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次修改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经挂牌出让取得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渡口组团K分区38-3/02、37-2/02、37-3/02宗地,因政府规划阶段用地红线调整,2019年11月13日,公司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2013)合字(九区)第5号)的首次修改协议》(详见本公司于 2019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近期,公司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关于<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2013)合字(九区)第5号]的第二次修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乙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合同调整内容:
(一)本次修订合同不涉及补缴土地价款。
(二)原合同第四条宗地总面积部分修改为“宗地总面积186421.4平方米”。
(三)原合同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竣工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30日前竣工”。
(四)首次修改协议中第二条修改为“受让人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达到首批住房预售条件,并于该时点前申请首批住房预售许可”。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