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份,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考如下:
信息披露媒体 | 披露日期 | 公告标题 | 公告编号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 4月15日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2021-021 |
2021年 5月7日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2021-042 | |
2021年 5月2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046 |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2021-047 | ||
2021年 5月21日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048 |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371.0666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6,727.0666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371.066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727.0666万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53,710,66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67,270,66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 |
第八章 党的建设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党组织,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务工作人员纳入公司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党章》履行职责。公司支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工会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助推企业发展。 | |
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及各章条款的序号。 | 原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相应修改为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各章条款的序号相应按顺序修改,条款内容不变。 |
第二百条 本章程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 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1年5月)》。
三、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公司名称: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0021999F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18楼3号法定代表人:席刚注册资本:人民币86,727.0666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07月05日营业期限:2006年07月0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乳及乳制品、饮料和冷冻食品的经营、社会经济咨询【包括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牲畜的饲养;乳及乳制品、饮料、冷冻食品的研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凭许可证经营)、农畜产品的批发;奶业基地的建设与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相关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