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回复及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