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二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于2021年6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风能开发产业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风能开发产业基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受让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全部合伙份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