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7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
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42名,代表股份533,638,2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5966%。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6名,代表股份294,509,3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23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016名,代表股份239,128,9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72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035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16,218,3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19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527,740,2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8 %;反对2,697,8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6%;弃权3,200,1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320,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9251 %;反对2,697,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213%;弃权3,200,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536%。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526,910,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93%;反对2,788,4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5%;弃权3,939,3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490,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2111%;反对2,788,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993%;弃权3,939,3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3896%。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527,151,3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4%;反对2,829,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2%;弃权3,657,3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31,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4184%;反对2,82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347%;弃权3,657,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469%。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27,732,2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33%;反对2,816,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8%;弃权3,089,3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312,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9182%;反对2,816,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235%;弃权3,089,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6582%。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526,688,5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77 %;反对4,585,8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4%;弃权2,363,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268,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0201%;反对4,585,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459%;弃权2,363,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34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25,837,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83%;反对3,039,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5%;弃权4,761,287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418,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2882%;反对3,039,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6149 %;弃权4,761,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968%。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527,709,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0%;反对2,811,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8%;弃权3,117,3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28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8986%;反对2,811,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191%;弃权3,117,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6823%。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0年度及累积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527,492,2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83%;反对3,244,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0%;弃权2,901,6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072,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7117%;反对3,244,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916%;弃权2,901,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967%。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527,16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73%;反对2,394,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7%;弃权4,076,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47,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4318%;反对2,394,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603 %;弃权4,076,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079%。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鉴于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和钟舒乔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279,045,972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45,098,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0%;反对5,615,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58%;弃权3,877,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724,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8311%;反对5,6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8322%;弃权3,877,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3367%。
10.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523,455,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19%;反对6,039,0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7%;弃权4,143,2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035,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2386%;反对6,039,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1963%;弃权4,143,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651%。
10.03 监事薪酬方案
鉴于股东宗秋月女士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9,50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24,444,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88%;反对5,154,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0%;弃权4,029,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03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2.0970%;反对5,154,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354%;弃权4,029,9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676%。
10.0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鉴于股东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钟舒乔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3,682,30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19,876,1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80%;反对6,759,4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5%;弃权3,320,38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138,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3268%;反对6,759,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62%;弃权3,320,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857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527,500,9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99%;反对2,818,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2%;弃权3,318,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081,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7192%;反对2,818,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255%;弃权3,318,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8553%。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525,157,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08%;反对5,278,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91%;弃权3,202,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737,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2.7029%;反对5,278,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415%;弃权3,202,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557%。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鉴于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和钟舒乔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417,410,419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7,979,9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37%;反对7,985,7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07%;弃权262,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970,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2.9031%;反对7,985,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713%;弃权262,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56%。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
同意527,627,4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6%;反对4,157,4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1%;弃权1,853,3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207,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8280%;反对4,157,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773%;弃权1,853,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9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张晓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2021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