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拾比佰”或“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以下称“本次发行”)。拾比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已于2021年5月13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委员会2021年第8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82号文核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20〕63号)(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20〕65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20〕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20〕69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拾比佰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筛选的原则是,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
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的企业或下属企业;
(2)以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3)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规定选取,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佛山骏驰云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2、参与规模
序号 | 战略投资者名称 | 承诺认购金额 (元) | 获配股票 限售期限 |
1 | 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6个月 |
2 |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 | 6个月 |
3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5,000,000 | 6个月 |
4 | 佛山骏驰云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19,521,110 | 6个月 |
合计 | 36,521,110 | - |
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佛山骏驰云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战略配售的资格。
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佛山骏驰云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第五节“战略配售”的规定。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4名,分别为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佛山骏驰云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此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61006688K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尹志平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7-04-06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侨香路3089号恒邦置地大厦二十二层2202-B3 | ||
营业期限自 | 2007-04-06 | 营业期限至 | 2057-04-06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代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信息咨询。 | ||
股东 | 深圳市平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 |
经核查,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尹志平。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和《承销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598984568Y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李景尧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2-07-09 |
住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门居委会北村队(广东利凯尔实业有限公司内办公室二楼B区) | ||
营业期限自 | 2012-07-09 | 营业期限至 | 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销售:金属新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尹嘉嵘(60%)、李景尧(40%) |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尹嘉嵘。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和《承销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32123860XD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于海花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4-11-14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双泾街39号厂房 | ||
营业期限自 | 2014-11-14 | 营业期限至 | 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加工、生产、销售:特种功能性薄膜、覆膜玻璃、丝印彩晶玻璃(不含平板玻璃);销售:薄膜复合材料、光学薄膜材料、玻璃制品;并从事以上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李健(80%)、于海花(20%) |
主承销商核查了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健。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和《承销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承诺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佛山骏驰云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佛山骏驰云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56FHWQ6F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李照祥 |
注册资本 | 1952.11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1-05-20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幸福社区福基路2号首层B区B4号铺(住所申报) |
营业期限自
营业期限自 | 2021-05-20 | 营业期限至 | 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梁岳峰(48.77%)、何逸翔(35.86%)、陈励明(10.25%)、李照祥(5.12%) |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五条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以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经核查,战略投资者不存在《管理细则》第三十五条的禁止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佛山骏驰云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认为深圳市保中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德宝凯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佛山骏驰云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第三十五条的禁止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