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06月09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0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不高于1亿元借款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向川投集团公司申请不高于1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
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LPR利率。本次关联交易按照相关规定,符合关联交易豁免标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刘体斌先生、李文志先生、张昊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笔关联借款符合公司经营资金运转需求,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LPR利率,未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董事刘体斌先生、李文志先生、张昊先生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