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889号E10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2-2一般释义
一般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咸亨国际 | 指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咸亨有限 | 指 | 浙江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兴润投资 | 指 | 杭州兴润投资有限公司 |
咸宁投资 | 指 | 杭州咸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咸亨集团 | 指 |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高盛亚洲战略 | 指 | Goldman Sachs Asia Strategic Pte. Ltd. |
万宁投资 | 指 | 杭州万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德宁投资 | 指 | 杭州德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弘宁投资 | 指 | 杭州弘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易宁投资 | 指 | 杭州易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夏开弦顺鼎 | 指 | 宁夏开弦顺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咸亨国际 | 指 | 北京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咸亨国际 | 指 | 呼和浩特市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武汉轨道交通 | 指 | 武汉咸亨国际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武汉轨道科技 | 指 | 武汉咸亨国际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
济南英伦 | 指 | 济南英伦电气有限公司 |
北京咸亨轨道 | 指 | 咸亨国际轨道交通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
宁波咸亨 | 指 | 咸亨国际(宁波)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咸亨国际 | 指 | 上海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安徽咸亨国际 | 指 | 安徽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聚智国际 | 指 | 聚智国际(杭州)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咸亨国际 | 指 | 广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咸亨电气 | 指 | 广州咸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江西福瑞尔 | 指 | 江西福瑞尔电气有限公司 |
郑州咸亨国际 | 指 | 郑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西安咸亨国际 | 指 | 西安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江苏咸亨电气 | 指 | 江苏咸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2-3
江苏咸亨国际
江苏咸亨国际 | 指 | 江苏咸亨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沈阳咸亨 | 指 | 沈阳咸亨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咸亨电气 | 指 | 成都咸亨电气有限公司 |
重庆咸亨国际 | 指 | 重庆咸亨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绍兴咸亨电力设备 | 指 | 绍兴咸亨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武汉咸亨国际 | 指 | 武汉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精测科技 | 指 | 杭州咸亨国际精测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咸亨国际 | 指 | 新疆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万聚 | 指 | 乌鲁木齐万聚高科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简固 | 指 | 简固机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戈宝 | 指 | 上海戈宝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贝特设备 | 指 | 杭州贝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杭州贝特工业 | 指 | 贝特(杭州)工业机械有限公司 |
浙江贝工设备 | 指 | 浙江贝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杭州艾普莱 | 指 | 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 |
绍兴简固 | 指 | 绍兴简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浙江万疆兴驰 | 指 | 浙江万疆兴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 |
杭州咸亨电气 | 指 | 咸亨国际(杭州)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杭州探博士 | 指 | 探博士电气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
温州欧敬莱 | 指 | 欧敬莱电气温州有限公司 |
杭州中科天维 | 指 | 杭州中科天维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航空技术研究院 | 指 | 咸亨国际(杭州)航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杭州航空自动化 | 指 | 咸亨国际(杭州)航空自动化有限公司 |
杭州万聚供应链 | 指 | 万聚国际(杭州)供应链有限公司 |
杭州万聚工具 | 指 | 万聚国际(杭州)工具有限公司 |
杭州汇聚国际 | 指 | 汇聚国际(杭州)高科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应急救援 | 指 | 杭州咸亨国际应急救援装备有限公司 |
北京应急科技 | 指 | 咸亨国际应急科技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
杭州应急科技 | 指 | 杭州咸亨国际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应急发展 | 指 | 杭州咸亨国际应急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院前救护 | 指 | 咸亨国际(杭州)院前救护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杭州计量中心 | 指 | 杭州咸亨国际计量中心有限公司 |
上海砾亨 | 指 | 上海砾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1-2-4
杭州校准检测
杭州校准检测 | 指 | 杭州咸亨校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电科院 | 指 | 咸亨国际(杭州)电气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中科光绘 | 指 | 中科光绘(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信息科技 | 指 | 北京咸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咸亨国际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杭州文化传媒 | 指 | 咸亨国际(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咸亨电子商务 | 指 | 咸亨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咸亨国际(杭州)物联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杭州科研中心 | 指 | 杭州咸亨国际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
杭州咸亨建筑装饰 | 指 | 杭州咸亨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创新产业 | 指 | 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 |
湖南咸亨 | 指 | 湖南咸亨国际应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武汉咸亨电气 | 指 | 武汉咸亨国际电气有限公司,原武汉咸亨国际水利水电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能源科技 | 指 | 武汉咸亨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赛孚实业 | 指 | 咸亨国际赛孚(杭州)实业有限公司 |
武汉赛孚实业 | 指 | 武汉咸亨赛孚实业有限公司 |
绍兴简越 | 指 | 绍兴简越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云升电力 | 指 | 杭州云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咸亨酒店 | 指 | 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 |
机械五金批发 | 指 | 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 |
咸亨五金超市发展 | 指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 |
咸亨五金超市 | 指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股东会 | 指 | 浙江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会 |
董事会 | 指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海关总署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质检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1-2-5海通证券、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枫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源评估 | 指 |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 |
股票或A股 | 指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 |
本次发行、首发 | 指 | 发行人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 |
专业释义 | ||
外协 | 指 | 主要指受组织控制,由外协单位使用自己的场地、工具等要素,按组织提供的原材料、图纸、检验规程、验收准则等进行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并由组织验收的过程。 |
电气化铁路 | 指 | 能供电力火车运行的铁路,铁路沿线需要配套相应的电气化设备为列车输送电能 |
国家电网、国网、国网公司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南方电网、南网、南网公司 | 指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MRO | 指 | Maintenance(维护)、Repair(维修)、Operation(运行)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通常是指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不直接构成产品,只用于维护、维修、运行设备的物料和服务,或者非生产原料性质的工业用品 |
电商化采购 | 指 | 通过适用的采购策略确定一定时期内的供应商,明确物资的品类(或规格型号)、单价(或双方认可的计价规则)、配送及服务标准,并在零星物资采购管控平台开展请购,实现操作界面简单直观、采购过程规范快捷、配送服务高效优质的目标。 |
“三集五大” | 指 | 国家电网公司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战略中提出的战略,旨在实施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构建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体系,实现国家电网公司发展方式转变 |
SaaS | 指 | 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SaaS提供商为企业搭建信息化所需要的所有网络基础设施及软件、硬件运作平台,并负责所有前期的实施、后期的维护等一系列服务,企业无需购买软硬件、建设机房、招聘IT人员,即可通过互联网使用信息系统。 |
GIS | 指 | GasInsulatedSubstation(气体绝缘变电站)。在气体绝缘变电站中,大部分的电气设备都是被直接或间接密封在金属管道和套管所组成的管道树中,从外部看不到任何开关、线路和接线端子。管道树的内部全部采用六氟化硫气体作为绝缘介质,并将所有的高压电器元件密封在接地金属筒中。它是由断路器、母线、隔离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套管7种高压电器组合而成的高压配电装置。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ServiceforConformityAssessme |
1-2-6nt),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nt),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 ||
CMA | 指 | ChinaMetrologyAccreditation,中国计量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认证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MA标志,取得计量认证为检验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CMA是检测认证机构计量认证合格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为合法的检验机构。 |
相位 | 指 | 对于一个波,特定的时刻在它循环中的位置:一种它是否在波峰、波谷或它们之间的某点的标度。 在交流电中,相位是反映交流电任何时刻的状态的物理量。 |
PCB | 指 | 印刷电路板(PrintedCircuitBoard) |
ERP系统 | 指 | 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的简称,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集信息技术与先进管理思想于一身,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员工及决策层提供决策手段的管理平台 |
OMS | 指 | 订单管理系统(OrderManagementSystem),该系统能够实现接受客户订单信息,结合仓储管理系统发来的库存信息,然后按客户和紧要程度给订单归类,根据不同仓储地点的库存进行配置,并确定交付日期等功能。 |
SMT | 指 | 表面贴装技术(SurfaceMountedTechnology),直接将表面组装元器件贴到印刷板表面规定位置上的装联技术,是目前电子组装行业里最流行的一种技术和工艺 |
WMS | 指 | 仓储管理系统(WarehouseManagementSystem),一种可以通过入库业务、出库业务、仓库调拨、库存调拨和虚仓管理等功能,对批次管理、物料对应、库存盘点、质检管理、虚仓管理和即时库存管理等功能综合运用的管理系统 |
MDM | 指 | 主数据管理(MasterDataManagement)描述了一组规程、技术和解决方案,这些规程、技术和解决方案用于为所有利益相关方(如用户、应用程序、数据仓库、流程以及贸易伙伴)创建并维护业务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相关性和精确性。 |
TMS | 指 | 运输管理系统(TransportationManagementSystem),该系统能提高物流的管理能力,包括:管理装运单位,指定企业内、国内和国外的发货计划,维护运输数据,优化运输计划,选择承运人及服务方式,审核和支付货运账单,处理货损索赔,安排劳力和场所,管理第三方物流等。 |
SRM | 指 | 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SupplierRelationshipManagement),是用来改善与供应链上游供应商关系、致力于实现与供应商建立和维持长久、紧密伙伴关系的管理思想和软件技术的解决方案 |
CRM | 指 | 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是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实现市场营销、销售、服务等活动自 |
1-2-7
动化,使企业能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忠诚度为目的的一种管理经营方式
动化,使企业能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忠诚度为目的的一种管理经营方式 | ||
RFID | 指 | 射频识别系统(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System)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系统,通过射频无线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相关数据,由电子标签、读写器和计算机网络构成 |
SKU | 指 | 库存量单位(StockKeepingUnit)的缩写,以件、盒、托盘等为单位。SKU是对物流管理的一个必要的方法,已经被引申为产品统一编号的简称,每种产品均对应有唯一的SKU号 |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兴润投资的承诺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本公司就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公司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来兴的承诺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本人就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公司股东咸宁投资、万宁投资、德宁投资、弘宁投资、易宁投资的承诺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合伙企业就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本合伙企业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次发行上市之日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公司股东咸亨集团、高盛亚洲战略、宁夏开弦顺鼎的承诺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公司/合伙企业系发行人的股东。本公司/合伙企业就当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特作出如下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灯东、隋琳、张再锋的承诺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人就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兴润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来兴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本人将严格
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2)如发生本公司/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公司/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本公司/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的股票,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若发行人或本公司/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公司/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公司/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本
人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咸宁投资、万宁投资、德宁投资、弘宁投资和易宁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本合伙企业作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合伙企业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合伙企业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本合伙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的股票,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合伙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若发行人或本合伙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合伙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合伙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本合伙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合伙企业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咸亨集团、高盛亚洲战略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公司作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在《关于所持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中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公司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减持,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本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的股票,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若发行人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公司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人作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的股票,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制定了《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稳定股价措施启动的条件
1、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当在30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
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控股股东未按照前述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本预案,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本次发行上市,本公司编制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如下:
1、《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
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取得有权部门最终认定结果后依法赔偿投资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损失及因向本公司索赔所发生的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
3、若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回购价格不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在有权部门认定上述违法事实之日起30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
(二)实际控制人王来兴及公司控股股东兴润投资的承诺
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编制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人/本公司承诺如下:
1、《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公司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在取得有权部门最终认定结果后依法赔偿投资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买卖发行人股票的损失及因向发行人索赔所发生的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
3、若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本公司承诺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编制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人承诺如下:
1、《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取得有权部门最终认定结果后依法赔偿投资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买卖发行人股票的损失及因向发行人索赔所发生的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投资项目效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承诺将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措施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对即期收益的摊薄情况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内容。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鉴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本次
发行上市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鉴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本次发行上市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鉴于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自身的市场约束,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果因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鉴于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自身的市场约束,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依法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本公司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鉴于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自身的市场约束,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依法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鉴于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自身的市场约束,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薪资或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如有),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
4、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八、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承诺
海通证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承诺
国枫律师承诺:“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承诺
天健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评估机构承诺
天源评估承诺:“本公司针对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浙江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251号)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资产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如下: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稳定性;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四)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种利润分配方式中以现金股利分配方式为优先,其优先顺序排列为:现金股利分配方式、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以及利润分配的可操作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区分下列情形,所提出的现金股利分红方案应符合以下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下同)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有条件的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七)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分红建议和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分红议案进行表决,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
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3、公司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董事应对其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5、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决定不作分红或拟分配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并将利润分配方案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提案中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进行了规划。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十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对电力行业及电网公司依赖的风险
公司为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类的MRO集约化供应商,并从事上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目前业务主要服务于电力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来自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下属企业等电力行业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8.27%、65.02%和56.16%,其中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59.48%、61.08%和51.57%,应用领域主要为电力输、配电等环节,客户群体相对集中。
国家电网2010年开始实施“三集五大”的发展战略,“十二五”期间实施物资
管理一体化、集约化的管理思路,不断建立完善“一级平台管控、两级集中采购、三级物资供应链”的物资集约化运作模式,实施集约化采购;南方电网目前也全力推进物资电商化采购,减少零星采购,进一步优化供应链条,进行精选集中采购。两大电网公司物资招标模式的转变,为行业集约化供应商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但是目前公司业务主要来源于电力行业,如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电力行业投资规模、电力行业发展阶段以及电网公司发展规划发生不利变化,抑或公司产品性能或者售后服务不符合需求方的后续要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无法保持持续增长的风险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52,125.03万元、194,773.96万元及199,087.48万元,2018年-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14.40%;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16.90万元、22,467.23万元及25,220.31万元,2018年-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13.39%。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保持了持续增长。但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电网建设、铁路建设、轨道交通建设等规划发生不利调整,或者公司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跟不上产品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达不到预期效果等情形,公司将面临无法保持持续增长的风险。
(三)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85%、
38.63%及40.39%,呈波动态势。未来随着企业电商化采购的发展,通用类的产品竞争越来越激烈,相关产品总体平均价格将不断下滑;公司经营产品品类的不断扩充,低毛利的品类可能会增加;加上公司产品向非终端用户客户的销售占比增加等因素,导致未来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仍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四)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的客户来自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目前国内电力行业物资采购遵守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各省电力公司的投资立项申请与审批集中在每年的上半年,执行实施相对集中在下半年,年底加快执行进度。因此,各省级电力公
司对电力物资的采购需求主要集中于下半年,考虑到中标后的生产周期和交货验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点。而费用支出全年较为均衡,所以会出现第一、二季度实现利润较少的情况。因此,受客户经营行为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该季节性特征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组织、资金调配和运营成本带来一定的影响。
十二、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及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七、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1-3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天健审[2021]5590号《审阅报告》。
公司2021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30,146.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9.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1.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2020年1-3月的-25.86万元增长到2021年1-3月的1,645.73万元。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1年1-6月的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8.20亿元至9.00亿元,较2020年1-6月同比增长0.70%至10.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00万元至10,000万元,同比增长37.00%至50.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00万元至9,600万元,同比增长0.48%至10.88%。
公司上述2021年1-6月的业绩预计情况系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2-30
(一)股票种类:
(一)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二)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三)发行数量及比例: | 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发行新股数量: | 4,001万股 |
(四)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五)发行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2.64元(按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八)发行市净率: |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九)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
(十)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十一)承销方式: | 采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
(十二)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 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净额【】万元 |
(十三)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 | 7,153.64万元 |
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 | 4,106.94万元 |
审计和验资费用: | 1,636.79万元 |
律师费用: | 801.89万元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541.51万元 |
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 | 66.51万元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Xianheng International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注册资本:3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来兴成立日期:2008年4月11日整体变更日期:2017年9月7日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889号E10室邮政编码:310009联系电话:0571-87666020传真:0571-56180991互联网网址:www.xianhengguoji.com电子邮箱:xhgjzqb@xianhengguoji.com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是证券部,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邹权先生。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咸亨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咸亨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56,511,522.39元折合股本36,00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部分96,511,522.39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9月7日,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6739591016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2017年6月16日,咸亨有限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股本为36,000万元。
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1-2-32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兴润投资 | 64,827,692 | 18.01 |
2 | 咸宁投资 | 61,854,546 | 17.18 |
3 | 咸亨集团 | 53,471,329 | 14.85 |
4 | 高盛亚洲战略 | 40,279,720 | 11.19 |
5 | 万宁投资 | 33,986,014 | 9.44 |
6 | 德宁投资 | 25,174,825 | 6.99 |
7 | 弘宁投资 | 25,174,825 | 6.99 |
8 | 王来兴 | 17,622,378 | 4.90 |
9 | 易宁投资 | 15,104,895 | 4.20 |
10 | 李灯东 | 7,680,839 | 2.13 |
11 | 隋琳 | 6,389,371 | 1.77 |
12 | 宁夏开弦顺鼎 | 5,034,965 | 1.40 |
13 | 张再锋 | 3,398,601 | 0.94 |
合计 | 360,000,000 | 100.00 |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总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4,001万股,不低于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1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36,000.0000 | 100.00 | 36,000.0000 | 89.78 | |
1 | 兴润投资 | 6,482.7692 | 18.01 | 6,482.7692 | 16.17 |
2 | 咸宁投资 | 6,185.4546 | 17.18 | 6,185.4546 | 15.43 |
3 | 咸亨集团 | 5,347.1329 | 14.85 | 5,347.1329 | 13.33 |
4 | 高盛亚洲战略 | 4,027.9720 | 11.19 | 4,027.9720 | 10.04 |
5 | 万宁投资 | 3,398.6014 | 9.44 | 3,398.6014 | 8.48 |
6 | 德宁投资 | 2,517.4825 | 6.99 | 2,517.4825 | 6.28 |
1-2-33
7 | 弘宁投资 | 2,517.4825 | 6.99 | 2,517.4825 | 6.28 |
8 | 王来兴 | 1,762.2378 | 4.90 | 1,762.2378 | 4.39 |
9 | 易宁投资 | 1,510.4895 | 4.20 | 1,510.4895 | 3.77 |
10 | 李灯东 | 768.0839 | 2.13 | 768.0839 | 1.92 |
11 | 隋琳 | 638.9371 | 1.77 | 638.9371 | 1.59 |
12 | 宁夏开弦顺鼎 | 503.4965 | 1.40 | 503.4965 | 1.26 |
13 | 张再锋 | 339.8601 | 0.94 | 339.8601 | 0.85 |
本次发行流通股股份 | - | - | 4,001.0000 | 10.00 | |
合计 | 36,000.0000 | 100.00 | 40,001.0000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兴润投资 | 6,482.7692 | 18.01 |
2 | 咸宁投资 | 6,185.4546 | 17.18 |
3 | 咸亨集团 | 5,347.1329 | 14.85 |
4 | 高盛亚洲战略 | 4,027.9720 | 11.19 |
5 | 万宁投资 | 3,398.6014 | 9.44 |
6 | 德宁投资 | 2,517.4825 | 6.99 |
7 | 弘宁投资 | 2,517.4825 | 6.99 |
8 | 王来兴 | 1,762.2378 | 4.90 |
