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调整事宜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上述调整事宜。
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增强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9日,向169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543.4万份,行权价格为129.97元/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束伟农 高刚 赵正挺 许怀斌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