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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钰:华钰矿业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1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1-052号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持股5%以上大股东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西部资源”)将其持有的公司58,401,66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45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稀贵”)。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近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大股东青海西部资源的通知,青海西部资源与西部稀贵于2021年6月9日签署了关于华钰矿业之《股权转让协议》,青海西部资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8,401,66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45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西部稀贵。

本次权益变动前,青海西部资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401,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51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青海西部资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57%。西部稀贵将持有公司股份58,401,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5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81417334K

法定代表人:骆哲宏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营业期限:2006年6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不含勘查、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不含煤炭销售)、贸易;矿业信息和矿业技术咨询;建材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主要股东:青海宏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

经查询,青海西部资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814225392

法定代表人:骆哲宏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工业区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4日

营业期限:200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不含勘探、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不含煤炭销售)、贸易;矿业信息和矿业技术咨询;建材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主要股东:青海宏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经查询,西部稀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海西部资源持有公司股份68,401,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511%。本次权益变动后,青海西部资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57%;西部稀贵将持有公司股份58,401,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55%。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青海西部资源人民币普通股68,401,66012.3511%10,000,0001.8057%
西部稀贵人民币普通股00%58,401,66010.5455%

有的华钰矿业58,401,6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55%),本次股份转让每股成交价格为人民币8.93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521,500,000.00元。

4、协议签订时间、成立和终止条件

(1)签订时间:2021年6月9日

(2)协议的成立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的终止条件

①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当出现以下情形达到2年及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为2年。

本次股份转让未通过证监会、交易所审核或非甲方原因导致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或退市)等情况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已无履行必要。

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本协议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款项全额返还乙方。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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