9 | 易宁投资 | 1,510.4895 | 4.20 |
10 | 李灯东 | 768.0839 | 2.13 |
合计 | 34,517.7063 | 95.88 |
(三)本次发行前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
1 | 王来兴 | 1,762.2378 | 4.90 | 董事长 |
2 | 李灯东 | 768.0839 | 2.13 | 副董事长 |
3 | 隋琳 | 638.9371 | 1.77 | 董事、副总经理 |
1-2-34
4 | 张再锋 | 339.8601 | 0.94 | 副总经理 |
合计 | 3,509.1189 | 9.74 | - |
(四)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股权性质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股权性质 |
1 | 兴润投资 | 6,482.7692 | 18.01 | 其他法人股 |
2 | 咸宁投资 | 6,185.4546 | 17.18 | 其他 |
3 | 咸亨集团 | 5,347.1329 | 14.85 | 其他法人股 |
4 | 高盛亚洲战略 | 4,027.9720 | 11.19 | 外资股 |
5 | 万宁投资 | 3,398.6014 | 9.44 | 其他 |
6 | 德宁投资 | 2,517.4825 | 6.99 | 其他 |
7 | 弘宁投资 | 2,517.4825 | 6.99 | 其他 |
8 | 王来兴 | 1,762.2378 | 4.90 | 自然人股 |
9 | 易宁投资 | 1,510.4895 | 4.20 | 其他 |
10 | 李灯东 | 768.0839 | 2.13 | 自然人股 |
11 | 隋琳 | 638.9371 | 1.77 | 自然人股 |
12 | 宁夏开弦顺鼎 | 503.4965 | 1.40 | 其他 |
13 | 张再锋 | 339.8601 | 0.94 | 自然人股 |
合计 | 36,000.0000 | 100.00 | - |
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除高盛亚洲战略持有的股份为外资股份,公司不存在其他外资股份,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为:(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来兴持有兴润投资60%的股权,持有咸亨集团0.75%的股权,拥有咸宁投资18.31%的出资,拥有万宁投资1.30%的出资,拥有德宁投资15.32%的出资,拥有弘宁投资22.74%的出资,拥有易宁投资32.09%的出资,并同时担任上述五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2)股东张再锋拥有万宁投资8.80%的出资。上述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比例(%) | 关联关系 |
1-2-35
1 | 兴润投资 | 18.01 | 王来兴持有兴润投资60.00%的股权 |
2 | 咸宁投资 | 17.18 | 王来兴拥有咸宁投资18.31%的出资 |
3 | 咸亨集团 | 14.85 | 王来兴持有咸亨集团0.75%的股权 |
4 | 万宁投资 | 9.44 | 王来兴拥有万宁投资1.30%的出资 张再锋拥有万宁投资8.80%的出资 |
5 | 德宁投资 | 6.99 | 王来兴拥有德宁投资15.32%的出资 |
6 | 弘宁投资 | 6.99 | 王来兴拥有弘宁投资22.74%的出资 |
7 | 易宁投资 | 4.20 | 王来兴拥有易宁投资32.09%的出资 |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变化情况
公司为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类产品的MRO集约化供应商,并从事上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目前业务主要服务于电力行业,并涉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MRO”是Maintenance(维护)、Repair(维修)、Operation(运行)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通常是指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不直接构成产品,只用于维护、维修、运行设备的物料和服务,或者非生产原料性质的工业用品。
公司通过集约化采购(经销)以及自产的方式为下游客户集约化提供12大类、18万余种SKU的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类MRO,同时,公司还具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电气设备信息采集及健康状态评价、产品维修保养等专业化技术服务。
发行人前身于2008年4月设立,从工器具、仪器仪表MRO集约化供应业务逐步发展出自主产业以及技术服务业务,具备了自有产品的研发以及生产能力。经过十余年在工器具、仪器仪表类产品MRO集约化供应业务的深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拥有61家下属子公司,业务涵盖采购、营销、生产、研发和技术服务等;公司在全国设立了37个营销服务机构,覆盖全国(除港澳台外)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拥有600余人的营销及技术服务人员。上述营销以及技术服务人员属地化深入到客户需求最前端,全面了解现场作业情况,精准对接产品使用和服务的需求,并把信息反馈给公司产品经理和采购人员。
借助长期以来建立的供应链体系、研发生产能力以及技术服务能力,公司为大型集团化客户集约化提供与其需求精准匹配的产品以及技术服务。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来自第一大客户国家电网的销售收入占比均超过50%,涉及其全国范围内的下属27家省网公司以及上千家市、县、区基层供电公司。发行人前身设立之初即已开始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主要客户开展业务合作,业务保持持续稳定,上述客户主要采用招投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报告期内,发行人超过70%的业务收入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取得订单。公司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核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参与全国高电压试验技术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标准编制工作,牵头编制《电力电缆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5部分:电缆故障探测用高压脉冲源装置》1项行业标准,参与修订国家标准2项、电力行业标准5项;是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共安全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供应链连续性指南》、《公共安全建立合作约定指南》、《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服务规范》的起草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消防协会单位会员;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贝特设备、杭州科研中心、杭州艾普莱、咸亨电子商务、北京应急科技、上海中科光绘、杭州咸亨电气和杭州贝特工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商标148项,拥有主要专利131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97项、外观设计专利22项,拥有主要软件著作权132项、作品著作权2项。公司还多次获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重点客户等颁发的荣誉,具有代表性的如下:
1-2-36序号
序号 | 荣誉 | 颁发时间 | 颁发单位 |
1 | 2020全国公共采购年度评选“十佳公共采购供应商” | 2020年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2 | 2019全国公共采购年度评选“优秀供应商” | 2019年 | |
3 | 国网商城2018年度工器具大类销量冠军 | 2019年 | 英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为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独资子公司,负责运营国网商城www.esgcc.com.cn) |
4 | 国网商城2018年度仪器仪表大类销量冠军 | 2019年 | |
5 | 2018年度优质供应商 | 2018年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承担应急领域的社会责任,协助各级电网公司、铁路公司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等单位完成技能培训、灾害预警、应急抢修以及应急业务咨
询等工作;与中国应急(股票代码:300527)、南华大学等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应急领域的战略规划研究和技术研发等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改变。
(二)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集约化供应的MRO涵盖12大类、18万余种SKU的工器具和仪器仪表,主要包括手动工具、机电工具、电工器材、标识标签、应急装备等工器具类产品和电工仪器、电工仪表等仪器仪表类产品,公司还专业提供电气设备信息采集及健康状态评价、工器具仪器仪表维修保养、应急安全文化传播等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与服务图例:
1-2-37
产品及服务
技术服务
工器具
仪器仪表
机电工具手动工具
其他
电工器材应急装备标识标签
电工仪器电工仪表其他
电气设备信息采集及健康状
态评价工器具、仪器仪表维修保养应急安全文化传播
其他
产品(经销,自有)
公司集约化供应的产品按来源分为经销产品和自有产品两大类。具体如下:
1、经销产品
经销产品是指公司直接从供应商采购产品进行销售。目前,公司经销的国内
外知名品牌主要包括美国FLIR、美国FLUKE、英国MEGGER、英国HVPD、以色列OFIL、日本ASAHI、IZUMI等国际品牌以及正泰电器、人民电器等国内品牌。
(1)公司经销的主要工器具类产品介绍:
1-2-38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 | 品牌名称 | 产品类别简介 | 典型产品图示 | ||
手动工具 | 美国史丹利、长城精工、力易得、世达、宝工、钢盾等 | 用于手工切削和辅助装修等作业,主要包括紧固夹持类(台虎钳、钢丝钳、螺丝刀套装等)、切割修整类(断线钳、锉刀套装、高枝剪等)等。 | |||
机电工具 | 德国麦太保、美国美沃奇、东成、日立壹高等 | 由其他媒介(如压缩空气、电池、液压系统等)驱动的工具,应用于大型装备拆装、硬度高物体的二次处理等一般手动工具无法完成的作业场景,主要包括电动工具、气动工具和液压工具。 | |||
电工器材 | ABB、施耐德、人民电器、德力西、正泰、天正、公牛、上上、双越、金牛、中财等 | 用于实现电路控制的元器件(塑壳式断路器、熔断器、继电器、开关电器等),电工耗材(电线、电缆、电源盘、接线板等),照明工具等。 | |||
标识标签 | 美国Brady、日本Brother、日本Canon、硕方等 | 指借助于专用打印设备进行规范化定制化印刷的,可用于区分事物、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可粘贴式或挂牌式的管理工具,主要包括热转印标识打印机、标签打印 |
1-2-39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 | 品牌名称 | 产品类别简介 | 典型产品图示 | |
机、线号机及相关耗材。 | ||||
应急装备 | 德国LUKAS、美国PARATECH、丹麦HYCON、华诺星空、鼎力、恒达等 | 应急装备包括抢险救援产品和消防救生产品,如防洪泵、两栖车、生命探测仪、消防灭火机器人等。 | ||
电力专用特种车辆 | 通过组合全系列多规格的抢修仪器车、高空抢修作业车、抢修电源车,满足客户不同的现场条件和工程需求的使用。 |
(2)公司经销的主要仪器仪表类产品介绍:
产品类别 | 品牌名称 | 产品类别简介 | 典型产品图示 | ||
电工仪器 | 美国FLIR、以色列OFIL、德国Sebakmt、英国HVPD、韩国UDS等 | 通过对电网的重要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与检测,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包括紫外成像仪、电缆故障定位系统、GIS、开关柜局放仪等。 | |||
电工仪表 | 英国MEGGER、美国Fluke 、法国CA、日本万用、日本克列茨等 | 是指实现电磁测量过程中所需技术仪器的总称,包括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示波器、电工常用计量仪表、电流表、电压表、互感器和电桥等。 |
2、自有产品
通过十余年在行业内的长期沉淀,公司逐步具备了自有品牌产品以及自主生产能力,针对国内客户的具体产品应用需求,设计、生产加工自有产品(部分产品由公司提供外观型号、技术指标、设计图纸或技术方案,委托外部厂商生产加工)。公司自有产品主要包括手动工具、机电工具、电工器材、标识标签等工器具类产品和电工仪器、电工仪表等仪器仪表类产品。
(1)主要自有工器具类产品介绍:
1-2-40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 | 品牌名称 | 主要产品示例 | 图示 | ||
手动工具 | 贝特、科瑞特 | 产品用于剪切和压接、辅助安装检修等作业,包括手动压接钳、手动棘轮切刀、铝合金导线卡线器等。 | |||
泛沃克 | 电力、电气行业专属定制手动工具及套装,一般由1.2mm钢板制作而成,高强度设计,特殊喷涂工艺,美观耐用。把手采用优质PP材质,坚固耐用。 | ||||
绝缘手动工具套装,采用高级尼龙包包装,适用于家庭、办公、工业等多种设备的简单维护维修。 | |||||
机电工具 | 贝特、科瑞特 | 主要生产液压工具,产品包括电动液压泵、电动压接钳、冲孔机、电动泵等,应用于施工、运维检修。 |
1-2-41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 | 品牌名称 | 主要产品示例 | 图示 |
电工器材 | 泛沃克 | 手提带漏电保护电源盘,具有防尘防水功能,集合多功能可编程定时器、电流电压双显表、电流赫兹数显表、电路温度数显表以及国际标准漏电保护器和过热过载保护器,保障安全使用。 | |
标识标签 | 艾普莱 | 主要产品包括可制作户内外使用的标签、标牌的热转印打印设备以及配套的打印耗材和成品标识等。 | |
应急装备 | 贝特 | 该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铁路、地铁、公路、幕墙、室内钢结构等工程的施工和抢修工作。 该产品采用微型设计,体积小,起吊能力强,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了工作的安全性。 |
(2)主要自有仪器仪表类产品介绍:
产品类别 | 品牌名称 | 主要产品示例 | 图示 |
电工仪器 | 豪克斯特(毅竞) | 手持式直流电阻测试仪。该仪器主要用于对变压器绕组的直流电阻进行测试。该仪器采用全新电源技术,具有体积小、重量轻、输出电流大等特点。整机由单片机控制,自动化程度高,具有自动放电和放电指示功能,测试精度高,操作简便。 | |
直流高压发生器。直流高压发生器适用于电力部门、企业动力部门现场对氧化锌避雷器、电力电缆、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等进行直流耐压试验和直流泄漏电流测量,是高压试验必备的测试仪器。 |
1-2-42
探博士
探博士 | 管线探测仪。由一台发射机和一台接收机构成,用于地下管线路由的精确定位、深度测量和长距离的追踪。地下管线探测仪采用了双水平线圈和垂直线圈电磁技术,提高了管线定位定深的精度和目标管线的识别能力,应用于电信、电力、自来水、煤气、物探、石化和市政等行业。 | ||
电缆故障测试系统。该系统由30kV高压脉冲电源、波反射法测距仪和精确定点仪组成,完成电力电缆的各种主绝缘故障的测试。该产品将升压、整流、脉冲电容和放电控制为一体,接线简单、操作安全方便,体积小,重量轻,方便携带,其独特的智能时间差定点技术和电缆路径左右巡测技术使故障精确定点更加准确、快捷。 | |||
智能识别仪。主要产品低压电缆带电识别仪ECI、停电电缆识别仪HCI和带电电缆识别仪FCI+,用于特定电缆的识别。 | |||
电工仪表 | 艾斯米特 | 三相用电检查仪。是彩色显示屏手持机,同屏显示所有参数,显示直观清晰,测量电压/电流/相位/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等数据,适合电能计量、用电检查、电力稽查和变电检修、继电保护等差动检测、启动试验现场使用,同时适用于各电力院校作为接线判别培训工具及教学仪器使用。 | |
绝缘电阻测试仪。是电力日常绝缘维护的必要仪器,主要用来检查电缆绝缘,变压器绝缘或电气设备、家用电器或电气线路对地及相间的绝缘电阻,以保证这些设备、电器和线路工作在正常状态,避免发生触电伤亡及设备损坏等事故。 | |||
其他 | 中科天维 | 激光三维扫描仪采用高重频激光测距技术,相对于全站仪等现有测绘仪器,测量速度提高了数万倍;提供了详细的三维点云,能够快速测绘复杂空间、大型不规则物体;可以进行高密度扫描,能对复杂环境进行更精确地还原;可搭载特种机器人平台到达危险环境、未知区域进行非接触式测绘,极大的提高了测量作业的人员安全性。广泛运用于建设工程、电力设备、消费应急、公安系统、数字工程、矿山测绘、林业资源等领域。 |
3、技术服务
1-2-43序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电气设备信息采集及健康状态评价 | 包括输配电线路走向勘测、设备数量统计、位置信息采集;带电状态检测;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故障诊断等。 ①输配电线路走向勘测、设备数量统计、位置信息采集旨在完善国家电网从常规化管理向数字化管理转型时,国家电网《设备(资产)运维精益管理系统》电气设备电子档案需增加的“信息数据”,包含输电线路走向、杆塔位置、配电电缆路径、电缆接头位置、电缆井内孔位信息等精确采集三维坐标,对杆、塔上电气设备品类及数量进行统计以及城区配网开关柜位置及关联控制线路等电气设备所采集的详细电子信息,录入《设备(资产)运维精益管理系统》为后期的电气设备全寿命周期运维提供基础数据; ②带电状态检测旨在对运行电气设备进行周期性健康状态评估和重大社会活动前对重要场馆、道路周边保供电的电气设备做可靠性评价,为合理安排停电试验计划提供技术数据支撑; ③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旨在对健康状态评估检测中属于亚健康电气设备通过有计划的停电试验,对有缺陷电气设备做维修还是更换提供更准确依据; ④故障诊断旨在解决架空线路、地下电缆的突发停电故障,查找故障原因和故障位置,为快速恢复供电提供技术支持; 以上检测数据最终都汇集到《设备(资产)运维精益管理系统》里,完善电气设备电子档案,并为周期性状态评估提供数据对比。 通过以上(组合式)技术服务可以有效减少突发性停电事故发生,提高输配电电气设备的供电可靠性指标,在电气设备彻底老化出故障前有计划的安排停电检修排除隐患,保障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
2 | 工器具、仪器仪表维修保养 | 包括工器具维修设备托管、特色项目定制等服务。 ①工器具维修托管服务指常规工具、仪器仪表维修和专业设备托管。 仪器维修旨在一站式解决仪器维修问题,包括高端热工专业: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Sf6成像仪等维修服务;高压试验专业:介质损耗测试仪、串联谐振耐压试验装置、直流高压发生器、开关特性测试仪等维修服务;电缆专业:高压电缆故障仪、低压脉冲仪、定点仪等维修服务;常规电磁仪表专业:绝缘电阻、接地、局放等维修服务;油气专业:色谱分析仪、Sf6泄漏检漏仪、Sf6成份分析仪、露点仪等维修服务;测绘专业:电子经纬仪、全站仪、测距仪等维修服务;光学专业:光时域分析仪、光纤熔接机等维修服务;电源专业:UPS、直流充电机、蓄电池充放电仪等维修服务; 专用设备托管旨在针对客户那些平时使用概率低但又必须时刻处于备战状态的进口高端仪器设备、特种专业施工器具等特殊养护需求,按照专业设备保养规程提供维护保养技术方案,并提供定期上门对专用工器具进行评估、保养,确保其随时保持良好的可使用状态; ②特色项目定制服务旨在通过长期专业积累,依托专业研发生产能力,解决客户特殊工况场合特殊检修工器具管理、定制、开发等难题。如智能库房管理项目:通过对客户设备、配件仓储设施和管理系统的升级,可实现库房的温湿度控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的检测检定到期预警、运用RFID系统电子标签对设备、配件实现智能出入库管理等; |
3 | 应急安全文化传播 | 包括公众安全知识普及、专业应急队伍技能实训、应急管理人才培养等。公司依托现有的实训场地(赛孚城),并联合国际应急管理 |
1-2-44序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学会、中国应急、防灾科技学院及国内外应急行业专家,通过仿真演练、情景体验、角色植入、评估考核等手段,开发应急安全技能提升课程,提高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提供系统、科学、有效的应急安全文化传播服务。 |
(三)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约化采购以及自产的方式为下游客户集约化供应工器具、仪器仪表类MRO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公司主要的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如下图所示:
1、采购模式
(1)公司采购的组织结构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经销产品的采购和自产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整体而言,经销产品由公司供应链中心负责集中采购;自产产品的原材料采购,由对应的生产型子公司完成。
供应链中心在公司的业务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协助各销售子公司完成对下游客户的产品推广等售前产品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在品类繁多的上游MRO线中,筛选出贴近下游客户需求且成本较低的产品,提高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供应链中心的组织结构及职能如下:
1-2-45职能中心
职能中心 | 职能描述 |
产品采购中心 | ? 提供招投标项目所涉及产品的选型,并汇总各销售公司的询价单; ? 复核产品的采购价格、销售价格,并且执行已审批的采购申请单; ? 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每年引进一定数量的新产品或品牌; ? 通过中标单位了解暂未经营的产品,拓宽业务范围。 |
品牌运营中心 | ? 细分产品线的发展规划; ? 针对行业展会的参观、厂家的考察,根据市场现状及需求引进新的产品; ? 对各个销售公司业务员的产品培训和推广; ? 对终端客户的产品知识培训、售前演示推广、售后技术培训以及后期的产品反馈; ? 根据技术支持与推广,现场收集的客户需求和建议,推动现有产品的升级,为自主研发提供可行性分析。 |
(2)经销产品采购
经销产品的采购,采用“以销定购”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经销产品的采购,供应链中心首先依据各区域销售子公司递交的需求清单与询价单,初步与供应商谈判并达成采购意向。中标之后,公司依据销售合同所确定的产品进行采购,对于采购量较大的供应商,会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分批次采购,从而减少产品的库存。同时,公司结合历史销售数据,对部分常用产品设定安全库存保有量,以保证客户对于常用产品的突发性需求。
公司在向供应商采购时,主要采取集中订单的模式,以此获取较强的议价权。依托强大的前端营销网络,公司能够将下游客户零散的需求订单汇总,形成集中采购,在向供应商采购谈判时具备一定的规模效应。经销产品采购流程如下:
(3)自主生产原材料采购
公司下属生产型子公司生产手动工具、机电工具、标识标签等工器具类产品和电工仪器、电工仪表等仪器仪表类产品,并由各生产子公司自行采购相关原材料。自产所需原材料包括金属材料、元器件、密封件、工程塑料、有机玻璃板、环氧树脂等。自产原材料的采购,主要是各生产子公司依据生产计划来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时,由生产人员填写《申购单》等申请材料,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求及库存情况,每个月底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报分管部门经理审核。经分管部门经理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人员执行,下达订货单,并签订《购销合同》或《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约定原材料数量、交货期等信息。供应商货物到达后,仓管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
采购流程图如下所示:
1-2-47
生产人员根据生产计划提交采购需求单
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申请计划经生产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生产子公司采购人员组织实施原材料采购
进货验收,财务付款
无论是供应链采购还是由对应的生产子公司自行采购,最终接受总部审计部价格稽查部门的监管。该部门重点抽查公司自主生产和经销类产品的通用型、标准化采购价格,防止内部腐败问题发生,能更好的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以订单式生产为主,以满足市场上客户对产品种类、规格型号、具体配置的不同需求。同时,公司根据历史销售数据,设定一定量的安全库存,进行库存备货生产。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实际库存量来安排生产计划,生产人员按照相应的产品工艺流程或技术图纸,进行产品生产加工,质检合格后进行装配,装配后经成品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模式主要包括自主生产以及外协生产,其中自主生产又包含了外协加工的方式。
公司生产中外协的情况如下:
(1)外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主要通过外协生产(绝大部分工序由外协厂商提供,使用发行人的品牌)以及外协加工的方式生产产品,具体如下:
1-2-48项目
项目 | 主要内容、环节 | 定价方式 |
外协生产 (产品外协) | 发行人创立自有品牌并通过外协方式生产,通过品牌运营、品牌经营的方式运营上述产品,是公司MRO产品集约化供应业务中的一种经营模式,是集约化采购经销业务的延伸。 目前,公司工器具类产品中的“泛沃克”,仪器仪表类产品中的“豪克斯特”、“艾斯米特”、“卡特罗尼”等品牌采用外协方式生产。 | 成本加成法,定价时需综合考虑地区工资水平差异、配合能力、订单紧急程度、外协生产厂商的生产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因素综合确定外协加工价格。 |
外协加工 (工序外协) | 主要为简易加工工序,如粗车、胶带切割等工序以及部分需要满足环保监管要求的工序,如电镀、阳极氧化、喷漆、热处理等。 | 综合考虑加工工艺复杂程度、人工工时、辅料费、交期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外协加工厂商进行协商。在价格确认过程中,公司在考虑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对多个可供选择的外协加工厂商进行询价,然后根据各厂商的报价,确定最终价格。 |
(2)外协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外协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产品外协 | 外协生产成本 | 10,167.96 | 8,880.62 | 5,537.01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8.58% | 7.44% | 6.17% |
工序外协 | 外协加工金额 | 293.37 | 287.15 | 129.33 |
占自产产品成本比例 | 1.62% | 1.64% | 1.23% |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0.25% | 0.24% | 0.14% |
(3)发行人控制外协加工质量的主要措施
发行人针对外协厂商的管理制定专门的委外加工内控管理的实施细则,主要流程的控制点如下:
序号 | 主要流程 | 关键控制点 |
1 | 外协工厂审查 | 1、通过销售部门、产品推广与采购团队,发掘市场需求,分析并调研产品前景,通过行业论坛、展会、网站等,广泛收集该产品制造厂清单,初步筛选出品质优良、技术领先的产品制造厂。 |
2、与外协工厂进行初步远程沟通,信息交换,筛查出两个梯队备选外协厂家,进行分阶段走访。 | ||
3、针对外协工厂的硬件设备条件、人员配置、技术实力、资质水平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备选外协工厂。 |
1-2-49序号
序号 | 主要流程 | 关键控制点 |
4、邀请意向外协工厂至公司沟通交流,确定双方意向,现场磋商合作细
节,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2 | 样品确认 | 1、与确定外协工厂协商就产品硬件选材、技术参数、功能特点、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等,进行样品定制协议签订。保留备用外协工厂1-2家,考虑货期、品质、制造厂自身运营风险对公司相关运营的影响。 |
2、模拟验证:由产品经理等推广团队、技术团队,针对样品进行实验室或其他模拟环境验证。 | ||
3、适应性验证:由产品经理团队、销售团队,携带产品样品至客户单位,进行现场验证,对于性能适应性、结构适应性、环境适应性的综合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 ||
4、生产确认:产品适应性验证通过后,与厂家确定产品最终参数指标,签订产品外协加工协议,针对产品要求、性能加工、付款方式等,进行协定。 |
3 | 生产制造控制 | 1、产品运营团队编写产品要求详细文档,作为外协加工协议补充条款。 |
2、外协工厂进行产品生产,严格按照协商材料、参数水平、生产流程、检测流程进行批量生产,必要环节公司将派出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 ||
3、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包含公司提出的针对性指标和性能测试项目。 | ||
4、产品的出厂包装、运输,按外协加工协议执行。 |
4 | 出厂检测要求与异常处理 | 1、QC分类:每条产品线设立QC,按产品品类分为I类产品,主要指大批量、工艺相对简单的小单品。II类(小批量,工艺流程复杂、精度要求高、价值高的大单品) |
2、产品到货检测:到货检测标准如下,I类:每批到货,按照不低于每个规格总量的10%进行抽检,次品率不高于1%,否则退厂重新质检、复查。II类:针对到货每台必检,问题机器直接退厂,同批次正常机器跟踪客户使用反馈。 | ||
3、异常处理:退厂产品重新返工或销毁重置,重新质检、复查,直至公司到货检测符合I类II类产品QC管控标准,准许入库。 |
5 | 常规风险控制工作 | 1、生产标准优化 |
通过产品经理、渠道销售、公司直销团队收集市场反馈,针对产品性能、外观、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生产工艺、用料、设计原理的优化升级,巩固市场反馈和品牌声誉。 | ||
2、不定期验厂 | ||
不定期走访外协加工工厂,进行产品工艺、出厂检验流程监督,工厂运营情况核验,如财务稳定性、原材料供应、产能配置、公司订单处理优先级等。如存在风险或潜在风险,经品牌运营团队讨论一致,进行产品线外协生产工厂转移,转移对象首选前期考察预留的备用外协工厂。 | ||
3、不定期第三方检测 |
1-2-50序号
序号 | 主要流程 | 关键控制点 |
如上所示,公司制订了详细的供应商管理规定,同时建立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委外需求部门会同质量部、研发部门、生产部制定针对委外加工全过程的管控措施,包括与委外加工方之间的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质量管理、沟通协调等内容,并且责任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质量部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组织到货质量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委托加工引起的质量纠纷,严格执行委外加工内控管理制度。
(4)产品外协
①发行人采购的价格、数量、结算方式、采购占外协供应商销售的比例
单位:件;元/件;万元
每1至3年,针对外协加工产品进行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如不合格,则进行协议磋商,沟通解决。情节严重者,暂停外协合作,对货期、品质管控等进行综合评估后,启用备用外协工厂。
年度
年度 | 外协单位名称 | 采购品类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占外协采购总金额比例 | 占外协厂商销售比例 |
2020年度 | 巴测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497 | 27,939.24 | 1,388.58 | 12.47% | 22.07% |
朗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249 | 15,781.53 | 392.96 | 3.53% | 19.57% | |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表 | 15,121 | 201.89 | 305.28 | 2.74% | 0.35% | |
淄博威特电气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201 | 13,651.24 | 274.39 | 2.46% | 9.09% | |
上海中荣仪电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表 | 865 | 2,974.80 | 257.32 | 2.31% | 37.29% | |
小计 | 16,933 | 2,618.53 | 23.51% | ||||
2019年度 | 巴测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3,001 | 4,147.61 | 1,244.70 | 13.18% | 25.54% |
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233 | 21,933.27 | 511.05 | 5.41% | 4.48% | |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135 | 28,746.78 | 388.08 | 4.11% | 1.49% | |
淄博威特电气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239 | 11,554.01 | 276.14 | 2.92% | 12.22% | |
深圳市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67 | 30,187.11 | 202.25 | 2.14% | 0.01% | |
小计 | 3,675 | 2,622.22 | 27.77% | ||||
2018年度 | 巴测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397 | 9,866.60 | 391.7 | 7.58% | 9.49% |
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120 | 19,731.78 | 236.78 | 4.58% | 1.02% | |
上海慧东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52 | 38,353.16 | 199.44 | 3.86% | 3.59% | |
淄博威特电气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器 | 158 | 11,452.07 | 180.94 | 3.50% | 15.07% | |
北京共立鼎嘉仪器有限公司 | 仪器/电工仪表 | 1,247 | 1,293.17 | 161.26 | 3.12% | 6.20% | |
小计 | 1,974 | 1,170.12 | 22.64% |
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均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外协厂商不存在主要为公司加工或主要销售给公司的情形。
②主要外协厂商的基本情况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采购情况/2、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③主要外协生产厂商关联关系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持有发行人主要外协生产厂商的权益,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与发行人保持独立。
④发行人与外协生产厂商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划分
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外协生产厂商选择标准,并通过采购技术协议、规范、图纸、图样对产品功能、性能、双方确定的技术要求、技术通知及规范等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明确约定,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对外协方送达产品进行验收,明确了因产品不合格导致的质量事故中外协方的损失赔偿、违约支付等事项。
⑤外协厂商资质情况
公司外协生产的产品主要为电网运行维护的工器具、仪器仪表,相关产品的生产并不涉及特殊资质认证的要求,但产品需要符合3C等质量认证体系标准,发行人外协生产的厂商均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生产加工技术成熟,产品质量体系通过了相关的质量认证体系。
⑥发行人外协生产的合规性
A.外协生产厂商的环保、安全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均办理了相应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并出具承诺: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不存在因环保方面的违规行为被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不存在因安全生产方面的违规行为被处罚的情况。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主要外协厂商所在地环保局、安全生产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不存在受到环保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的情形。B.外协生产厂商的社保缴纳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均出具承诺: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社保相关法规,除部分员工不愿缴纳社保外,为全体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社保方面的违规行为被处罚的情况。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主要外协厂商所在地社保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不存在受到社保方面的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外协生产规避社保的情况。C.发行人环保、安全生产、员工社保等方面的合规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环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社保等方面合法合规。发行人现有产品生产所需环保手续齐备,各生产建设项目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了各项环保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予以处罚的情形。发行人所在地安全生产、社保和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遵守安全生产和社保、公积金相关法规,未受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以及员工社保、公积金方面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外协生产规避环保、安全生产、员工社保等要求的情况。
⑦外协生产对对发行人资产、技术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A.发行人外协生产业务采购成本占发行人同期主营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公司对外协厂商不存在依赖
发行人外协生产本质上是公司MRO集约化供应业务中采用自有品牌经营的一种差异化经营模式,是MRO集约化采购经销业务的延伸,和公司自产业务的业务实质并不相同。通过自有品牌产品的品牌经营以及外协生产的差异化竞争策
略,发行人可以为客户提供性价比更高、更符合其需求的产品,同时公司在该类业务中具有定价权,也能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公司所在区域内有众多符合要求的外协厂家,市场供应充分,可替代性强。公司向外协厂商的采购较为分散,不存在向单个外协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外协采购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外协供应商的情形。
B.公司资产完整且独立于外协厂商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资产均合法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C.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且独立于外协厂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和独立的人员、财务及机构,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D.外协生产不影响公司技术的完整性发行人外协生产本质上是公司MRO集约化供应业务中采用自有品牌经营的一种差异化经营模式,是MRO集约化采购经销业务的延伸,和公司自产业务的业务实质并不相同。通过自有品牌产品的品牌经营以及外协生产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发行人可以为客户提供性价比更高、更符合其需求的产品,同时公司在该类业务中具有定价权,也能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综上,外协生产不会对发行人资产、技术的完整性和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⑧外协生产费用定价的合理性
发行人外协加工费的定价方式主要为成本加成法,定价时需综合考虑地区工资水平差异、配合能力、订单紧急程度、外协加工商的生产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因素综合确定外协加工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外协加工商,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外协厂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外协采购过程中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5)工序外协
①发行人业务占委托加工厂商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委托加工厂商交易金额占委托加工厂商收入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54
年度
年度 | 外协单位名称 | 委托工序内容 | 金额 | 占公司工序外协总采购金额比例 | 采购占该外协厂商销售比重 |
2020年度 | 浙江杭机股份有限公司 | 热处理、发黑 | 28.38 | 9.67% | 0.20% |
昆山佳利闯电子有限公司 | 电路板贴片 | 23.20 | 7.91% | 11.32% | |
杭州磐基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焊接加工 | 20.98 | 7.15% | 2.28% | |
杭州德越商业道具有限公司 | 激光切割 | 20.88 | 7.12% | 5.42% | |
杭州萌德机械有限公司 | 冲孔、铣、车等加工 | 18.07 | 6.16% | 2.96% | |
小计 | 111.51 | 38.01% | |||
2019年度 |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通桥五金磨床厂 | 粗车、铣 | 26.92 | 9.38% | 53.80% |
慈溪市创新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 | 不干胶分切加工 | 24.68 | 8.59% | 2.56% | |
昆山佳利闯电子有限公司 | 电路板生产和焊接加工 | 25.97 | 9.04% | 12.87% | |
杭州杭机股份有限公司 | 淬火、发黑 | 36.05 | 12.55% | 0.17% | |
杭州萌德机械有限公司 | 铣、车等加工 | 14.77 | 5.15% | 2.46% | |
小计 | 128.40 | 44.71% | |||
2018年度 | 深圳聚点亮科技有限公司 | 电路板加工 | 18.81 | 14.55% | 25.85% |
慈溪市创新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 | 不干胶分切加工 | 16.50 | 12.76% | 2.34% | |
杭州杭机股份有限公司 | 淬火、发黑 | 14.51 | 11.22% | 0.08% | |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通桥五金磨床厂 | 外加工 | 11.31 | 8.75% | 31.74% | |
杭州凝昌科技有限公司 | 工具配件车加工 | 10.41 | 8.05% | 37.17% | |
小计 | 71.54 | 55.32% |
注:上述委托加工厂商收入总额为纳税申报表收入数(不含税),或其提供的相关说明
如上所示,发行人与委托加工厂商交易金额占委托加工厂商收入总额比例较低,委托加工厂商并非专门为发行人提供服务。
②主要委托加工厂商的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股权结构 | 营业范围 |
浙江杭机股份有限公司(原杭州杭机股份有限公司) | 2006-06-06 | 29,210万 | 于立鹏(92%) 林爱美(8%) | 制造、加工:数控精密机床。服务:普通机械及机床生产线的设计、安装、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批发、零售:数控精密机床,金属加工机械及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 |
慈溪市创新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 | 2010-12-28 | 150万 | 杨丽影(50%) 董国强(50%) | 不干胶制品制造、加工;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条码机设备及配件、碳带零售。 |
1-2-55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股权结构 | 营业范围 |
杭州萌德机械有限公司 | 2015-04-15 | 50万 | 姚文存(100%) | 设备维修、改造与机械加工。销售、研发:机电产品。 |
杭州凝昌科技有限公司 | 2015-04-14 | 100万 | 卢家阔(100%) | 制造、加工:机械配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批发、零售:精密机械设备及零配件。 |
