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1-05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编号:临2021-055),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2021)京0112民初15921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刘慧贤
被告: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二、《民事判决书》相关内容
原告刘慧贤与被告君合百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1年4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君合百年退还刘慧贤房屋租赁保证金3.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8元,由君合百年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1)京0112民初15921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