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青先生,独立董事章炎先生、吴新科先生和陆金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与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博罗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与博罗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全权负责筹备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0)。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