杭州图强机械有限公司 | 2010-08-26 | 51万 | 周明之(70%) 徐冬青(30%) | 制造、加工:机械配件,五金机械。 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及配件 |
杭州余杭冠泰五金有限公司 | 2013-03-20 | 50万 | 廖德平(50%) 邓平艳(50%) | 生产、加工:五金;热处理加工;销售:钢材、五金配件、金属配件、机械配件。 |
昆山佳利闯电子有限公司 | 2014-02-25 | 500万 | 郑利刚(100%) | 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电路板、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及配件、照相器材、通信设备、除行政许可外的二类医疗器械、办公耗材、电脑周边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通桥五金磨床厂 | 2017-03-09 | 个体工商户 | 王水友(100%) | 加工、维修:五金磨床 |
深圳聚点亮科技有限公司 | 2014-05-19 | 50万 | 沈勇(50%) 谭碧华(50%) | 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产品、安防产品、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电子产品的上门安装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电产品、安防产品、数码产品的加工生产。 |
杭州磐基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13-04-25 | 500万 | 徐光林(55%) 方彩霞(45%) | 智能化设备、机械零件的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杭州德越商业道具有限公司 | 2013-03-15 | 50万 | 胡新桂(50%) 胡德兵(50%) | 生产加工:金属切割、服装道具。批发、零售:商业道具、不锈钢、服装道具、金属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③对委托加工商的依赖性
委托加工涉及工序公司产品开发、生产工序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设计、零部件生产和装配,其中,产品开发设计和装配是核心工序,产品开发设计及主要装配工序均由公司独立完成。为提高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将部分非核心零部件加工委托外协厂商完成,外协加工费占发行人同期自产产品成本的比例较低。因此,发行人委托加工的业务模式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对委托加工厂商不存在依赖。A.发行人委托加工的主要工序简单,可替代性强发行人委托加工业务主要包括粗车、胶带切割、电镀、阳极氧化、喷漆、热处理等,该等工序相对简单,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工序外协厂商较多,可替代性强。B.委托加工占比较低公司将部分非核心的生产环节委托外协加工,外协加工费占发行人同期自产产品成本、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56项目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工序外协采购金额 | 293.37 | 287.15 | 129.33 |
占自产产品成本比例 | 1.62% | 1.64% | 1.23%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0.25% | 0.24% | 0.14% |
如上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加工业务采购成本较小,占同期自产产品成本、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不存在对外协厂商的依赖。
④委托加工厂商关联关系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持有发行人主要委托加工厂商的权益,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与发行人保持独立。
⑤发行人与委托加工厂商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划分
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外协加工厂商选择标准,并通过采购技术协议、规范、图纸、图样对产品功能、性能、双方确定的技术要求、技术通知及规范等质量控
制措施进行明确约定,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对外协方送达产品进行验收,明确了因产品不合格导致的质量事故中外协方的损失赔偿、违约支付等事项。
⑥发行人委托加工厂商资质
公司外协加工涉及的工序如电镀、化学镀、铝氧化、发黑等需要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公司外协加工涉及的工序均不涉及特殊资质认证的要求。发行人委托加工的厂商均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生产加工技术成熟,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⑦发行人委托加工的合规性
A.发行人将部分生产工序委托加工是为了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由于发行人销售的自产产品具有小批量、定制化的特点,种类、规格型号众多,涉及的生产工序较多,全部采用自己生产的方式缺乏经济性;此外,部分自产产品交货期较短,为应对短期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公司将部分原材料委外粗加工。
B.外协厂商的规范经营
a.相关法规对发行人委外加工工序的环保、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以及发行人的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工序外协厂商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外协工序、工艺描述等情况如下:
1-2-57外协工序
外协工序 | 工艺描述 | 技术等门槛 | 资质 | 污染物排放种类 |
电镀 | 通过电解或化学反应方式,将镍、铝、锌等防腐、防锈金属材料附着在零件表面上。 | 需有专用的设备;污染物集中处理或收集设施 | 环评 | 废液、废渣、污泥等 |
化学镀 | ||||
铝氧化 | ||||
发黑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工序外协厂商均办理了相应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并出具承诺: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不存在因环保方面的违规行为被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不存在因安全生产方面的违规行为被处罚的情况。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主要外协厂商
所在地环保局、安全生产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不存在受到环保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的情形。b.外协厂商的社保缴纳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均出具承诺: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社保相关法规,除部分员工不愿缴纳社保外,为全体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社保方面的违规行为被处罚的情况。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主要外协厂商所在地社保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不存在受到社保方面的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委托加工规避社保的情况。c.发行人环保、安全生产、员工社保等方面的合规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环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社保等方面合法合规。发行人现有产品生产所需环保手续齐备,各生产建设项目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了各项环保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予以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所在地安全生产、社保和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遵守安全生产和社保、公积金相关法规,未受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以及员工社保、公积金方面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委托加工规避环保、安全生产、员工社保等要求的情况。
⑧采购模式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委托加工厂商之间的采购均为非买断式采购,委托加工前后相关物料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公司仅支付委托加工的材料加工费用。根据《质量保证协议》,对于未能达到公司产品检验标准的产品,将依据协议条款执行委托加工业务的返工等程序,不存在除质保问题以外的退换货协议。
⑨委托加工对发行人资产、技术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A.发行人委托加工业务采购成本占发行人同期自产产品成本、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可替代性强,不属于核心生产环节,公司对外协厂商不存在依赖。
公司委托加工业务主要包括一些简易加工工序,如粗车、胶带切割等以及部分对环保要求较高的工序,如电镀、阳极氧化、喷漆、热处理等,外协工序技术含量不高、工艺相对简单,不属于核心生产环节。公司所在区域内有众多符合要求的外协厂家,市场供应充分,可替代性强。公司向外协厂商的采购较为分散,不存在向单个外协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外协采购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外协供应商的情形。
B.公司资产完整且独立于外协厂商
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资产均合法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C.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且独立于外协厂商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和独立的人员、财务及机构,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D.委托加工不影响公司技术的完整性
公司合法拥有生产产品所需技术的所有权,拥有各类专利权一百余项。由于公司产品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生产工序众多,为提高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公司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委托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发行人不存在将核心生产环节进行外协加工的情况。
综上,外协加工不会对发行人资产、技术的完整性和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3、销售模式
(1)销售的组织结构
针对终端用户非标准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公司主要由各地区销售子公司展开销售工作。为获取客户的细致需求,各地区销售子公司的销售人员主要以下沉到基层使用单位的方式拓展业务,通过对基层使用单位的近距离沟通,获取现有产品的使用反馈、未来的采购计划及面临的问题,按信息类型汇总反馈至供应链公司、生产研发公司以及技术服务公司。
(2)销售具体模式
公司以直销的模式开展销售。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单位,主要通过招投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获取销售订单。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收入超过70%的订单获取是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①招投标方式
发行人客户招标形式一般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一般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主要客户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gc-zb.com)及其它招投标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吸引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客户根据投标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供货时间等,综合考虑供应商报价、综合实力和资质等因素后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式。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一般指客户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3家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公司通过收集客户指定的相关网站、平台发布的招标信息,根据招标产品的技术要求、公司资质、业绩条件等确定投标产品。公司中标后,则与客户签订相应合同,开始供应对应产品。
通过招投标获取订单的具体流程如下:
1-2-61
采购方(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发行人收集获取招标信息(或取得邀
请函)发行人业务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可行性发行人报名投标,资格预审(如有)发行人购买标书,应标
发行人组织编制、完成投标文件发行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发行人提交投标文
件采购方组织开标、唱标、评标;发行
人投标、述标
预中标公示
采购方公布中标结
果发行人履行合同审批程序,与采购方
签订服务协议发行人收回投标保
证金发行人总结、整理投标文件采购方归档、备案签署合同
发行人统计保证金收回情况
审批通过
审批通过
通过
评审通过中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收入金额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方(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发行人收集获取招标信息(或取得邀
请函)发行人业务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可行性发行人报名投标,资格预审(如有)发行人购买标书,应标
发行人组织编制、完成投标文件发行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发行人提交投标文
件采购方组织开标、唱标、评标;发行
人投标、述标
预中标公示
采购方公布中标结
果发行人履行合同审批程序,与采购方
签订服务协议发行人收回投标保
证金发行人总结、整理投标文件采购方归档、备案签署合同
发行人统计保证金收回情况
审批通过
审批通过
通过
评审通过中标
收入来源方式
收入来源方式 | 2020年度 | 占比 | 2019年度 | 占比 | 2018年度 | 占比 |
招投标: | ||||||
1、公开招标 | 64,317.51 | 32.35% | 72,203.60 | 37.12% | 57,780.78 | 38.11% |
其中: | ||||||
工器具、仪器仪表销售 | 50,640.56 | 25.47% | 59,311.91 | 30.49% | 48,634.60 | 32.08% |
技术服务 | 13,676.96 | 6.88% | 12,891.69 | 6.63% | 9,146.17 | 6.03% |
2、邀请招标 | 12,771.03 | 6.42% | 8,071.28 | 4.15% | 5,237.28 | 3.45% |
其中: | ||||||
工器具、仪器仪表销售 | 11,920.42 | 6.00% | 7,412.69 | 3.81% | 4,050.88 | 2.67% |
技术服务 | 850.61 | 0.43% | 658.59 | 0.34% | 1,186.40 | 0.78% |
合计 | 77,088.55 | 38.78% | 80,274.88 | 41.27% | 63,018.06 | 41.57% |
发行人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订单主要是因为客户物资采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内部管理规定对于集中采购的要求或者规定,与客户性质、客户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等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发行人招投标订单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家铁路集团等均为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与客户采购习惯与实际情况相符。
②非招投标方式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按照政府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采购的相关管理办法,对属于国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对于其他产品及服务,各级电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或非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非招标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招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可由电网公司自行组织实施,也可由电网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报告期内,发行人除招投标方式以外获取订单的方式主要为竞争性谈判、商务谈判及其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62收入来源方式
收入来源方式 | 2020年度 | 占比 | 2019年度 | 占比 | 2018年度 | 占比 |
1、竞争性谈判 | 57,882.05 | 29.12% | 64,899.33 | 33.37% | 52,016.56 | 34.31% |
2、商务谈判 | 46,066.19 | 23.17% | 38,127.03 | 19.60% | 24,068.92 | 15.88% |
3、其他 | 17,751.04 | 8.93% | 11,209.21 | 5.76% | 12,499.28 | 8.24% |
合计 | 121,699.29 | 61.22% | 114,235.57 | 58.73% | 88,584.75 | 58.43% |
竞争性谈判的情况如下:
竞争性谈判 | |
定义 | 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
适用条件 | 1、技术复杂、性质特殊、技术标准不统一,或采购前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等具体要求的; |
2、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 |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 |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 |
供应商的选取 | 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或是发行人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
供应商的资格 | 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格预审的,应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中应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及申请人须知等注意事项。资格预审按公司招标采购活动规定的程序进行。采用资格后审的,需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由竞争性谈判工作组负责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
供应商的最终确定 |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供的成交候选人中,通常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竞争性谈判作为一种独立的采购方式,已经被各地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中,这种方式是除招标方式之外最能体现采购竞争性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公平性原则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所确认的、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发行人通过竞争性谈判获取业务的客户性质和招投标类似,主要为国有企业、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发行人通过竞争性谈判以及招投标取得的业务,均具有竞争性和公平性。通过竞争性谈判获取订单的具体流程如下:
1-2-63
采购方(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发行人收集获取竞争性谈判信息(或
取得邀请函)发行人业务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可行性发行人报名参与竞
争性谈判发行人购买谈判采
购文件
采购方组织编制、完成谈判采购应答
文件发行人缴纳保证金发行人提交采购应
答文件采购谈判小组展开
谈判发行人调整方案、
价格
采购方确定谈判结
果采购方发布竞争性
谈判结果公告发行人履行合同审批程序,与采购方
签订服务协议发行人收回谈判保
证金发行人总结、整理参与谈判、调整方
案文件
采购方归档、备案
签署合同
审批通过采购专家推荐或抽3家
通过
评审通过
选定
发行人统计保证金
收回情况
发行人通过招投标以外方式取得的订单中,商务谈判获取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民营企业等非国有性质的单位,其对外物资采购无需履行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获取订单的和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采购方(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发行人收集获取竞争性谈判信息(或
取得邀请函)发行人业务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可行性发行人报名参与竞
争性谈判发行人购买谈判采
购文件
采购方组织编制、完成谈判采购应答
文件发行人缴纳保证金发行人提交采购应
答文件采购谈判小组展开
谈判发行人调整方案、
价格
采购方确定谈判结
果采购方发布竞争性
谈判结果公告发行人履行合同审批程序,与采购方
签订服务协议发行人收回谈判保
证金发行人总结、整理参与谈判、调整方
案文件
采购方归档、备案
签署合同
审批通过采购专家推荐或抽3家
通过
评审通过
选定
发行人统计保证金
收回情况
收入来源方
式
收入来源方式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中标次数 | 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中标次数 | 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中标次数 | 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
公开招标 | 774 | 64,317.51 | 32.35% | 698 | 72,203.60 | 37.12% | 753 | 57,780.78 | 38.11% |
邀请招标 | 17 | 12,771.03 | 6.42% | 15 | 8,071.28 | 4.15% | 14 | 5,237.28 | 3.45% |
竞争性谈判 | 170 | 57,882.05 | 29.12% | 148 | 64,899.33 | 33.37% | 122 | 52,016.56 | 34.31% |
合计 | 961 | 134,970.60 | 67.90% | 861 | 145,174.21 | 74.64% | 889 | 115,034.62 | 75.87% |
发行人对主营业务的产品和服务,会根据市场上同类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对比、成本核算、售前售后特色化服务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销售价,并定期根据以
上因素变化做价格调整。发行人主要是通过参加客户单位规范的招投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获取订单,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竞争情况确定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会在基准销售价基础上做一定调整。项目成功中标后,按照投标价格跟客户签订合同。各项目周期结束后,陆续会有新的项目开始,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有较高的可延续性。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采用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发行人主要客户电网公司均通过统一的招投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参与投标,其后的评标、开标等程序均公开、公平,中标结果会在上述采购平台进行公告;发行人采用商务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的客户,也主要通过多家供应商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因此,发行人主要采用公开、公平的方式独立获取业务,相关交易的价格公允。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国家电网下属有27家省级电力公司,40家直属二级单位,发行人在国家电网获取的订单,大部分产生在各省级电力公司,也有小部分在直属二级单位,国家电网各省级电力公司和直属二级单位物资采购招投标都是各自每年分批次、分包件(不同产品品类)单独招投标完成的,电商化项目周期一般是一年,周期结束重新招标。发行人参加国网各省级电力公司和直属二级单位的每年各批次招标项目,通过合法的招投标流程获取订单,订单获取是通过国网各省级公司和直属二级单位单独获取的。国家电网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标杆企业,招投标采购的方式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发行人另一主要客户南方电网公司的组织构架、招投标采购方式和发行人订单获取的方式也跟国家电网公司相似。在对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销售业务中,集中采购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主体为公司最终客户,而具体的市、县、区等基层供电公司为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最终用户,在公司主要销售业务中,公司将产品或者服务提供给具体的市、县、区等基层供电公司。就国家电网而言,报告期各期间,其内部的最终用户单位达到上千家。
公司主要销售流程如下:
①经销产品销售流程
1-2-65
评估分析
编辑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签订销售合同备货是否充足
出库
招投标竞争性谈判
制定采购计划供应商筛选
签订合同入库验收售后维修保养服务
否是
产品营销
购买标书
商务谈判
②自有产品销售流程
评估分析
编辑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签订销售合同备货是否充足
出库
招投标竞争性谈判
制定采购计划供应商筛选
签订合同入库验收售后维修保养服务
否是
产品营销
购买标书
商务谈判
评估分析
编辑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签订销售合同备货是否充足
出库
招投标竞争性谈判
制定生产订单生产作业
质量检验包装入库售后维修保养服务
否是
产品营销
购买标书
商务谈判
③报告期各期主要订单获取过程中的竞标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订单涉及的招投标项目中,主要竞标方(综合以下各情况后各期主要的20家供应商入围方/中标候选人/中标方:1、根据部分中标文件、开标记录统计和网络检索信息按投标频次从大到小排序的竞标方;2、参与投标频次较少,但参与投标标的金额较大的竞标方;3、业内知名的品牌商竞标方并经网络检索)情况如下:
1-2-66期间
期间 | 主要竞标方 | 关联关系 |
2018年度 | 广州巨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不存在 |
郑州精铖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珠海市伊特高科技有限公司 | ||
华乘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 ||
广东南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武汉巨精机电有限公司 | ||
重庆硕远科技有限公司 | ||
上海锐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济南山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保定市建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保定大恒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
西安华傲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成都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 ||
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 ||
杭州国洲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武汉武高国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重庆协能科技有限公司 | ||
2019年度 | 广州巨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不存在 |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 ||
广州安电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
保定华创电气有限公司 | ||
福州福光电子有限公司 | ||
郑州精铖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济南山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珠海市伊特高科技有限公司 | ||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广州中荔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河北鸿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河北霞光电力工具有限公司 | ||
北京京东腾飞科技有限公司 |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伟宸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
济南泛华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
上海思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
重庆东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河南宏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
武汉巨精机电有限公司 | ||
2020年度 | 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不存在 |
嘉兴为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北京盈通恒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2-67期间
期间 | 主要竞标方 | 关联关系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四川青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河北冠益荣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郑州精铖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旋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山东鲁能力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
山东正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
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广州巨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
山东中峰元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杭州大宁科技有限公司 |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企查查(网址:https://pro.qichacha.com/),就前述主要竞标方的股东/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查询结果与发行人的各层股东/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进行交叉比对,前述主要竞标方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与销售产品密切相关的技术服务
阶段 | 服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售前 | 直接需求的采集与分析 | 公司依托客户所在地的销售网点,与基层客户进行近距离的沟通,充分了解与分析客户对产品种类、型号、技术标准等多方面的需求,为产品销售奠定基础。 |
产品的推广与匹配 | 根据强大的产品数据库,结合基层单位的具体需求及使用环境,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演示服务,横向对比同类产品,在品类复杂的产品数据库中为使用人员筛选出适合其使用环境的工器具、仪器仪表。 | |
售后 | 产品使用培训 | 依托全国范围内的销售服务网络,公司能在现场,持续、及时地为客户提供高性能产品的使用培训,保障产品使用人员能充分掌握产品的操作要求,了解产品的主要性能。 |
维护保养 | 在产品交付后,公司自行提供或协助生产厂家提供质保期内维修保养服务。 |
4、技术服务模式
公司经销的产品,在质保期外,公司有偿提供产品维修保养服务,主要流程如下:
除上述技术服务外,结合公司在行业内多年的经营经验以及专业能力,公司还有偿向客户专门提供检测类服务、应急安全文化传播等专业化技术服务。以上技术服务,根据业务需要,并考虑到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公司将所执行的项目过程中耗费人工时长较多的搬运、挖掘等基础作业委托给劳务公司执行,从而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以占比较大的电气设备信息采集及健康状态评价业务为例,流程如下:
1-2-68
状态评价带电状态检测
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故障检测
输配电线路走向勘测、设备数量、位置信息统计项目评估项目推广
项目执行
项目验收
国家电网资产运维管理系统
安全生产监督亚健康健康
(四)公司的市场地位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在营销服务网络、产品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深耕电网领域工器具、仪器仪表类产品的MRO十余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拥有61家下属子公司,业务涵盖采购、营销、生产、研发和技术
服务等。公司在全国设立了37个营销服务机构,覆盖全国(除港澳台外)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拥有600余人的营销及技术服务人员。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约化采购(经销)以及自产的方式为下游客户集约化提供12大类、18万余种SKU的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类MRO,公司还具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健康状态检测服务、产品售后维修、保养及培训等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核发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参与全国高电压试验技术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标准编制工作,牵头编制《电力电缆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5部分:电缆故障探测用高压脉冲源装置》1项行业标准,参与修订国家标准2项、电力行业标准5项;是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共安全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供应链连续性指南》、《公共安全建立合作约定指南》、《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服务规范》的起草单位;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贝特设备、杭州科研中心、杭州艾普莱、咸亨电子商务、北京应急科技、上海中科光绘、杭州咸亨电气和杭州贝特工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持续上升,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的营业收入达到15.21亿元、19.48亿元及19.91亿元。此外,公司与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获得国家电网公司专业化交易平台-国网商城颁发的“2018年度仪器仪表大类年度销量冠军”和“2018年度工器具大类年度销量冠军”,公司两大品类的产品系列均获得年度销量冠军;于2017年、2018年分别获得南方电网“优质供应商”称号;于2019年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选为“2019全国公共采购年度优秀供应商”;于2020年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选为“2020全国公共采购年度评选十佳公共采购供应商”。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2-70
项目
项目 | 固定资产原值 | 固定资产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8,695.37 | 17,477.49 | 93.49% |
通用设备 | 1,685.00 | 506.28 | 30.05% |
专用设备 | 3,820.38 | 1,915.00 | 50.13% |
运输工具 | 1,050.58 | 305.55 | 29.08% |
合计 | 25,251.34 | 20,204.32 | 80.01% |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原值
1、发行人自有房产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不动产
截至2021年3月15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及建筑物共34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产权人 | 地址 | 面积(㎡) | 证号 | 用途 | 他项权利 |
1 | 咸亨国际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1 | 83.81 | 京(2019)大不动产权第0001314号 | 办公 | 无 |
2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2 | 107.33 | 京(2019)大不动产权第0000798号 | 办公 | 无 | |
3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3 | 158.58 | 京(2019)大不动产权第0000655号 | 办公 | 无 | |
4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4 | 128.66 | 京(2019)大不动产权第0000797号 | 办公 | 无 | |
5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5 | 91.9 | 京(2019)大不动产权第0000543号 | 办公 | 无 | |
6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6 | 173.72 | 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71131号 | 办公 | 无 | |
7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7 | 111.32 | 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71849号 | 办公 | 无 | |
8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8 | 111.32 | 京(2019)大不动产权第0000796号 | 办公 | 无 | |
9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9 | 173.7 | 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71844号 | 办公 | 无 | |
10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10 | 97.1 | 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69397号 | 办公 | 无 | |
11 | 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9幢-2层-210 | 101.15 | 京(2019)大不动产权第0001315号 | 库房 | 无 | |
12 | 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大厦1105复式单元 | 167.69 | 闽(2018)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2308号 | 住宅 | 无 | |
13 | 江城路889号I11室 | 151.86 | 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47519号 | 非住宅 | 无 | |
14 | 东湖区洪都北大道329号江 | 220.14 | 赣(2017)南昌市不 | 住宅 | 无 |
1-2-71序号
序号 | 产权人 | 地址 | 面积(㎡) | 证号 | 用途 | 他项权利 |
中花园6栋1单元1502室 | 动产权第0246378号 | |||||
15 | 乌鲁木齐市沙侬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写字楼16-1室 | 118.93 |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29335号 | 办公 | 无 | |
16 | 乌鲁木齐市沙侬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写字楼16-2室 | 83.96 |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29342号 | 办公 | 无 | |
17 | 乌鲁木齐市沙侬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写字楼16-3室 | 83.96 |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29345号 | 办公 | 无 | |
18 | 乌鲁木齐市沙侬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写字楼16-4室 | 83.96 |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29348号 | 办公 | 无 | |
19 | 乌鲁木齐市沙侬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写字楼16-12室 | 148.28 |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29354号 | 办公 | 无 | |
20 | 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56号2104房 | 177.43 | 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400639号 | 商务金融 | 无 | |
21 | 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56号2105房 | 163.50 | 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400645号 | 商务金融 | 无 | |
22 | 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56号2106房 | 218.96 | 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400643号 | 商务金融 | 无 | |
23 | 浙江创新产业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7,404.8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36号 | 工业 | 无 |
24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9,255.39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38号 | 工业 | 无 | |
