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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1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1年6月

目 录

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题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的许可。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不允许录音录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1年6月23日14:00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或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四、参会人员: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会议内容:

1、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规则;

2、宣布股东(股东代表)到会情况及资格审查结果;

3、作如下议案报告: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4、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5、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6、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7、统计有效投票表决情况;

8、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9、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10、出席会议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2、宣布会议结束。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现金管理概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目前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0.9001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3.3亿元),到期理财已全部按时收回,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2亿元,经公司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未到期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确认。 鉴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已到期,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进度资金需求以及实际资金状况,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1、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5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792,690,000.00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308,571,100.00元,募集现金484,118,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现金部分为人民币473,776,491.1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的天健验〔2020〕8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3、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

格控制投资风险。

5、信息披露

在执行时,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低风险型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因素影响,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为充分使用公司现有闲置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从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提高至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1、投资额度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5.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本金)购买银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投资。

为充分使用公司现有闲置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予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提高至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调整至人民币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78%。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不得用于除国债逆回购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3、投资决议有效期

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证券投资部门应负责及时履行对投资理财业务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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