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凯德石英: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0

公告编号:2021-023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德石英”)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聘请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的方案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没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了相应承诺。我们认为,前述分析及相应的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经对此议案进行讨论分析,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该承诺和约束措施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议案。

(九)《关于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经审阅《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有利于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一)《关于制定<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精

选层挂牌后适用)>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制定的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十二)《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精

选层挂牌后适用)>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内容属实、合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依据充分。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十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十四)《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政策的正常执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娜、苏德栋、刘志弘

2021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