25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9,255.39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39号 | 工业 | 无 | |
26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7,967.17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37号 | 工业 | 无 | |
27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7,787.29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20号 | 工业 | 无 | |
28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345.66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21号 | 工业 | 无 | |
29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7,634.16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22号 | 工业 | 无 | |
30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6,178.66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23号 | 工业 | 无 | |
31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14,752.36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24号 | 工业 | 无 | |
32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14,752.36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25号 | 工业 | 无 | |
33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16号 | 48.99 |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6326号 | 工业 | 无 | |
34 | 绍兴咸亨 | 车站路2号 | 1,292.38 | 浙(2020)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35781号 | 非住宅 | 无 |
1-2-72序号
序号 | 产权人 | 地址 | 面积(㎡) | 证号 | 用途 | 他项权利 |
电力设备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契约》,2002年12月18日,发行人子公司绍兴咸亨电力设备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绍兴市分行签署了2份《房地产买卖契约》,购买了位于车站路2号的两处房产用于办公。为解决房地不一致的历史遗留问题,2005年12月13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与绍兴电力设备绍兴电力设备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绍市土租供(2005)第5号],将位于车站路2号的宗地出租给绍兴电力设备使用,土地面积562.19平方米。租赁期满后,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与绍兴电力设备进行了多次续期并相应签署了租赁合同。截至2021年3月15日,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人名称 | 出租人名称 | 详细地址 | 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宗地用途 |
1 | 绍兴咸亨电力设备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 车站路2号 | 562.19 | 2020.9.1- 2021.8.31 | 商业用途 |
(2)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不动产
2019年10月11日,发行人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1002019A21072)。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杭政储出【2019】55号,总面积4,438平方米,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单元XC0604-B1/B2-09地块),用途为商业商务用地,合同总价款12,719.00万元。2020年6月16日,发行人与杭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杭州市地质环境检测中心)签订《土地移交协议》,约定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杭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杭州市地质环境检测中心)将前述地块移交给发行人。截至2021年3月15日,上述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仍在办理中。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房产的取得、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关房产为合法建筑,不存在相关行政处罚。
(3)发行人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用于抵押的债权情况
截至2021年3月15日,发行人境内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情况。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1年3月15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对外出租或向外租赁的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1)租赁房产的基本情况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4序号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房屋位置 | 建筑面积 (㎡) | 用途 | 租赁期限 | 是否备案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出租的房屋 | |||||||
1 | 北京天下信安技术有限公司 | 咸亨国际 | 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8-709 | 285.02 | 办公 | 2021.7.31 | 是 |
2 | 职工之家(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咸亨国际 | 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01 | 83.81 | 办公 | 2022.10.9 | 是 |
3 | 北京聚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 咸亨国际 | 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7层710 | 97.1 | 办公 | 2022.10.9 | 是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屋 | |||||||
4 | 咸亨国际 | 王来兴、赵润囡 | 杭州江城路889号E10室 | 244.86 | 办公 | 2021.12.31 | 是 |
5 | 咸亨国际 | 王来兴、赵润囡 | 杭州江城路889号F10室 | 332.05 | 办公 | 2021.12.31 | 是 |
6 | 咸亨国际 | 郭金洪 | 杭州江城路889号E6室 | 73.23 | 仓库 | 2021.11.24 | 否 |
7 | 济南英伦 | 宋希国 | 绿地中央广场A座1401、1411 | 267.6 | 办公 | 2022.11.30 | 否 |
8 | 济南英伦 | 刘文静 | 绿地中央广场A座1412 | 114.96 | 办公 | 2022.11.30 | 否 |
9 | 济南英伦 | 谢兴岩 | 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大街与东岗路交叉口世纪华贸B座10F1003室 | 71 | 办公 | 2022.01.31 | 否 |
10 | 呼和浩特咸亨 | 魏雅欣、任益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6号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楼B座1909 | 136.45 | 办公 | 2026.3.31 | 是 |
11 | 呼和浩特咸亨 | 魏雅欣、任益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6号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楼B座1909 | 117.53 | 办公 | 2026.3.31 | 是 |
12 | 武汉能源科技 | 刘洪静 | 徐州市云龙区香榭兰庭3号楼1-603号 | 99.29 | 办公 | 2023.6.4 | 是 |
13 | 上海咸亨国际 | 上海独角兽众创空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3幢3楼304室 | 382 | 办公 | 2023.5.31 | 否 |
14 | 安徽咸亨 | 韩东平 | 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与徽州大道交口富广大厦 | 172.56 | 办公 | 2021.12.2 | 是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5序号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房屋位置 | 建筑面积 (㎡) | 用途 | 租赁期限 | 是否备案 |
1504室 | |||||||
15 | 杭州聚智国际 | 浙江乾丰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2号楼501室 | 420 | 办公 | 2021.12.31 | 是 |
16 | 杭州中科天维 | 上海立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天祝路789弄1号楼11楼1105-1106 | 505.98 | 办公 | 2021.4.14 | 否 |
17 | 广州咸亨国际 | 刘丽芬 | 广州市天河区盈溪路菁晖街4号111房 | 65 | 仓库 | 2021.9.30 | 是 |
18 | 广州咸亨国际 | 苏凤 | 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C16号楼十六层1618号房 | 76.19 | 办公 | 2024.12.14 | 是 |
19 | 广州咸亨国际 | 张树义 | 海口市美舍河开发区华宇大厦1507房 | 111.91 | 办公 | 2021.12.24 | 否 |
20 | 江西福瑞尔 | 车兆铭 | 长沙市文运街19号1幢4层402间电化教育馆东区 | 81.63 | 办公 | 2022.3.31 | 是 |
21 | 江西福瑞尔 | 蒋爱仙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636号西格玛商务中心6层04室 | 341.95 | 办公 | 2025.8.4 | 是 |
22 | 郑州咸亨国际 | 李拥军、季景强 |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2号楼3单元9层911 | 264.08 | 办公 | 2022.3.29 | 否 |
23 | 郑州咸亨国际 | 宁夏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宁夏兴庆区民族南路12号光耀大厦八层B822、826、828室 | 150 | 办公 | 2023.4.27 | 是 |
24 | 西安咸亨 | 郑春梅、高琳、田华 | 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3号蔚蓝国际1210室 | 197.68 | 办公 | 2023.12.6 | 否 |
25 | 江苏咸亨电气 | 杨文贤、张萍 | 新城逸境园36号 | 101.29 | 办公 | 2022.4.30 | 是 |
26 | 成都咸亨电气 | 成都金仁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1栋1单元21楼2103-05号 | 329.84 | 办公 | 2023.1.31 | 是 |
27 | 重庆咸亨 | 唐盟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2栋28-3 | 47.41 | 办公 | 2023.1.15 | 是 |
28 | 重庆咸亨 | 唐盟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2栋28-4 | 78.81 | 办公 | 2023.1.15 | 是 |
29 | 重庆咸亨 | 唐经勇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2栋28-5 | 48.17 | 办公 | 2023.1.15 | 是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6序号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房屋位置 | 建筑面积 (㎡) | 用途 | 租赁期限 | 是否备案 |
30 | 重庆咸亨 | 唐经勇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2栋28-6 | 48.17 | 办公 | 2023.1.15 | 是 |
31 | 杭州咸亨电气 | 杭州市下城区创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下城区沈家路319号511室 | 64.5 | 办公 | 2021.3.31 | 否 |
32 | 温州欧敬莱 | 温州隽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2幢203室 | 290 | 工业 | 2023.1.2 | 否 |
33 | 杭州探博士 | 杭州市下城区创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下城区沈家路319号503-507、512室 | 514.4 | 办公 | 2021.3.31 | 否 |
34 | 杭州万聚供应链 | 杭州杨家村经济合作社 | 石桥路308号天堂经济开发区13号厂房(兴业街27-2号楼) | 9,661.64 | 办公 | 2024.4.15 | 否 |
35 | 沈阳咸亨 | 滦州市雨泽商务礼仪有限公司、张雨 | 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10、8011、8012、8013 | 237.8 | 办公 | 2022.12.27 | 否 |
36 | 杭州电科院 | 浙江乾丰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1号楼504、505、506室,2号楼503室 | 1,311.3 | 办公 | 2021.12.31 | 是 |
37 | 杭州电科院 | 张磊 | 西安市雁塔区鱼镐路东方米兰国际城3号楼2501室 | 138.9 | 办公 | 2021.5.25 | 否 |
38 | 杭州校准检测 | 杭州通励机械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开发区红泰六路489号26幢 | 2,106.14 | 厂房 | 2025.10.26 | 否 |
39 | 杭州航空技术研究院 | 浙江乾丰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2号楼504、505室 | 783 | 办公 | 2021.12.31 | 是 |
40 | 杭州航空技术研究院 | 浙江乾丰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2号楼一楼西大厅 | 200 | 办公 | 2021.12.31 | 否 |
41 | 咸亨电子商务 | 杭州市下城区创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下城区沈家路319号创新中国产业园508 | 57.8 | 办公 | 2020.12.31 | 否 |
42 | 新疆咸亨 | 赵婧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路(兰州中心)16号,房号1809/1810 | 163.1 | 办公 | 2021.5.1 | 否 |
43 | 新疆咸亨 | 林小峰、王宏 | 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5号1号楼19楼11903号 | 144 | 办公 | 2021.12.6 | 否 |
44 | 江苏咸亨国 | 南京瑞益恒通科技发 | 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20号4/5幢 | 2,537.57 | 办公 | 2022.8.31 | 是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7序号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房屋位置 | 建筑面积 (㎡) | 用途 | 租赁期限 | 是否备案 |
际 | 展有限公司 | ||||||
45 | 湖南咸亨 | 湖南新鸿业置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石碑路与雀园路交汇处东北角九峰小区五区5号栋负一楼 | 3,600 | 办公 | 2027.12.31 | 否 |
46 | 绍兴咸亨电力设备 | 绍兴市方美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绍兴市天姥路8号3号楼标准厂房二楼 | 1,100 | 办公 生产 | 2021.3.31 | 是 |
47 | 杭州贝特设备 | 杭州杨家村经济合作社 | 杭州市石桥路308号天堂经济开发区H号厂房1-4层 | 4,933.68 | 厂房 | 2021.9.30 | 否 |
48 | 上海简固 | 上海绿亮泗泾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高技路655号1幢318室 | 140 | 办公 | 2022.11.29 | 否 |
49 | 上海简固 | 上海绿亮泗泾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高技路655号1幢331室 | 42 | 办公 | 2023.3.25 | 否 |
50 | 上海简固 | 上海绿亮泗泾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高技路655号1幢333室 | 46 | 仓库 | 2022.5.31 | 否 |
51 | 绍兴简越 | 绍兴市孔乙己土特产有限公司 | 绍兴市皋埠镇银山路18号 | 2,729.67 | 厂房 | 2027.12.31 | 是 |
52 | 乌鲁木齐万聚 | 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交服分公司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县)米东南路2161号 | 821.89 | 办公仓储 | 2022.10.31 | 否 |
53 | 杭州院前救护 | 陈俊 | 江城路889号I7室 | 178.49 | 办公 | 2022.12.31 | 否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8
(2)租赁房产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重要程度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主要作为行政办公场所,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具有可替代性;温州欧敬莱、杭州校准检测、杭州贝特设备、绍兴咸亨电力设备、绍兴简越、乌鲁木齐万聚、上海简固存在租赁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海宁生产基地的厂房建设,已办理了相关手续,已取得浙(2018)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936号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48120110202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481201802067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330481201812060201),并且于2019年2月27日完成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481-33-03-009569-000),取得了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海环审[2019]83号)。海宁生产基地的厂房建设完毕后,将替代发行人现时租赁的厂房。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子公司杭州万聚供应链和杭州贝特设备向杭州杨家村经济合作社租赁的房产系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根据杭下集用(1999)字第000028号、杭下集用(2000)字第00003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前述土地的所有者为杭州市石桥镇杨家村村民委员会,土地使用者为杭州市石桥镇杨家村经济合作社,土地用途为工业。相关权利人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就前述租赁房产,杭州市石桥镇杨家村经济合作社出具了《关于租赁厂房所涉土地房屋相关事项的说明》:“该等租赁房产坐落土地为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者为杭州市石桥镇杨家村村民委员会,土地使用者为杭州市石桥镇杨家村经济合作社,该等房产的出租已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不存在任何争议,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承租上述房产不存在任何障碍。该集体土地性质为工业用途,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该房产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本单位已向政府部门确认,该等厂房的建设使用符合土地利用及房产整体规划,目前不存在应当拆除或没收的情形,也未被列为拆迁或征收对象,近期内该地区亦无相关规划,不会对承租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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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出具了《证明》,证明前述房产属于杭州市石桥街道杨家村经济合作社所有。针对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租赁集体土地上的房产等情形,实际控制人王来兴出具了《关于发行人租赁事宜的承诺函》:“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前述房产的租赁事项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而致使上述物业租赁关系无效、出现纠纷,或者因相关租赁房产并非依法建设而被拆除,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要另行租赁其他房产而进行搬迁,并因此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罚、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的,本人均无条件地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及时足额地补偿,并承担搬迁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前述房屋租赁瑕疵遭受任何行政处罚或罚款,本人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予以无条件全额补偿,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租赁集体土地上的房产的情形存在瑕疵,但根据相关集体土地使用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及出租方出具的说明文件,发行人子公司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目前均实际履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租赁集体土地上房产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存在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除发行人子公司杭州万聚供应链、杭州贝特设备及杭州贝特工业向杭州杨家村经济合作社租赁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以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房屋位置 | 建筑面积 (㎡) | 用途 | 租赁期限 |
1 | 济南英伦 | 谢兴岩 | 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大街与东岗路交叉口世纪华贸B座10F1003室 | 71 | 办公 | 2022.01.31 |
2 | 沈阳咸亨 | 滦州市雨泽商务礼仪有限公司、张雨 | 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10、8011、8012、8013 | 237.8 | 办公 | 2022.12.27 |
3 | 杭州校准检测 | 杭州通励机械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开发区红泰六路489号26幢 | 2,106.14 | 厂房 | 2025.10.26 |
4 | 杭州电科院 | 张磊 | 西安市雁塔区鱼镐路东方米兰国际城3号楼2501室 | 138.9 | 办公 | 2021.5.25 |
5 | 新疆咸亨 | 赵婧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路(兰州中心)16号,房号1809/1810 | 163.1 | 办公 | 20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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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房屋位置 | 建筑面积 (㎡) | 用途 | 租赁期限 |
6 | 乌鲁木齐万聚 | 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交服分公司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县)米东南路2161号 | 821.89 | 办公仓储 | 2022.10.31 |
其中第1-5项房产租赁的出租方提供了说明及购房合同,有关房屋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房屋权属不存在纠纷,不属于违章建筑;相关租赁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合法有效;暂未取得产权证明不会导致租赁合同失去效力。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议纪要》(新交专纪〔2019〕66号),第6项房产租赁的房产由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先行使用,后续资产划转等工作,待各项条件具备后,专题提交厅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针对租赁房产存在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形,实际控制人王来兴出具了《关于发行人租赁事宜的承诺函》:“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前述房产的租赁事项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而致使上述物业租赁关系无效、出现纠纷,或者因相关租赁房产并非依法建设而被拆除,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要另行租赁其他房产而进行搬迁,并因此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罚、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的,本人均无条件地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及时足额地补偿,并承担搬迁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前述房屋租赁瑕疵遭受任何行政处罚或罚款,本人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予以无条件全额补偿,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数量较少,可替代性较强,不能继续使用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5)出租方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监高、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关联关系情况
报告期内,出租方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监高、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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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
(二)发行人的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2021年3月15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1、发行人土地使用权及租赁的土地使用权
详见本节“五/(一)/1、发行人自有房产”。
2、发行人租赁的土地使用权
详见本节“五/(一)/1、发行人自有房产”。
3、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资质和许可
(1)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资质和许可情况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现拥有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以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质证书 | 编号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至 | 核发机关 |
1 | 咸亨国际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浙环辐证[A3469] | 销售、使用II类射线装置 | 2022/1/19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2 | 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作业企业作业证书 | XF-II-08 | 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作业能力II级 | 2021/10/31 |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
3 | 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企业作业证书 | JC-II-15 | 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能力II级 | 2021/7/25 |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
4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02795646 | - | - | - | |
5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301932333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 |
6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 民航通(无)企字第012433号 | 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拍照、驾驶员培训、表演飞行 | 长期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 |
7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267号 | 批零兼营:第三类医药器械(除植入、介入类,除冷藏、冷冻、体外诊断试剂) | 2025/3/25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4816号 | 注2 | -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咸亨电子商务 | 软件企业证书 | 浙RQ-2017-0041 | 软件企业 | 2021/6/28 |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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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质证书 | 编号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至 | 核发机关 |
10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13301030196742 |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 2025/5/24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1 | 杭州艾普莱 |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2019010904205011 | 热转印打印机 | 2024/7/9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12 | 杭州贝特工业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TS2433178-2021 | 流动式起重机 | 2021/8/25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13 | 杭州计量中心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3]杭量标企证字第002号 | 电子式绝缘电阻表检定装置 | 2021/7/20 | 杭州市下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14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3]杭量标企证字第003号 | 接地电阻表检定装置 | 2021/7/20 | 杭州市下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
15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8]杭量标企证字第271号 | 交直流高电压标准装置 | 2022/12/18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6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082号 | 氧化锌避雷器阻性电流测试仪校准装置 | 2023/5/16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7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083号 | 电容电感测试仪校准装置 | 2023/5/16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8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089号 | 数字多用表校准装置 | 2023/5/30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9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090号 | 直流低电阻表检定装置 | 2023/5/30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0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091号 | 钳形电流表校准装置 | 2023/5/30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1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5]杭量标企证字第094号 | 耐电压测试仪检定装置 | 2023/5/30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2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5]杭量标企证字第095号 | 辐射温度计检定装置 | 2023/8/6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3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113号 | 交直流电压、电流发生器校准装置 | 2023/8/6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4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114号 | 交流阻抗参数测试仪校准装置 | 2023/8/6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5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116号 | 接地导通电阻测试仪检定装置 | 2023/8/15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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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质证书 | 编号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至 | 核发机关 |
26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117号 | 绝缘电阻表检定装置 | 2023/8/15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7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118号 | 直流电桥检定装置 | 2023/8/20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8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119号 | 直流电阻箱检定装置 | 2023/8/20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9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5]杭量标企证字第091号 | 泄漏电流测量仪(表)检定装置 | 2023/8/8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0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197号 | 交直流电压、电流、功率表检定装置 | 2023/11/4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1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19]杭量标企证字第198号 | 高压开关机械特性测试仪校准装置 | 2023/11/4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2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20]杭量标企证字第009号 | 热像仪校准装置 | 2024/1/19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3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20]杭量标企证字第010号 | 直阻仪检定装置 | 2024/1/19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4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20]杭量标企证字第011号 | 继电保护测试仪检定装置 | 2024/1/19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5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20]杭量标企证字第012号 | 变压比电桥检定装置 | 2024/1/19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6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20]杭量标企证字第013号 | 钳形接地电阻仪检定装置 | 2024/1/19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7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20]杭量标企证字第046号 | 回路电阻测试仪检定装置 | 2024/2/26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8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2020]杭量标企证字第047号 | 绝缘油介质损耗因数及提及电阻率测试仪校准装置 | 2024/2/26 |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9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91121342617 | 证书附件中的能力范围 | 2025/12/18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0 | 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6939 | 证书附件中的能力范围 | 2023/6/3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
41 | 杭州院前救护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462号 |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除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和植入体内的医用传 | 2023/9/11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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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质证书 | 编号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至 | 核发机关 |
感器),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8医用核磁共振设备,6854手术室,急救室,医疗室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 ||||||
42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182586号 | 注3 | -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3 | 杭州校准检测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181117342224 | 证书附件中的能力范围 | 2024/1/4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44 | 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9844 | 证书附件中的能力范围 | 2023/3/26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
45 | 杭州航空自动化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 民航通(无)企字第000886号 | 航空摄影、空中拍照、驾驶员培训、表演飞行 | 长期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
46 |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 | UAS-JG-0061 | 训练种类:多旋翼、植保多旋翼 | 2023/3/1 |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 |
47 | 万聚供应链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合字B2-20190018 |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 | 2024/6/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48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1040号 |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 -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9 | 杭州电科院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4-3-00929-2019 |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四级 | 2025/9/1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
50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333904324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2024/11/5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51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 TS7310657-2023 | CG-常规检测 | 2023/11/6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
