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8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合计5,482.48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超过其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将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流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
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截至2021年5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 | 52,200.00 | 52,200.00 | 19,661.81 | 17,973.39 |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 | 51,928.60 | 38,427.00 | 38,427.00 | 35,524.58 |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 7,981.96 | 7,981.96 | 7,981.96 | 4,632.87 |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 9,582.72 | 9,582.72 | 9,582.72 | 8,398.21 |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8,322.24 | 8,322.24 | 8,322.24 | 4,608.99 |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 | 15,140.00 | 15,140.00 | 15,140.00 | 14,601.19 |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5,392.00 | 15,172.08 | 15,172.08 | 2,350.71 |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 | 39,290.00 | 18,174.00 | - | - |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 - | - | 18,174.00 | 18,174.00 |
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 | - | - | 30,000.00 | 3,537.10 |
合计 | 199,837.52 | 165,000.00 | 162,461.81 | 109,801.04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依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加强项目的预算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和费用,不断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完成了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建设,截至2021年5月31日,前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能够满足目前的生产经营需求,无需继续投入资金。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8,427.00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5,524.5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4,054.21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截至2021年5月31日,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9,582.72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8,398.2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428.27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鉴于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需继续投入资金,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合计5,482.48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五、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我们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完成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