材料5503系列及其他中镍5系三元材料订单,是否得到相应的补偿安排;(2)上述订单执行延后,发行人所采取的补救措施或应对措施;(3)推迟执行上述业务对发行人2021年业绩以及对发行人编制预计市值分析报告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与宁德时代就三元正极材料5503产品交易的产供销流程、定价机制等,进一步说明采用总额法确认5503系列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规定,进一步说明将报告期从合肥新站管委会得到的政策性奖励补助确认为经常性损益的依据。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申请文件中有关“完整的自主IP技术”等的相关表述是否准确和规范。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结合2021年上半年业绩预期及报告期内业绩波动情况,进一步评估所编制的预计市值分析报告的合理性和适当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