52 |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 | CASEI-WS-158-2019 | C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 2023/10/29 |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 |
5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浙)JZ安许证字[2019]019840 | 建筑施工 | 2022/11/14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4 | 杭州科研中心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浙杭安经字[2018]02005428 | 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易制爆危险 | 2021/7/26 |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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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质证书 | 编号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至 | 核发机关 |
化学品:重铬酸钾,其他危险化学品:硫酸汞、硫酸、过二硫酸钾; | 理局 | |||||
55 | 杭州汇聚国际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1403号 |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 -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6 | 江苏咸亨国际 |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217号 | 2202版批零兼营:6820家用普通诊察器械,8664家用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 -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7 | 杭州赛孚实业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1276号 | 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 -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8 | 杭州应急科技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1360号 | 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 -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9 | 江西福瑞尔 |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 | 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 -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60 | 湖南咸亨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湘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D0029号 | 批发:第Ⅱ类医疗器械(不含6840体外诊断试剂),零售:第Ⅱ类医疗器械(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 - |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61 | 绍兴咸亨电力设备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浙绍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039号 |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除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 | 2025/9/7 |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62 | 杭州物联网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6538号 | 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21医用软件,其他,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41医用化验 | /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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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质证书 | 编号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至 | 核发机关 |
和基础设备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70软件,其他 | ||||||
63 | 杭州咸亨电气 | 软件企业证书 | 浙RQ-2020-0052 | 软件企业 | 2021.4.27 |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
注1:杭州计量中心取得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均已在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局备案。注2:01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04骨科手术器械,05放射治疗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16眼科器械,17口腔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20中医器械,21医用软件,22临床检验器械,其他,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2显微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5耳鼻喉科手术器械,6806口腔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8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2妇产科用器械,6813计划生育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16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34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诊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注3:01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04骨科手术器械,05放射治疗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16眼科器械,17口腔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20中医器械,21医用软件,22临床检验器械,其他,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2显微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5耳鼻喉科手术器械,6806口腔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8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2妇产科用器械,6813计划生育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16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34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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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
处理设备,6854手术室、急诊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独立具备相应资质、许可或备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备案证书,上述证书的取得合法合规且各类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杭州市下城区应急管理局、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笕桥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检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zhixing.court.gov.cn/search)、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以及相关政府公开信息网等网站信息,访谈公司相关生产经营负责人,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正常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因生产经营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影响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情形,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3)发行人无证经营、超产能生产、未取得排污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情况
①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备案证书,上述证书的取得合法合规且各类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因无证经营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②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杭州咸亨电气存在部分产品实际产量略超出环评设计产能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生产产品名称 | 设计产能 (套)[注] | 实际产量(套)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88
杭州咸亨电气 | 电力试验设备 | 1,237 | 879 | 231 | 324 |
测量仪器仪表 | 716 | 699 | 512 | 524 |
注:2020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扩建了部分产能。
杭州咸亨电气前述情况主要是由于将生产过程中的电焊工序进行了外包,自有产线仅进行组装,因此实际产量上升。经访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城环境保护分局工作人员,杭州咸亨电气前述情况不属于应当重新进行环评报批的重大变动,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杭州咸亨电气已按照目前实际生产情况重新填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超产能生产受到处罚的风险。
③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1月10日公布实施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规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发行人确认并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范围内登记管理的企业,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故不存在因未取得排污许可受到处罚的情况。
4、知识产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商标148项,拥有主要专利131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97项、外观设计专利22项,拥有主要软件著作权132项、作品著作权2项。
(1)受让取得的商标、专利情况
①受让取得的商标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已取得证书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受让取得的主要境内注册商标19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出让方 | 受让方 | 商标图标和名称 | 注册编号 | 类别 | 有效期限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89
序号 | 出让方 | 受让方 | 商标图标和名称 | 注册编号 | 类别 | 有效期限 |
1 | 杭州航空技术研究院 | 发行人 | 20439879 | 39 | 2017年08月14日至2027年08月13日 | |
2 | 20439854 | 37 | 2017年08月14日至2027年08月13日 | |||
3 | 20439778 | 12 | 2017年08月14日至2027年08月13日 | |||
4 | 杭州咸亨电气 | 17985288 | 9 | 2016年11月07日至2026年11月06日 | ||
5 | 杭州万聚供应链 | 17985122 | 41 | 2016年11月07日至2026年11月06日 | ||
6 | 17985079 | 35 | 2016年11月07日至2026年11月06日 | |||
7 | 杭州艾普莱 | 12739606 | 16 | 2014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 | ||
8 | 杭州贝特设备 | 12783270 | 7 | 201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3月27日 | ||
9 | 9659002 | 37 | 2012年10月07日至2022年10月06日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0
序号 | 出让方 | 受让方 | 商标图标和名称 | 注册编号 | 类别 | 有效期限 |
10 | 9658947 | 6 | 201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 | |||
11 | 9658750 | 7 | 201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 | |||
12 | 9658690 | 8 | 201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06日 | |||
13 | 9658562 | 9 | 201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27日 | |||
14 | 8526828 | 7 | 2011年08月07日至2021年08月06日 | |||
15 | 8526827 | 8 | 2011年08月07日至2021年08月06日 | |||
16 | 杭州汇集国际高科设备有限公司 | 7626265 | 35 | 2020年12月21日至2030年12月20日 | ||
17 | 发行人 | 杭州赛孚实业 | 23911699 | 41 | 2018年4月28日至2028年4月27日 | |
18 | 23912255 | 41 | 2018年4月21日至2028年4月20日 | |||
19 | 杭州文化传媒 | 34869149 | 41 | 2019年8月7日至2029年8月6日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1
发行人受让取得的第16项商标系由发行人于2012年1月6日自杭州汇集国际高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汇集国际”)处受让。杭州汇集国际已于2012年6月6日注销,注销前系由咸亨集团全资子公司绍兴市博赛特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副总经理施关富、发行人副总经理阮萍、冯正浩、奉化市福祥工艺品有限公司、黄石市明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持股的企业。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访谈杭州汇集国际原法定代表人阮萍,该商标系因杭州汇集国际拟注销而协商转让,相关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除上述商标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让取得的其余商标的出让方均为发行人或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受让取得商标的原因系发行人内部知识产权整合,相关商标在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受让取得前已属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有,相关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②受让取得的专利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已取得证书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受让取得的主要专利11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出让方 | 受让方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专利类型 |
1 | 杭州贝特设备 | 发行人 | 电缆弯曲校直机 | ZL201020200515.3 | 2010/5/24 | 实用新型 |
2 | 一种便携式母排冲孔机 | ZL201020191492.4 | 2010/5/17 | 实用新型 | ||
3 | 一种母排加工组合机 | ZL201020191493.9 | 2010/5/17 | 实用新型 | ||
4 | 一种电车线紧固夹具 | ZL201020191494.3 | 2010/5/17 | 实用新型 | ||
5 | 一种电车线校直器 | ZL201020191495.8 | 2010/5/17 | 实用新型 | ||
6 | 杭州贝特工业 | 浙江创新产业 | 一种调焦头灯 | ZL201621203752.9 | 2016/11/8 | 实用新型 |
7 | 一种多功能摄像手电筒 | ZL201621203405.6 | 2016/11/8 | 实用新型 | ||
8 | 摄像手电筒(多功能) | ZL201630542589.8 | 2016/11/8 | 实用新型 | ||
9 | 一种基于可见光的交通信号手电筒 | ZL201620645500.5 | 2016/6/27 | 实用新型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2
序号 | 出让方 | 受让方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 申请日 | 专利类型 |
10 | 多功能摄像手电筒 | ZL201830110901.5 | 2018/3/23 | 实用新型 | ||
11 | 一种集中电源管理系统 | ZL201820273337.3 | 2018/3/23 | 实用新型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档案并经核查,上述受让取得的专利的出让方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受让取得专利的原因系发行人内部知识产权整合,相关专利在受让取得前已属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所有,第1-5项受让专利的专利权期限已经届满,相关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③相关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内部的《关于公司资质和知识产权的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经访谈发行人相关专利负责人,发行人已建立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专利的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均有清晰的制度规范和明确的管理流程,相关制度能够有效运行。
根据发行人的专利权属证书并经访谈发行人相关专利负责人,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种类众多,发行人根据产品的技术来源、技术含量、工艺复杂程度,对主要产品及其使用的核心技术、重要设计方案等关键技术进行了重点保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已覆盖大部分主要产品。三相用电检查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手提带漏电保护电源盘、绝缘手动工具套装、电力、电气行业专属定制手动工具及套装等因其属于技术难度小的常规产品,或属于专属定制类产品等原因,进行专利保护的必要性较低,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未采取专利保护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相关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已覆盖大部分主要产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专利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3
项目 | 电动绝缘操作杆 | 一种遥控断线钳 |
许可人 | 国网浙江松阳县供电有限公司 | 国网浙江松阳县供电有限公司 |
被许可人 | 杭州科研中心 | 杭州科研中心 |
被许可专利号 | ZL201420375599.2 | ZL201621098266.5 |
许可方式 | 普通许可 | 普通许可 |
许可年限 | 2018.1.1-2022.12.31 | 2019.1.1-2023.12.31 |
许可使用费 | 7.00万元/年 | 8.40万元/年 |
公司不存在作为许可方,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的情况。
六、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兴润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18.0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兴润投资还持有哲大(杭州)生命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哲大(杭州)生命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技术、农业技术、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成果转让等,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无实际经营。除上述投资外,兴润投资未拥有其他公司股权,也未通过其他形式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来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王来兴直接持有公司4.90%的股份,王来兴通过兴润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8.01%的股份,同时王来兴以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咸宁投资、万宁投资、德宁投资、弘宁投资、易宁投资分别控制公司17.18%、9.44%、6.99%、
6.99%、4.20%的股份,王来兴合计控制公司67.71%股份的表决权。
除上述投资外,王来兴还通过兴润投资间接持有哲大(杭州)生命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王来兴直接持有发行人第三大股东咸亨集团0.75%股权,王来兴直接持有咸亨酒店0.54%的股权。除上述情况外,王来兴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也未通过其他形式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4
(二)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未来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兴润投资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今后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2、如果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已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本公司应无条件服从),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情形,该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产生同业竞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资产;要求产生同业竞争的相关企业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股权、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等。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了新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应将该等机会优先授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行使该优先权。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并对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未来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来兴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5
函》,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今后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2、如果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已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本人应无条件服从),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情形,该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产生同业竞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资产;要求产生同业竞争的相关企业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股权、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等。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了新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应将该等机会优先授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行使该优先权。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人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并对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
序号 | 股东姓名 | 关联关系 |
1 | 兴润投资 | 直接持有发行人18.01%的股份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6
2、实际控制人
序号 | 姓名 | 关联关系 |
1 | 王来兴 | 王来兴直接持有公司4.90%的股份,通过兴润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8.01%的股份,以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通过咸宁投资、万宁投资、德宁投资、弘宁投资、易宁投资分别控制公司17.18%、9.44%、6.99%、6.99%、4.20%的股份,王来兴合计控制公司67.71%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3、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咸宁投资 | 直接持有发行人17.18%的股份,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2 | 咸亨集团 | 直接持有发行人14.85%的股份 |
3 | 高盛亚洲战略 | 直接持有发行人11.19%的股份 |
4 | 万宁投资 | 直接持有发行人9.44%的股份,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5 | 德宁投资 | 直接持有发行人6.99%的股份,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6 | 弘宁投资 | 直接持有发行人6.99%的股份,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4、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5、公司参股的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云升电力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杭州万聚供应链对外投资的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
6、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7
7、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易宁投资 | 实际控制人王来兴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
2 | 哲大(杭州)生命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兴润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
3 | 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 | 发行人第三大股东咸亨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4 | 咸亨酒店 | 发行人第三大股东咸亨集团持股93.36%的子公司,王来兴持有0.54%的股权 |
5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 | 发行人第三大股东咸亨集团持股93.00%的子公司 |
6 | 绍兴咸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发行人第三大股东咸亨集团持股51%的子公司 |
7 | 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 | 咸亨酒店的全资子公司 |
8 | 北京咸亨餐饮有限公司 | 咸亨酒店的全资子公司 |
9 | 绍兴咸亨酒店太雕酒业有限公司 | 咸亨酒店的全资子公司 |
10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1 | 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2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配送有限公司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3 | 绍兴越脉贸易有限公司 | 绍兴咸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4 | 绍兴市绍鸭原种场有限公司 | 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5 | 绍兴市绍鸭禽业专业合作社 | 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持股89.23%的子公司 |
16 | 浙江汇联联合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宋平担任董事的企业 |
17 | 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卫勇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18 |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卫勇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19 | 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卫勇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20 | 北京东方祥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卫勇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
21 | PermanentIdeaDevelopmentLimited | 发行人董事卫勇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22 |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发行人董事卫勇控制的企业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8
23 | 海南省开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董事卫勇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24 | 上海青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卫勇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
25 | 上海开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发行人董事卫勇的兄弟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26 | 上海青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发行人董事卫勇的兄弟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27 | 上海晓诣投资管理中心 | 发行人董事卫勇兄弟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
28 |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沈玉平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29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沈玉平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30 | 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沈玉平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31 |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罗会远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32 |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罗会远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33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罗会远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34 |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罗会远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35 | 武汉中电博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罗会远的兄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36 | 嘉兴市强业五金有限公司 | 发行人副总经理阮萍姐妹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
37 | 绍兴市东荣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发行人副总经理阮萍姐妹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
38 | 浙江恒立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夏剑剑配偶及其兄弟姐妹控制的企业 |
39 | 桐庐恒通电缆管道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夏剑剑配偶的父母控制的企业 |
40 | 杭州有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隋琳子女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8、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对外投资的企业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附件4。
9、其他关联方
序号 | 公司名称/姓名 | 关联关系 |
1 | 杭州咸亨国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发行人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董事王来兴任理事长,董事李灯东任副理事长、其配偶任校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9
序号 | 公司名称/姓名 | 关联关系 |
长 | ||
2 | 杭州市下城区咸亨国际应急装备中心 | 发行人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冯正浩担任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董事李灯东任副理事长 |
3 | 杭州市上城区赛孚救援队 | 发行人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董事李灯东担任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4 | 杭州市下城区赛孚救援队 | 发行人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董事李灯东担任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5 | 上海戈宝 |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注销 |
6 | 绍兴简固 |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已于2019年6月注销 |
7 | 杭州咸亨建筑装饰 |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已于2019年7月注销 |
8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发行人的分公司,已于2019年5月注销 |
9 | 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发行人子公司杭州艾普莱分公司,已于2019年3月注销 |
10 | 上海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 发行人子公司上海咸亨国际分公司,已于2019年4月注销 |
11 | 上海绍兴咸亨酒店有限公司 | 咸亨酒店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18年11月注销 |
12 | 绍兴柯桥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0年5月注销 |
13 | 深圳市美英智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卫勇曾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14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卫勇曾任董事的企业 |
15 | 皇裕香港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卫勇曾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0年9月解散 |
16 |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沈玉平曾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17 |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沈玉平曾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18 | 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沈玉平曾任董事的企业 |
19 |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罗会远曾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20 | 杭州梦享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副总经理张再锋配偶曾控制的企业 |
21 | 绍兴市越中强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发行人副总经理阮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曾控制的企业 |
22 | 青田县金匠装饰有限公司 | 发行人副总经理俞航杰配偶的兄弟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已于2020年6月注销 |
10、上述注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注销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注销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戈宝
上海戈宝注销前的基本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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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上海戈宝实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
法定代表人 | 张再锋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30日 |
注销日期 | 2018年12月20日 |
经营范围 | 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力设备、环保设备,消防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配件及配件,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商务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数码产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除地面卫星接收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会展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机械设备安装、维修(除专控),从事计算机科技、多媒体科技、软件科技、机电科技、环保科技、电气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 |
关联情况 | 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注销前的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股100% |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上海戈宝实业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状况原因,经公司股东决定,解散公司。上海戈宝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注销程序合规。
(2)绍兴简固
绍兴简固注销前的基本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名称 | 绍兴简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里谷社村路以南(绍兴市金林照明器材厂内车间一层) |
法定代表人 | 单金茂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5年9月17日 |
注销日期 | 2019年6月10日 |
经营范围 | 生产、安装、维修:五金机械配件、模具、电力救援设备、机电液压工具、冷暖设备、电气试验设备、测试仪器配件 |
关联情况 | 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注销前的股权结构 | 杭州贝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持股90%,单金茂持股10% |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绍兴简固主要为杭州贝特设备进行零部件加工业务,生产产品全部销售给杭州贝特设备。因公司战略调整,将绍兴简固注销,相关资产、业务和人员并入杭州贝特设备。绍兴简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注销程序合规。
(3)杭州咸亨建筑装饰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01
