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90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6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99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
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其中包括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发生相应变化,所以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8日