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6月9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通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侯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
韩志丽女士对以上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公司未能按时召开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57)。
三、董事会致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同时按规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发通知公告。即公司按规定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至少在2021年6月10日前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未能及时确定,导致公司拟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未能按规定期限召开。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 报备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