杭州咸亨建筑装饰注销前的基本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名称 | 杭州咸亨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杭州市下城区兴业街159号2幢301室 |
法定代表人 | 黄忠夫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7年3月23日 |
注销日期 | 2019年7月9日 |
经营范围 | 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幕墙工程;批发、零售: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
关联情况 | 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注销前的股权结构 | 杭州贝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持股100% |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杭州咸亨建筑装饰主要为了拓展应急产业场馆设计、施工等市场,因公司战略调整,将杭州咸亨建筑装饰注销,注销后有利于公司专注主营业务的发展。杭州咸亨建筑装饰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注销程序合规。
(4)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注销前的基本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名称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中路联盟新城小区7幢2单元2202室 |
负责人 | 饶乐乐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28日 |
注销日期 | 2019年5月9日 |
经营范围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试类四级);五金工具、电力工具、仪器仪表、发电厂配套设备、环保设备、机电产品、液压工具、劳保用品、数码产品、消防设备、航空模型、机械设备、化学试剂及工业油脂(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凭资质证书经营)低压电器、办公电器、办公用品、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工程测量(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测试仪器、气体检测设备的技术咨询;承办会展;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多媒体的技术开发;承接计算机系统集成;3G语音视频传输系统及通讯在线软件技术开发;工器具、仪器设备的研发;电气设备(除电力设施)性能状态质量检测(凭资质证书经营);管道检测、舒浚、清洗、修复、维护;仪器仪表工器具维修 |
关联情况 | 曾为发行人的分公司 |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注销程序合规。
(5)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02
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注销前的基本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名称 | 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住所 | 杭州市下城区兴业街163号 |
负责人 | 周建伟 |
成立日期 | 2013年5月13日 |
注销日期 | 2019年3月27日 |
经营范围 | 加工、生产:标识牌、标识材料、打印机、支架和标牌零部件 |
关联情况 | 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 |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注销程序合规。
(6)上海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上海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注销前的基本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名称 | 上海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
住所 | 中山西路2025号1721-1722室 |
负责人 | 钟益辉 |
成立日期 | 2012年7月2日 |
注销日期 | 2019年4月18日 |
经营范围 | 电子检测仪器、五金工具、发电厂配套设备、环保设备、机电产品、电动液压工具、一般劳保用品、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数码产品、消防设备、电力测试仪器、气体检测设备的技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关联情况 | 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 |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上海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注销程序合规。
(7)绍兴柯桥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注销前的基本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名称 | 绍兴柯桥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育才路112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云 |
成立日期 | 2003年9月29日 |
注销日期 | 2020年5月6日 |
经营范围 | 零售:五金工具、电动工具及配件、电工电料、仪器仪表、通讯设备、日用百货、汽车配件、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除汽车、小轿车)、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润滑油、润滑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情况 | 曾为发行人董事宋平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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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绍兴柯桥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注销程序合规,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和费用的情形。
(8)青田县金匠装饰有限公司
青田县金匠装饰有限公司注销前的基本工商信息情况如下:
名称 | 青田县金匠装饰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油竹街道石锦路143、145号三楼一区 |
法定代表人 | 应伟强 |
成立日期 | 2018年7月13日 |
注销日期 | 2020年6月28日 |
经营范围 | 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装饰、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情况 | 曾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俞航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青田县金匠装饰有限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注销程序合规,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和费用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注销的情形,不涉及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注销程序合规,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与非关联方基本一致,均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定价。
对于采购,公司会从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两至三家供应商进行询价,在交货周期相同的情况下,公司会优先向价格更低、以往产品质量更好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在价格、以往产品质量差异不大的情况下,公司会优先向交货周期更短的供应商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04
进行采购。对于单笔采购量较少的订单,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供应商接单意愿不高,公司会根据经验判断,邀请可能接单的供应商报价,若其价格、交货时间等均在公司可接受范围内,则直接向其采购。对于销售,公司采用成本加适当毛利的方式进行报价,再根据双方价格谈判情况进行调整。
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A.报告期内,公司与营业费用相关的关联采购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 | 餐饮 | 30.37 | 67.01 | 135.72 |
北京咸亨餐饮有限公司 | 餐饮 | 2.46 | 4.14 | 8.15 |
上海绍兴咸亨酒店有限公司 | 餐饮 | - | - | 2.24 |
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 | 193.85 | 330.18 | 285.98 |
与营业费用相关的采购小计 | 226.68 | 401.33 | 432.09 | |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及办公差旅费金额 | 8,803.03 | 8,585.56 | 6,940.66 | |
营业费用相关的关联采购占业务招待费金额比例(%) | 2.58 | 4.67 | 6.23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北京咸亨餐饮有限公司、上海绍兴咸亨酒店有限公司支付住宿费、餐饮费;向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黄酒、零食等,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进行,该等采购主要用于公司业务招待,2018年-2020年,关联采购占公司相关业务招待费及办公差旅费的比例分别为6.23%、4.67%以及2.58%,占比较小。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人员增加,相关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增加,公司相关关联方从事食品、餐饮和住宿业务,基于交易的便利性和合作惯例以及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关联采购用于业务招待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占关联方销售金额的比例为1.5%左右,影响较小。
B.报告期内,公司与生产或提供服务相关的关联采购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 | 货物 | 2.96 | 7.87 | 9.28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 | 货物 | - | 0.29 | - |
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 | 货物 | 0.40 | 0.72 | 0.76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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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云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货物 | 68.06 | 354.97 | 84.34 |
杭州咸亨国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培训服务 | - | 8.00 | - |
与生产或提供服务相关的关联采购小计 | 71.42 | 371.85 | 94.38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0.06 | 0.31 | 0.11 |
报告期内公司向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采购钢丝钳、电动扳手、手电钻等小型工具;向杭州云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向杭州咸亨国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支付的培训费。发行人基于交易的便利性向上述供应商进行采购,关联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等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小,对公司财务影响极小,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③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 | 货物 | 27.58 | 25.72 | 41.00 |
杭州云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货物 | 357.60 | 769.01 | 653.33 |
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 | 货物 | 1.13 | 1.48 | 1.68 |
兴润投资 | 货物 | 0.62 | - | - |
小计 | 386.93 | 796.20 | 696.01 |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0.19 | 0.41 | 0.46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及绍兴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切割机和角磨机等工器具类产品;向云升电力销售工器具、仪器仪表等MRO产品。发行人向相关关联方销售商品均系基于交易的便利性和合作惯例,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发行人报告期向关联方销售的总额分别为696.01万元、796.20万元和386.93万元,销售金额及占比均较低,对公司的财务影响极小,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④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95.94 | 1,233.35 | 1,015.81 |
(2)租赁房屋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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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王来兴、赵润囡 |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46.36 | 49.45 | 49.45 |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及物业费 | 2,342.93 | 2,655.32 | 2,768.51 | |
关联租赁费占同类交易比例(%) | 1.98 | 1.86 | 1.79 |
发行人向王来兴、赵润囡夫妇租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889号香榭商务大厦10E、10F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并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金额较少,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且该处房产用于办公,可替代性较强,发行人对该等房屋租赁不存在依赖。公司承租关联方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金系依据周边市场同类型房屋的出租均价,且参考房屋年份及装修程度。公司办公楼单位租赁费用为2.5元/平米/天(含税),同类房屋相关市场价格为1.6-2.3元/平米/天(不含税),与公司租赁价格差异不大。租赁定价符合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用于办公,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为解决总部办公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已包含“信息化及总部办公建设项目”,拟作为包括信息化中心以及总部各职能部门办公场所。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及转贷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姓名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当期收回/ 当期借入 | 当期借出/ 当期还回 | 当期收回/ 当期借入 | 当期借出/ 当期还回 | 当期收回/ 当期借入 | 当期借出/ 当期还回 | ||
①关联资金拆借 | |||||||
云升电力 | - | - | 200.00 | - | - | 200.00 | |
合计 | - | - | 200.00 | - | - | 200.00 | |
②转贷资金往来 | |||||||
咸亨集团子公司 | - | - | 1,100.00 | 1,100.00 | 2,700.00 | 2,700.00 |
(1)向云升电力借出资金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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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公司参股公司云升电力因经营所需,向发行人子公司杭州万聚供应链借款200万元。公司按照借款实际金额及占用天数,以4.35%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使用费4.49万元。截至2019年4月11日,云升电力已偿还该笔借款,并支付了相关资金使用费。
(2)为关联方提供银行贷款走账通道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杭州汇聚国际在报告期内存在为关联方提供银行贷款走账通道(转贷)的情形。报告期内,涉及转贷金额分别为2,700.00万元、1,100.00万元和0万元。
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贷款银行的要求,咸亨集团子公司咸亨五金超市发展向银行申请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时指定了其子公司(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绍兴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和杭州汇聚国际作为收款供应商,杭州汇聚国际在收到咸亨五金超市发展及其子公司(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绍兴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以申请到的流动资金贷款所支付的货款后,当日划回咸亨五金超市发展子公司(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绍兴咸亨五金超市有限公司),遂形成了报告期内的转贷情形。
截至2019年4月28日,咸亨五金超市发展涉及上述转贷情形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均已清偿,相关银行无异议。报告期内,除上述转贷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转贷情形。
针对上述转贷情形,公司2019年5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确认与关联方临时性资金往来事项及相关整改情况>的议案》,对上述临时性资金往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确认,修订并完善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禁止转贷行为,且子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应至少一次对子公司是否存在“转贷”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至子公司管理层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前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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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云升电力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1)云升电力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末)
公司名称 | 杭州云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7/8/2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1MA28X7UF0P |
法定代表人 | 朱建明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点 |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沙路228号中沙金座1幢502室 |
经营范围(2020年3月23日)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城市绿化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鲜水果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辅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股东及认缴比例 | 朱建明认缴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例为51%;万聚国际(杭州)供应链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80万元,持股比例为49% |
(2)公司与云升电力的合作背景
发行人参股49%的云升电力是国家电网一级平台办公用品中标公司(史泰博)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在全国多省的落地服务商,其在办公用品批发和零售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公司与其合作,一方面有助于公司中标国网一级平台办公用品项目,另一方面是借助其电商行业IT资源优化公司信息化建设。同时,杭州云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亦可以从与本公司的合作中受益,故双方就合作达成一致协议。
(3)报告期内公司与云升电力的销售和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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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9
①报告期内,对云升电力的采购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空气净化器 | 33.45 | ||
空调 | 25.34 | ||
床上用品 | 22.63 | ||
打印机 | 22.31 | ||
洗涤用品 | 17.94 | 23.43 | |
其他零星采购 | 68.06 | 233.30 | 60.91 |
小计 | 68.06 | 354.97 | 84.34 |
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重 | 0.03% | 0.31% | 0.10% |
占关联方云升销售收入的比重 | 0.75% | 3.29% | 0.74% |
报告期内,公司从云升电力采购产品主要系空气净化器、床上用品、洗涤用品以及打印机等。商品系通过比质比价方式,参考市场价格与供应商协商定价,结算方式与其他供应商一致。2019年云升电力对本公司销售毛利率为29.76%,销售给其他同类客户的毛利率为27.87%,差异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对云升电力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84.34万元、354.97万元以及68.06万元,占公司各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0.10%、0.31%以及0.03%,占比较低,关联方云升电力对公司的销售占其2018年-2020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0.74%、3.29%以及0.75%,占比亦较低。
②报告期内,对云升电力的销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工器具类 | 125.01 | 248.29 | 279.38 |
仪器仪表类 | 83.41 | 463.83 | 344.65 |
技术服务 | 149.18 | 56.89 | 29.31 |
小计 | 357.60 | 769.01 | 653.33 |
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 | 0.18% | 0.39% | 0.43% |
对云升电力销售毛利率 | 50.46% | 23.40% | 18.31% |
对同类客户-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销售毛利率 | 24.24% | 26.82% | 18.43% |
公司对云升电力的销售主要系工具及仪器等MRO产品,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公司对云升电力的销售毛利率与公司销售给同类客户的毛利率相比差异较小。2020年公司对云升电力销售毛利率较高,原因为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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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对云升电力提供仓储租赁服务,该部分毛利率较高,扣除该租赁服务后的毛利率为20.52%,差异较小。
③报告期内,云升电力销售毛利及费用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销售收入 | 9,096.33 | 10,801.78 | 11,452.97 |
毛利率 | 16.20% | 14.63% | 15.11% |
销售费用 | 72.21 | 73.38 | 73.98 |
管理费用 | 1,204.43 | 1,111.99 | 1,014.91 |
财务费用 | 16.61 | 4.65 | 4.84 |
费用小计 | 1,293.25 | 1,190.02 | 1,093.73 |
费用率 | 14.22% | 11.02% | 9.55% |
销售净利率 | 2.69% | 3.61% | 5.56% |
注:相关数据未经审计。2018年-2020年年云升电力公司毛利率以及费用率不存在异常波动。2020管理费用增加较多的原因为云升电力公司增加了仓储租赁业务需求,相关仓储租赁服务费用增加。
与云升电力同行业上市公司齐心集团(002301)在报告期内的销售毛利率及净利率如下:
项目 | 2020年1-3季度 | 2019年 | 2018年 |
销售毛利率 | 9.63% | 15.65% | 18.21% |
销售净利率 | 3.94% | 3.85% | 4.56% |
对比分析,云升电力相关指标不存在异常。
综上,云升电力既是公司客户又是供应商的主要系双方根据自身订单需求进行采购,且采购及销售的产品类别均不同。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且占双方各自销售或采购总金额较小,对各自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方采购或销售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4、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除关联方资金拆借、临时性资金往来情况外,发行人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和价格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相关会议制度、内部控制措施切实有效执行,对发行人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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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务独立不构成任何实质影响。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拆借均已偿还了借款,并支付了相关资金使用费。报告期内的临时性资金往来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均已清偿,相关银行无异议;发行人已采取了整改措施,前述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发行人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关联销售和采购交易占比均较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很小。前述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做的安排,不会对公司股东造成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为公司担保,资金往来所形成的拆借款均已收回。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 | - | - | 0.32 | 0.02 | 0.32 | 0.02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 | 17.52 | 0.88 | 1.84 | 0.09 | 9.10 | 0.46 |
云升电力 | 99.64 | 4.98 | 152.99 | 7.65 | 521.03 | 26.05 |
小计 | 117.16 | 5.86 | 155.15 | 7.76 | 530.45 | 26.53 |
其他应收款 | ||||||
云升电力 | - | - | - | - | 203.63 | 10.18 |
小计 | - | - | - | - | 203.63 | 10.18 |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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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应付账款 | |||
绍兴咸亨五金超市发展 | 0.96 | 0.61 | 1.11 |
云升电力 | 10.29 | 92.12 | 97.84 |
小计 | 11.25 | 92.73 | 98.94 |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 |||
云升电力 | 7.98 | 18.36 | - |
小计 | 7.98 | 18.36 | - |
其他应付款 | |||
北京咸亨餐饮有限公司 | - | 3.31 | - |
小计 | - | 3.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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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期间 | 简要经历 | 主要兼职情况 | 2020年 领薪情况 (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它利益关系 |
王来兴 | 董事长 | 男 | 1956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曾任绍兴县供销社鉴湖供销社副主任、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公司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4年3月,担任绍兴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8年4月,担任杭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7年8月历任咸亨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兴润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10月至今兼任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技术委员会委员;2018年被浙江省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家协会授予第十七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 兴润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62.00 | 1、直接持有1,762.2378万股; 2、持有兴润投资60.00%股权,兴润投资持有公司6,482.7692万股; 3、持有咸亨集团0.76%股权,咸亨集团持有公司5,347.1329万股; 4、持有咸宁投资18.31%股权,咸宁投资持有公司6,185.4546万股; 5、持有万宁投资1.30%股权,万宁投资持有公司3,398.6014万股; 6、持有德宁投资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咸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万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德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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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期间 | 简要经历 | 主要兼职情况 | 2020年 领薪情况 (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它利益关系 |
弘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 15.32%股权,德宁投资持有公司2,517.4825万股; 7、持有弘宁投资22.74%股权,弘宁投资持有公司2,517.4825万股; 8、持有易宁投资32.09%股权,易宁投资持有公司1,510.4895万股。 | ||||||||
易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李灯东 | 副董事长 | 男 | 1981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2002年8月至2003年12月,担任江苏省宿迁市洋河中学高中部教师;2003年12月至2005年12月,参军于解放军73021部队;2005年12月至2008年4月,历任杭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7年8月,任咸亨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副董事长。 | -- | 130.00 | 768.083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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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期间 | 简要经历 | 主要兼职情况 | 2020年 领薪情况 (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它利益关系 |
夏剑剑 | 董事、总经理 | 男 | 1982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担任温州川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4年4月至2008年4月担任杭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8年5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北京咸亨国际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担任咸亨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咸亨国际董事、总经理;2019 年获“杭州十大青年领军人物”的荣誉称号。 | -- | 190.00 | 持有咸宁投资12.42%股权,咸宁投资持有公司6,185.4546万股 | -- |
隋琳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1969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曾任绍兴越城大酒店财务部经理、咸亨酒店财务部副经理;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担任绍兴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担任绍兴咸亨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至2008年4月担任杭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8年5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咸亨有限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担任咸亨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董事、副总经理。 | -- | 100.00 | 638.9371 | -- |
宋平 | 董事 | 男 | 1977年 | 2020年9 | 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绍兴市咸亨电力科 | 咸亨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 | -- | 持有咸亨集团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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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期间 | 简要经历 | 主要兼职情况 | 2020年 领薪情况 (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它利益关系 |
月7日-2023年9月6日 | 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绍兴市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咸亨酒店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5年1月至今,担任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汇联联合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咸亨酒店副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担任绍兴市越城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 咸亨酒店副董事长 | 股权,咸亨集团持有公司5,347.1329万股 | ||||||
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 |||||||||
浙江汇联联合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卫勇 | 董事 | 男 | 1972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曾担任光大信托海南证券部部门经理、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0年5月至2002年3月,担任广州中科信集团副总裁;2002年4月至2004年8月,担任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9年5月,担任瑞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东方祥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9年6月至今担任PERMANENT IDEA DEVELOPMENT LIMITED董事长;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董事。同 | 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 | 持有宁夏开弦顺鼎(注)1.39%股权,宁夏开弦顺鼎持有公司503.4965万股 | -- |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
上海青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 |||||||||
PERMANENT IDEA DEVELOPMENT LIMI TED董事长 | |||||||||
北京东方祥安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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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期间 | 简要经历 | 主要兼职情况 | 2020年 领薪情况 (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它利益关系 |
时,卫勇先生还兼任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青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省开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开弦博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益洁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 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
海南省开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宁波开弦博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北京益洁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 |||||||||
罗会远 | 独立董事 | 男 | 1966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士官学校政治教研室讲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政治部办公室司法秘书;2003年1月至2016年1月,担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1月至2016年1月,担任北京天银(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历任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同时,罗会远先生2016年7月至2019年5月,担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至今担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主任 | 12 | -- | --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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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期间 | 简要经历 | 主要兼职情况 | 2020年 领薪情况 (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它利益关系 |
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今担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张文亮 | 独立董事 | 男 | 1954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曾任武汉高压研究所所长,国家高电压计量站站长;2003年至2004年,担任国家电网公司人事董事部主任、公司党校副校长;2005年至2010年,担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国家电网计量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2010年10月至2015年9月担任国家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顾问;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独立董事;张文亮先生自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 -- | 12 | -- | -- |
沈玉平 | 独立董事 | 男 | 1957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1980年8月起至今,历任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院长、教授。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独立董事。同时,沈玉平先生2014年6月起至今担任三花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今担任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起至今担任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 12 | -- | -- |
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张丽萍 | 监事会主席 | 女 | 1956年 | 2020年9月7日 | 1974年7月至1976年7月担任绍兴梅山村团支部书记;1976年7月至1979年11月担任梅山中 | 咸亨集团董事长助理、投资部经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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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期间 | 简要经历 | 主要兼职情况 | 2020年 领薪情况 (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它利益关系 |
