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公司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4.18亿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收购事宜。公司对上述并购贷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融资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的实际控制人田汉先生及其配偶李莉女士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存量融资业务所提供的担保收取担保费用。田汉先生、李莉女士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担保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的1%/年收取;田汉先生、李莉女士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的 0.5%/年收取;京
汉控股、田汉、李莉同时或分别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同一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仅计算一次担保费,由实际融资借款人承担;担保费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融资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根据财务测算,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田汉先生、李莉女士支付担保费用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支付融资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班均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