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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1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1年6月1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中有出口业务,主要采

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其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单笔交易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方案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与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股份”)、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签订股份认购协议。根据公司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同意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宏发电声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35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宏发电声的股份由22.0424%变为20.0001%。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宏发电声办理工商变更等在内的全部手续并签署相应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宏发电声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在宏发电声分别担任董事和监事职务,故宏发电声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故2名关联方董事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亦放弃了参股子公司宏发电声本次增资的部分股权的增资优先认购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宏发股份非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放弃部分股权的增资优先认购权不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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