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的3,493,659,337股增加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后的4,287,310,13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493,659,337元变更为4,287,310,130元。
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93,659,337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87,310,130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93,659,337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87,310,130股,全部为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