-2023年9月6日 | 学教师;1979年11月至2009年6月担任绍兴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担任湘财证券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担任绍兴市红太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今担任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部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监事会主席。 | ||||||||
李明亮 | 监事、杭州贝特设备副总经理 | 男 | 1983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担任深圳华美钢铁集团销售; 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担任杭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售后服务;2006年4月至今历任杭州贝特设备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监事。 | -- | 93.71 | 持有万宁投资2.94%股权,万宁投资持有公司3,398.6014万股 | -- |
周晴 | 职工代表监事、考核经理 | 女 | 1982年4月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2005年3月至2006年11月,担任杭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江西办事处会计;2006年12月至2010年2月,担任江西福瑞尔电气有限公司会计;2010年3月至2012年8月,担任北京咸亨国际会计;2012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考核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监事。 | -- | 36.00 | 持有咸宁投资2.75%股权,咸宁投资持有公司6,185.4546万股 | -- |
俞航杰 | 副总经理 | 男 | 1978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1997年10月至2004年6月,担任绍兴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大区经理;2004年7月至2012年6月,担任常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7年8月,担任咸亨有限副总 | -- | 96.00 | 持有咸宁投资12.42%,咸宁投资持有公司6,185.4546万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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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期间 | 简要经历 | 主要兼职情况 | 2020年 领薪情况 (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它利益关系 |
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副总经理。 | |||||||||
张再峰 | 副总经理 | 男 | 1982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2005年11月至2008年4月,担任杭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17年8月,担任咸亨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副总经理。 | -- | 75.00 | 持有万宁投资8.80%,万宁投资持有公司3,398.6014万股 | |
冯正浩 | 副总经理 | 男 | 1981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2004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杭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员、采购部经理、市场部经理;2008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咸亨国际(杭州)采购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历任咸亨有限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副总经理。 | -- | 120.00 | 持有咸宁投资7.25%,咸宁投资持有公司6,185.4546万股 | |
阮萍 | 副总经理 | 女 | 1976年 | 2020年9月7日-2023年9月6日 | 1996年12月至2001年12月,担任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04年6月,担任绍兴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4年7月至2008年10月,担任绍兴咸亨电力设备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1年5月,担任杭州汇集国际高科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汇聚国际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8年6月担任杭州航空自动化总经理; 2018年7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副总经理。 | -- | 65.00 | 持有咸宁投资10.99%,咸宁投资持有公司6,185.4546万股 | |
邹权 | 董事会秘书、 | 男 | 1986年 | 2020年9 | 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 | -- | 68.00 | 持有弘宁投资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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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期间 | 简要经历 | 主要兼职情况 | 2020年 领薪情况 (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它利益关系 |
财务总监 | 月7日-2023年9月6日 |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担任咸亨酒店财务副总监;2015年11月至2017年9月,担任咸亨有限财务副总监;2017年9月、12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3.97%股份,弘宁投资持有公司2,517.4825万股 |
注:卫勇持有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70.00%出资,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开弦顺鼎4.17%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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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1、控股股东简要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兴润投资。兴润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杭州兴润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0790938422J | |||
成立时间 | 2006年08月31日 | |||
注册资本 | 4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4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王来兴 | |||
注册地 | 杭州市上城区崔家巷4号313室 | |||
主营业务 | 实业投资 |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截止日/期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2020.12.31/2020年度 | 17,998.33 | 17,865.13 | 2,552.41 |
注:财务数据经浙江浙经天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来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王来兴直接持有公司4.90%的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兴润投资控制公司18.01%的股份,通过咸宁投资控制公司17.18%的股份,通过万宁投资控制公司9.44%的股份,通过德宁投资控制公司6.99%的股份,通过弘宁投资控制公司6.99%的股份,通过易宁投资控制公司4.20%的股份,王来兴合计控制公司67.7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来兴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咸亨国际董事长。曾任绍兴县供销社鉴湖供销社副主任、绍兴市机械五金批发公司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4年3月,担任绍兴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8年4月,担任杭州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7年8月历任咸亨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咸亨国际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兴润投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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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0月起兼任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会技术委员会委员;2018年被浙江省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家协会授予第十七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资产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9,073,481.18 | 230,036,886.99 | 331,970,490.71 |
应收票据 | 5,810,237.62 | 8,422,999.05 | 16,499,504.42 |
应收账款 | 678,188,516.28 | 772,173,560.12 | 624,003,664.14 |
应收款项融资 | 5,097,937.79 | 10,014,439.06 | |
预付款项 | 39,314,672.42 | 25,097,619.13 | 22,531,643.99 |
其他应收款 | 30,602,313.93 | 37,204,704.46 | 27,565,835.19 |
存货 | 128,277,108.59 | 88,846,691.50 | 74,537,710.89 |
其他流动资产 | 52,947,296.21 | 59,989,923.62 | 42,880,325.08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9,311,564.02 | 1,231,786,823.93 | 1,139,989,174.42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731,367.05 | 11,576,064.76 | 9,603,267.79 |
固定资产 | 202,043,205.18 | 110,554,987.16 | 99,335,501.74 |
在建工程 | 564,524.53 | 61,922,785.66 | 19,533,199.90 |
无形资产 | 141,333,780.70 | 17,585,109.63 | 16,188,846.80 |
长期待摊费用 | 27,091,483.45 | 9,375,409.67 | 9,607,124.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412,954.10 | 11,704,531.48 | 10,562,500.8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20,031.00 | 63,595,000.00 | 18,660,213.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8,097,346.01 | 286,313,888.36 | 183,490,654.97 |
资产总计 | 1,647,408,910.03 | 1,518,100,712.29 | 1,323,479,829.39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1-2-124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25,033,229.17 | - |
应付账款 | 312,652,361.44 | 298,185,428.24 | 286,202,095.99 |
预收款项 | - | 187,140,582.79 | 161,734,746.10 |
合同负债 | 178,577,356.21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948,291.51 | 75,441,912.84 | 63,693,861.37 |
应交税费 | 85,484,014.04 | 76,617,749.04 | 65,479,604.35 |
其他应付款 | 10,388,439.06 | 26,290,026.10 | 26,469,613.38 |
其他流动负债 | 18,069,023.97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9,119,486.23 | 688,708,928.18 | 603,579,921.19 |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384.62 | 455,357.08 | 753,629.5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384.62 | 455,357.08 | 753,629.56 |
负债合计 | 679,143,870.85 | 689,164,285.26 | 604,333,550.75 |
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66,708,345.98 | 142,122,343.23 | 142,229,484.00 |
其他综合收益 | 8,074.74 | 6,124.49 | 6,259.71 |
盈余公积 | 67,759,108.71 | 45,595,975.43 | 27,721,898.36 |
未分配利润 | 356,370,094.68 | 267,016,679.16 | 175,701,909.6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950,845,624.11 | 814,741,122.31 | 705,659,551.75 |
少数股东权益 | 17,419,415.07 | 14,195,304.72 | 13,486,726.89 |
股东权益合计 | 968,265,039.18 | 828,936,427.03 | 719,146,278.64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647,408,910.03 | 1,518,100,712.29 | 1,323,479,829.39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990,874,791.15 | 1,947,739,559.65 | 1,521,250,278.17 |
减:营业成本 | 1,185,474,823.61 | 1,194,243,665.46 | 897,846,329.87 |
税金及附加 | 12,269,470.12 | 13,655,359.45 | 13,359,230.71 |
销售费用 | 241,654,450.93 | 235,401,881.53 | 186,001,008.90 |
1-2-125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管理费用 | 203,705,952.41 | 165,280,531.00 | 169,189,724.64 |
研发费用 | 27,910,326.35 | 28,694,949.42 | 26,989,433.05 |
财务费用 | 385,291.53 | -803,484.10 | -795,412.45 |
其中:利息费用 | 74,862.34 | 207,805.55 | - |
利息收入 | 1,029,572.71 | 1,676,147.64 | 1,165,968.58 |
加:其他收益 | 12,799,103.44 | 12,775,654.01 | 13,677,736.5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03,980.68 | 1,244,892.85 | 6,268,029.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97,982.73 | 1,177,889.24 | 1,474,065.8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69,948.15 | -8,250,688.96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868,576.24 | - | -12,397,408.9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302.99 | 142,346.24 | 53,238.8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2,053,235.22 | 317,178,861.03 | 236,261,559.85 |
加:营业外收入 | 1,607,436.04 | 1,578,104.52 | 168,366.05 |
减:营业外支出 | 1,598,491.54 | 534,004.16 | 1,102,875.9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2,062,179.72 | 318,222,961.39 | 235,327,049.96 |
减:所得税费用 | 78,524,704.21 | 78,559,889.79 | 69,755,849.5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3,537,475.51 | 239,663,071.60 | 165,571,200.4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7,516,548.80 | 235,188,846.55 | 163,567,336.00 |
少数股东损益 | 6,020,926.71 | 4,474,225.05 | 2,003,864.45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50.25 | -135.22 | 592.26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43,539,425.76 | 239,662,936.38 | 165,571,792.7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7,518,499.05 | 235,188,711.33 | 163,567,928.2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20,926.71 | 4,474,225.05 | 2,003,864.4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6 | 0.65 | 0.4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6 | 0.65 | 0.45 |
1-2-12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78,905,161.65 | 2,030,765,259.16 | 1,588,560,598.1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271,814.68 | 2,197,312.24 | 1,032,264.7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423,754.04 | 33,709,270.92 | 37,996,574.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21,600,730.37 | 2,066,671,842.32 | 1,627,589,436.8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04,371,166.91 | 1,290,294,491.52 | 916,533,338.7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5,013,799.78 | 264,197,943.88 | 213,107,053.6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4,295,411.55 | 208,561,539.18 | 167,374,631.4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7,657,938.77 | 189,772,167.21 | 144,072,727.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1,338,317.01 | 1,952,826,141.79 | 1,441,087,751.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262,413.36 | 113,845,700.53 | 186,501,685.5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02,366.25 | 1,383,314.85 | 4,793,964.1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9,781.99 | 5,803,615.06 | 89,029.1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00,000.00 | 97,044,950.00 | 574,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272,148.24 | 104,231,879.91 | 579,382,993.2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2,059,269.05 | 121,713,351.55 | 61,585,818.4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3,687.85 | 1,546,312.15 | 4,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00,000.00 | 95,000,000.00 | 576,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7,312,956.90 | 218,259,663.70 | 642,085,818.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040,808.66 | -114,027,783.79 | -62,702,825.2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80,000.00 | 269,400.00 | 2,327,800.00 |
1-2-127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80,000.00 | 269,400.00 | 2,327,8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25,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616.28 | - | 154,94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76,616.28 | 25,269,400.00 | 2,482,74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9,876,080.22 | 128,985,243.63 | 120,745,782.0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767,988.71 | 2,810,667.25 | 1,945,782.0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3,670.29 | 1,571,520.74 | 4,077,996.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7,099,750.51 | 130,556,764.37 | 124,823,778.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523,134.23 | -105,287,364.37 | -122,341,038.2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814.72 | -93,282.04 | 1,569.0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672,655.75 | -105,562,729.67 | 1,459,391.1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8,826,175.50 | 324,388,905.17 | 322,929,514.0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498,831.25 | 218,826,175.50 | 324,388,905.17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资产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4,235,620.85 | 160,569,802.16 | 216,628,305.97 |
应收票据 | 5,613,998.40 | 5,636,530.60 | 11,160,559.42 |
应收账款 | 338,498,732.52 | 444,993,821.90 | 347,523,332.13 |
应收款项融资 | 3,996,233.79 | 4,650,000.00 | |
预付款项 | 51,835,515.87 | 22,036,968.28 | 22,620,849.07 |
其他应收款 | 128,326,759.75 | 123,328,012.02 | 102,365,896.74 |
存货 | 5,202,973.05 | 4,004,155.03 | 3,150,860.17 |
1-2-128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其他流动资产 | 29,769,394.77 | 31,579,461.98 | 14,764,199.31 |
流动资产合计 | 757,479,229.00 | 796,798,751.97 | 718,214,002.81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0,515,653.81 | 256,065,653.81 | 243,269,719.38 |
固定资产 | 60,329,821.61 | 63,183,506.49 | 51,648,266.16 |
在建工程 | 367,924.53 | ||
无形资产 | 127,978,475.41 | 2,550,740.64 | 680,010.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25,853.47 | 6,799,732.78 | 5,856,971.5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63,595,000.00 | 17,234,024.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4,617,728.83 | 392,194,633.72 | 318,688,992.10 |
资产总计 | 1,212,096,957.83 | 1,188,993,385.69 | 1,036,902,994.91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25,033,229.17 | - |
应付账款 | 204,419,282.64 | 286,358,009.12 | 219,615,124.84 |
预收款项 | - | 140,676,265.27 | 125,616,718.93 |
合同负债 | 125,838,396.63 | ||
应付职工薪酬 | 9,857,978.26 | 10,181,346.27 | 9,680,483.44 |
应交税费 | 15,077,227.02 | 5,962,551.45 | 15,389,113.97 |
其他应付款 | 9,994,739.80 | 5,601,541.95 | 3,863,609.45 |
其他流动负债 | 11,952,756.24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7,140,380.59 | 473,812,943.23 | 374,165,050.63 |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384.62 | 455,357.08 | 753,629.5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384.62 | 455,357.08 | 753,629.56 |
负债合计 | 377,164,765.21 | 474,268,300.31 | 374,918,680.19 |
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66,397,410.34 | 141,821,635.85 | 141,821,635.85 |
盈余公积 | 67,759,108.71 | 45,595,975.43 | 27,721,898.36 |
未分配利润 | 240,775,673.57 | 167,307,474.10 | 132,440,780.51 |
股东权益合计 | 834,932,192.62 | 714,725,085.38 | 661,984,314.72 |
1-2-129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212,096,957.83 | 1,188,993,385.69 | 1,036,902,994.91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27,852,034.39 | 1,152,945,302.32 | 905,538,857.49 |
减:营业成本 | 844,060,823.90 | 1,005,438,608.85 | 776,305,143.29 |
税金及附加 | 1,636,535.90 | 3,379,498.82 | 3,970,611.47 |
销售费用 | 51,657,580.83 | 32,382,184.12 | 23,903,825.16 |
管理费用 | 65,436,047.61 | 43,357,175.06 | 73,437,059.94 |
研发费用 | 789,293.44 | 4,326,902.23 | 3,792,590.66 |
财务费用 | -2,363.19 | -1,011,675.66 | -912,590.29 |
其中:利息费用 | 72,047.85 | 207,805.55 | - |
利息收入 | 903,582.52 | 1,540,881.51 | 1,005,998.65 |
加:其他收益 | 3,232,924.98 | 2,776,307.55 | 393,288.1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4,268,516.87 | 131,696,823.46 | 129,454,854.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737,515.87 | -4,294,823.55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73,422.00 | - | -5,171,408.4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116,134.85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7,039,651.62 | 195,367,051.21 | 149,718,951.66 |
加:营业外收入 | 1,306,108.49 | 61,529.05 | 16,404.25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8,368.10 | 90,198.11 | 121,496.0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7,337,392.01 | 195,338,382.15 | 149,613,859.83 |
减:所得税费用 | 25,706,059.26 | 16,597,611.49 | 17,341,878.2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631,332.75 | 178,740,770.66 | 132,271,981.59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1,631,332.75 | 178,740,770.66 | 132,271,981.59 |
1-2-13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23,204,770.43 | 1,183,778,471.85 | 995,508,615.3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38,251.30 | 1,234,424.34 | 300,791.7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38,482.77 | 18,643,054.82 | 24,034,247.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3,981,504.50 | 1,203,655,951.01 | 1,019,843,654.8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8,965,009.78 | 1,028,985,811.19 | 738,433,423.8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836,448.87 | 36,875,983.88 | 29,065,955.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610,206.64 | 73,128,618.16 | 42,377,135.7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510,077.92 | 76,447,605.39 | 90,059,213.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1,921,743.21 | 1,215,438,018.62 | 899,935,728.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059,761.29 | -11,782,067.61 | 119,907,926.5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20,000.00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1,002,656.52 | 131,696,823.46 | 137,454,854.7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903,147.01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545,860.35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00,000.00 | 95,000,000.00 | 574,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9,468,516.87 | 228,599,970.47 | 711,954,854.7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6,528,889.03 | 66,226,062.99 | 22,281,034.8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650,000.00 | 12,795,934.43 | 33,553,553.56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00,000.00 | 95,000,000.00 | 574,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9,178,889.03 | 174,021,997.42 | 630,334,588.38 |
1-2-131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89,627.84 | 54,577,973.05 | 81,620,266.3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25,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25,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6,105,277.02 | 126,174,576.38 | 118,800,000.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0,000.00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085,277.02 | 126,174,576.38 | 118,800,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085,277.02 | -101,174,576.38 | -118,800,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591.80 | -93,146.82 | 4,898.0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237,520.31 | -58,471,817.76 | 82,733,090.9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1,152,041.51 | 209,623,859.27 | 126,890,768.3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1,389,561.82 | 151,152,041.51 | 209,623,859.27 |
(三)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4 | 13.69 | 0.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81.62 | 1,168.14 | 1,290.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0.87 | 3.63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 - | 57.36 | - |
1-2-132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0.60 | 5.83 | 479.4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19 | 65.18 | -80.2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57.58 | - | -4,531.01 |
小计 | -1,229.40 | 1,311.06 | -2,836.92 |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 230.97 | 244.78 | 421.01 |
少数股东损益 | 8.28 | 14.63 | 2.2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468.65 | 1,051.66 | -3,260.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751.65 | 23,518.88 | 16,356.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220.31 | 22,467.23 | 19,616.90 |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6.18% | 4.47% | -19.93% |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907.35 | 18.76 | 23,003.69 | 15.15 | 33,197.05 | 25.08 |
应收票据 | 581.02 | 0.35 | 842.30 | 0.55 | 1,649.95 | 1.25 |
应收账款 | 67,818.85 | 41.17 | 77,217.36 | 50.86 | 62,400.37 | 47.15 |
应收款项融资 | 509.79 | 0.31 | 1,001.44 | 0.66 | - | - |
预付款项 | 3,931.47 | 2.39 | 2,509.76 | 1.65 | 2,253.16 | 1.70 |
其他应收款 | 3,060.23 | 1.86 | 3,720.47 | 2.45 | 2,756.58 | 2.08 |
存货 | 12,827.71 | 7.79 | 8,884.67 | 5.85 | 7,453.77 | 5.63 |
其他流动资产 | 5,294.73 | 3.21 | 5,998.99 | 3.95 | 4,288.03 | 3.24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931.16 | 75.83 | 123,178.68 | 81.14 | 113,998.92 | 86.14 |
非流动资产: |
1-2-133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73.14 | 0.71 | 1,157.61 | 0.76 | 960.33 | 0.73 |
固定资产 | 20,204.32 | 12.26 | 11,055.50 | 7.28 | 9,933.55 | 7.51 |
在建工程 | 56.45 | 0.03 | 6,192.28 | 4.08 | 1,953.32 | 1.48 |
无形资产 | 14,133.38 | 8.58 | 1,758.51 | 1.16 | 1,618.88 | 1.22 |
长期待摊费用 | 2,709.15 | 1.64 | 937.54 | 0.62 | 960.71 | 0.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41.30 | 0.87 | 1,170.45 | 0.77 | 1,056.25 | 0.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2.00 | 0.06 | 6,359.50 | 4.19 | 1,866.02 | 1.4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809.73 | 24.17 | 28,631.39 | 18.86 | 18,349.07 | 13.86 |
资产合计 | 164,740.89 | 100.00 | 151,810.07 | 100.00 | 132,347.98 | 100.00 |
报告期内,随着下游电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各行业需求的稳步增长以及公司销售规模逐步扩大,资产总额总体呈增长趋势。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32,347.98万元、151,810.07万元及164,740.89万元。2019年末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增长19,462.09万元,上升14.71%,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了14,816.99万元,以及公司“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本期新增投入4,238.96万元。
2020年末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加12,930.82万元,上升8.52%,主要系公司购置位于下城区东新单元地块,而增加公司土地使用权所致。
从资产结构来看,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14%、81.14%及75.83%,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3.86%、18.86%及24.17%。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一直较高,且占比稳定,符合公司轻资产经营模式和行业特点,资产结构合理。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1-2-134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2,503.32 | 3.63 | - | - |
应付账款 | 31,265.24 | 46.04 | 29,818.54 | 43.27 | 28,620.21 | 47.36 |
预收款项 | - | - | 18,714.06 | 27.15 | 16,173.47 | 26.76 |
合同负债 | 17,857.74 | 26.29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94.83 | 10.89 | 7,544.19 | 10.95 | 6,369.39 | 10.54 |
应交税费 | 8,548.40 | 12.59 | 7,661.77 | 11.12 | 6,547.96 | 10.84 |
其他应付款 | 1,038.84 | 1.53 | 2,629.00 | 3.81 | 2,646.96 | 4.38 |
其他流动负债 | 1,806.90 | 2.66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911.95 | 100.00 | 68,870.89 | 99.93 | 60,357.99 | 99.88 |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4 | 0.01 | 45.54 | 0.07 | 75.36 | 0.1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4 | 0.01 | 45.54 | 0.07 | 75.36 | 0.12 |
负债合计 | 67,914.39 | 100.00 | 68,916.43 | 100.00 | 60,433.36 | 100.00 |
报告期内,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负债总额分别为60,433.36万元、68,916.43万元及67,914.39万元,基本上为流动负债。公司负债余额呈现波动,主要是由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预付款项、合同负债等增减变动造成的影响。
