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承诺函的公告
公司股东申炳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于2021年6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申炳云先生发来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支持公司医美事业的发展,结合申炳云先生资产规划,申炳云先生同意并承诺,待其所持朗姿股份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申炳云先生将通过合规的途径和合适的方式,以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金额,助力朗姿股份医美业务的战略实施。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