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5-1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监事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5-2
(以下无正文,为《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书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徐桃 | 潘靖 | 汪贤亮 |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