3、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为下游电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客户提供品类齐全的工器具、仪器仪表类MRO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利润来源于销售工器具、仪器仪表类MRO收入及技术服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数据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万元) | 增幅(%) | 金额 (万元) | 增幅(%) | 金额 (万元) | 增幅(%) | |
营业收入 | 199,087.48 | 2.21 | 194,773.96 | 28.04 | 152,125.03 | 44.13 |
营业成本 | 118,547.48 | -0.73 | 119,424.37 | 33.01 | 89,784.63 | 58.83 |
1-2-135
营业利润 | 32,205.32 | 1.54 | 31,717.89 | 34.25 | 23,626.16 | 7.10 |
利润总额 | 32,206.22 | 1.21 | 31,822.30 | 35.23 | 23,532.70 | 6.9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751.65 | 0.99 | 23,518.88 | 43.79 | 16,356.73 | 2.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220.31 | 12.25 | 22,467.23 | 14.53 | 19,616.90 | 27.26 |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2,125.03万元、194,773.96万元及199,087.48万元,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40%,持续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16.90万元、22,467.23万元及25,220.31万元,2018年-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39%,持续增长。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较快增长,经营状况稳定,体现了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
发行人2020年度的业绩较上年同期稳中有升,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略有增长。后疫情时期公司中标项目抓紧履约以及2020年防疫物资的快速增长使得公司当年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一方面,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与客户抓紧履行中标项目,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客户防疫需求,公司2020年的防疫物资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长明显。
(2)销售费用有所减少。受新冠疫情影响,政策性减免企业部分社保加上由于疫情原因差旅费、办公费等有所下降,导致公司销售费用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构成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万元) | 增幅 (%) | 金额 (万元) | 增幅 (%) | 金额 (万元) | |
营业利润 | 32,205.32 | 1.54 | 31,717.89 | 34.25 | 23,626.16 |
利润总额 | 32,206.22 | 1.21 | 31,822.30 | 35.23 | 23,532.70 |
净利润 | 24,353.75 | 1.62 | 23,966.31 | 44.75 | 16,557.12 |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 | 100.00 | 99.67 | 100.40 |
1-2-136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40%、99.67%及100.00%,营业利润是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主要来源。
(五)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0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00%时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四)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提出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的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6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按出资比例向各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1,880.00万元。
2019年5月9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按出资比例向各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2,600.00万元。
2020年6月1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按出资比例向各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2,600.00万元。
1-2-137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使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经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拟投资于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项目预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建设期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额(万元) |
1 | 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 | 浙江创新产业 | 2年 | 25,487.43 | 22,277.30 |
2 | 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咸亨国际 | 2年 | 23,402.16 | 10,683.16 |
3 | 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咸亨国际 | 2年 | 4,594.28 | 4,594.28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浙江创新产业 | 2年 | 6,695.91 | 6,695.91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咸亨国际 | - | 17,000.00 | 3,209.36 |
合计 | - | - | 77,179.78 | 47,460.01 |
为不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时间进度,通过自筹资金方式支付项目款项,实施项目的各阶段计划。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支付款项。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用于其他项目。
1-2-13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和环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 | 项目环评批复 |
1 | 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 | 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481-33-03-009569-000 | 海环审【2019】83号 |
2 | 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103-70-03-109694 | 备案号:202033010300000027 |
3 | 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上金融办备案(2020)5号 | -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481-33-03-014110-000 | 改201933048100036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项目备案、项目环评批复。
(三)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关于募投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且均用于发行人主营业务及相关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应的备案手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用于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取得目前所需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备案和发行人内部批准,上述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专门账户进行存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五)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本次拟投资项目均经过董事会讨论,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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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对于实现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具有关键作用。
(六)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为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类MRO的集约化供应商,并从事上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目前业务主要服务于电力行业,并涉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公司以全国销售系统网络为核心,拓展技术和服务、研发与生产的战略定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沿着既定的业务方向,以扩大生产能力、丰富产品结构、提升研发能力以及扩展技术服务网络为手段,不断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五个项目:
1、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将在海宁建设产业化生产制造基地,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并引进优秀的管理生产人员,进行自主产品的生产制造。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扩大公司自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将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和精密加工水平,提升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综合竞争能力。
2、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方面将全面升级公司的整体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微型消防站物联云平台、一站式MRO工业品采购平台、咸亨国际综合服务SaaS平台、智能化应急装备储备云平台,综合统筹行业内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公司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线上采购需求,同时依托信息化技术,加快公司运转流程,提升公司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整体运营提供办公场地,完善公司职能支撑体系的架构,加强集中化和内部协同管理,完善公司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最终为公司战略的实现提供夯实的基础。
3、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本项目将通过租赁场地,招聘工作人员,在北京、成都、济南、西安、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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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南宁等7地建设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并构建技术服务维修网点。赛孚城首先作为公司维修工器具和仪器、应急产品的形象展示馆,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促使公司与政府、企业、家庭对接,推动公司产品销售,并为公司向应急产业不断深入发展奠定基础;其次,作为应急体验场馆,向公众宣传传播应急文化,提高公众公共安全和风险意识,科普基本应急常识、培养其应急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后,场馆还作为公司产品的技术维修服务网点,为公司销售的工器具、仪器仪表及应急产品提供相应的产品维修维保、计量校准等技术服务,快速响应当地及周边客户的技术服务需求,通过增加技术服务附加值,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将通过购进先进的研发、检测等软硬件设备,吸引行业内高端技术人才,升级扩建公司研发中心,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并重点进行电气设备运维和状态检修大数据管理系统开发、电力设备状态综合监控系统开发、电力电缆的局放在线监测技术研发、应急救援机动泵产品研发、应急救援多功能钳产品研发、热转印打印标识耐用性技术研发等课题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实施将完善研究开发手段和流程,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地位。
5、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自身状况以及战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拟使用不超过3,209.3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本项目不涉及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随着未来公司产能的逐步提高、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产品品类及规格的不断丰富以及业务和人员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充足的营运资金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规划,更好地抵御市场风险。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压力,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经营活动平稳、健康进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增加流动资金的稳定性、充足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七)本次募集资金不足的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展开,如本次发行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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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从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长期资产原值将增加46,727.86万元(含税),达产后年折旧及摊销金额新增2,253.85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实现营业收入29,860万元,达产后净利润8,629.62万元,效益良好,新增折旧及摊销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
由于公司所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高的盈利能力,在扣除折旧因素及其他成本费用后仍有较高盈余,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公司盈利水平将大幅提高,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二)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95,084.56万元,每股净资产为2.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751.65万元,2020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91%。
由于从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至项目达产年,预期经济效益无法完全实现,短期内,受到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所下降。然而,受到行业市场快速增长的影响,在募投项目的达产后,预计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将有大幅上升,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将有较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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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明显降低,公司的资产结构有所改善,不但大幅降低了偿债风险,还将显著提高举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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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对电力行业及电网公司依赖的风险
公司为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类的MRO集约化供应商,并从事上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目前业务主要服务于电力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来自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下属企业等电力行业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8.27%、65.02%和56.16%,其中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59.48%、61.08%和51.57%,应用领域主要为电力输、配电等环节,客户群体相对集中。
国家电网2010年开始实施“三集五大”的发展战略,“十二五”期间实施物资管理一体化、集约化的管理思路,不断建立完善“一级平台管控、两级集中采购、三级物资供应链”的物资集约化运作模式,实施集约化采购;南方电网目前也全力推进物资电商化采购,减少零星采购,进一步优化供应链条,进行精选集中采购。两大电网公司物资招标模式的转变,为行业集约化供应商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但是目前公司业务主要来源于电力行业,如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电力行业投资规模、电力行业发展阶段以及电网公司发展规划发生不利变化,抑或公司产品性能或者售后服务不符合需求方的后续要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无法保持持续增长的风险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52,125.03万元、194,773.96万元及199,087.48万元,2018年-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14.40%;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16.90万元、22,467.23万元及25,220.31万元,2018年-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13.39%。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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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保持了持续增长。但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电网建设、铁路建设、轨道交通建设等规划发生不利调整,或者公司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跟不上产品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达不到预期效果等情形,公司将面临无法保持持续增长的风险。
三、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85%、
38.63%及40.39%,呈波动态势。未来随着企业电商化采购的发展,通用类的产品竞争越来越激烈,相关产品总体平均价格将不断下滑;公司经营产品品类的不断扩充,低毛利的品类可能会增加;加上公司产品向非终端用户客户的销售占比增加等因素,导致未来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仍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来源于电力系统。未来,电力系统客户可能对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价格、研发能力、售后服务及市场营销能力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但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壮大自身综合实力,大力开拓全国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巩固和提升产品领先地位,则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无法持续获得电力行业的订单,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的客户来自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目前国内电力行业物资采购遵守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各省电力公司的投资立项申请与审批集中在每年的上半年,执行实施相对集中在下半年,年底加快执行进度。因此,各省级电力公司对电力物资的采购需求主要集中于下半年,考虑到中标后的生产周期和交货验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点。而费用支出全年较为均衡,所以会出现第一、二季度实现利润较少的情况。因此,受客户经营行为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该季节性特征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组织、资金调配和运营成本带来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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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62,400.37万元、77,217.36万元及67,818.8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74%、
62.69%及54.28%。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债务方主要为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电网公司等采购单位,信用风险较低,且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90%左右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之内,账龄较短,坏账风险较小。但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可能将继续增加,如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利,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七、生产经营场地租赁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主要的生产经营用房通过租赁方式合法取得,虽然发行人与出租方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标准签订了较长期的租赁合同且发行人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以及浙江省海宁市新购置了办公用地以及生产用地。但如果未来发生房屋拆迁、租赁协议到期后不能续签、租金上涨或其他纠纷,发行人将面临与出租人重新协商或搬离目前租赁场所的可能,这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短期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主要用于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五个项目,项目实施包括厂房建设及装修、设备采购、生产流水线的安装测试、场地的购置租赁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实施受众多关键环节的影响,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设备采购、场地的购置租赁等环节受市场变化、施工主体、安全生产、选址谈判等因素均可能对项目整体竣工产生影响,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与摊销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性用房主要使用租赁房产,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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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为46,727.86万元(含税),占总投资金额的
60.54%。上述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投产后将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合计2,253.85万元。因此,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将大幅增加,公司运营的固定成本将大幅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顺利达产,或者达产后相关产品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有效消化,折旧、摊销大量增加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股本增加导致的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9.68%、29.55%及28.5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预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前,可能存在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较以前年度有所摊薄和因股本增加导致的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九、知识产权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产品品类较多,本次募投项目投产以后自产产品的品类和规模还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未来自有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侵权或公司被第三方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导致公司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或诉讼,公司经营发展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全国各地有61家下属子公司,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人员将不断增加,公司组织结构日益复杂,下属子公司的数量可能进一步增加。这些变化对公司的管理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在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适时的调整,也需要建立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团队,若公司实施的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无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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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的运行进行有效管控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将可能带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
十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来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王来兴直接持有公司4.90%的股份,王来兴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兴润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8.01%的股份,同时王来兴通过咸宁投资、万宁投资、德宁投资、弘宁投资、易宁投资分别控制公司17.18%、9.44%、6.99%、6.99%、4.20%的股份,因此,王来兴合计控制公司67.71%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王来兴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带来风险。
十二、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年,全球、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总体而言,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采购、销售、技术服务等业务的影响为暂时性的和阶段性的,公司已采取了以下必要措施进行应对:
生产方面:对生产人员加强疫情的防控,合理安排组织生产计划,加强人员的招聘,适当增加生产时间,保证订单的执行;
采购方面:对于原材料的采购,扩大备选供应商的选取范围,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对于经销产品的采购,对国外品牌尽量采用对其国内代理商或者国内厂商下单的方式避免国外供应的影响,并增加可替代的国内供应商品牌作为储备;
销售方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维护运营好公司的电子商务商城,进一步做大电商化采购业务;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与客户的对接,更加深入的挖掘客户的需求,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针对集团化企业大客户的MRO集约化供应业务;
技术服务:加大对人员的扩充与招聘力度,加强员工专业技术技能的培训,做好下半年招投标项目的准备,并加快现有项目实施进度。
上述应对措施采取后,疫情未对公司2020年全年的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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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影响,但由于新冠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在全国、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则可能在更长期的时间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经销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经销业务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后对客户进行销售,虽然公司和供应商之间就产品质量的责任和纠纷进行了具体约定,相关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由供应商负责,但如果公司向客户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稳定,仍可能使公司面临退货、赔偿、市场形象受损等不利影响的情形。
十四、前瞻性陈述可能不准确的风险
招股意向书中的前瞻性陈述涉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目标、技术开发、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讨论,尽管公司对该等预期或讨论所依据的假设是审慎、合理的,但仍提醒投资者注意这些预期或讨论涉及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招股意向书摘要中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不应视为公司的承诺或声明。
十五、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21年3月15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框架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 | 执行期限 |
1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以订单为准 | 以订单为准 | 2020.6.30-2021.6.30 |
2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以订单为准 | 以订单为准 | 2020.7.1-2021.6.30 |
3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以订单为准 | 以订单为准 | 2020.7.31-2022.7.30 |
4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 以订单为准 | 以订单为准 | 2020.8.1-2021.7.31 |
5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以订单为准 | 以订单为准 | 2020.8.14-2021.8.12 |
6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以订单为准 | 以订单为准 | 2020.10.26-2021.10.25 |
7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以订单为准 | 以订单为准 | 2020.11.9--2021.10.31 |
8 | 吉林松江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以订单为准 | 以订单为准 | 2020.12.23-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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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 | 执行期限 |
9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以订单为准 | 以订单为准 | 2021.1.14-2021.12.31 |
10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以订单为准 | 以订单为准 | 2021.2.26-2023.2.25 |
截至2021年3月15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主要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 (万元) | 签订日期 |
1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工务段线路专用设备 | 1,243.00 | 2021年2月 |
2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应急物资 | 1,158.00 | 2020年10月 |
3 | 浙江大有实业有限公司 | 城市大脑智慧能源板块演示成套设备 | 692.24 | 2020年12月 |
4 |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工务段 | 电气试验车及仪器仪表等 | 644.91 | 2020年12月 |
5 | 江苏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工器具库房设备 | 634.97 | 2020年12月 |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21年3月15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主要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 (万元) | 签订日期 |
1 | 杭州梦树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 | 演示成套设备 | 433.00 | 2021年3月 |
2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接触网综合作业车/放线车 | 390.00 | 2020年12月 |
3 | 宜兴市博宇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 牵张机/张力机 | 367.50 | 2020年12月 |
4 | 上海颐格高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电缆震荡波局放检测仪 | 300.00 | 2020年11月 |
5 | 上海广信实业公司 | FLUKE仪表 | 271.75 | 2021年2月 |
6 | 上海正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带电作业用手套/毯子等 | 265.03 | 2020年12月 |
7 | 山东汇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漏电保护断路器 | 200.00 | 2021年2月 |
(三)抵押合同
截至2021年3月15日,本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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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借款合同
截至2021年3月15日,本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五)工程合同
截至2021年3月15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工程合同如下:
2018年11月,发行人子公司浙江创新产业与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厂区扩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8,600.00万元。
(六)保荐与承销协议
2020年5月,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聘请海通证券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其他涉诉和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存在一起作为受害人已经报案并立案的刑事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余某假借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运公司”)的名义,于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11月14日期间,与发行人子公司武汉轨道科技和武汉轨道交通签署了多份采购合同,武汉轨道科技及杭州万聚供应链向相关供应商采购并支付了部分货款,截至立案日共计1,263.444万元,货物均未收到,款项尚未收回。发现前述合同可能涉及诈骗后,武汉轨道科技向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洪河派出所报案,并取得了出具时间为12月12日的《立案回执》。
公司2020年度对上述事项形成的预付账款1,263.444万元计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由此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1,263.444万元,占当年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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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为3.92%,占发行人截至2020年12月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30%,占比很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前述案件所涉货款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发行人后续将根据案件进展,积极采取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等方式争取收回相关款项,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发行人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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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发行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889号E10室 | 0571-87666020 | 0571-56180991 | 邹权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 021-23219000 | 021-63411627 | 陈金林、饶宇 |
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 010-88004488 | 010-66090016 | 李大鹏、孟文翔、刘靓 |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 0571-88216888 | 0571-88216999 | 廖屹峰、滕培彬 |
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华联UDC时代大厦A座12层 | 0571-88879765 | 0571-88879992 | 陈菲莲、罗小建 |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海市杨高南路188号 | 021-58708888 | 021-58899400 | |
收款银行:上海银行徐汇支行 |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 021-68808888 | 021-68804868 |
二、发行时间安排
询价日期: | 2021年6月11日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2021年6月17日 |
申购日期: | 2021年6月18日 |
缴款日期: | 2021年6月22日 |
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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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889号E10室联系人:邹权电话:0571-87666020传真:0571-5618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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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联系人:陈金林、饶宇、黄超、于军杰、王中男电话:021-23219000传真:021-634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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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页)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